最後我們來討論的是,為何CMA的判決總是截然不同。
因為動機不同。我們先來回顧去年的案子:
https://pse.is/4ybt3f
這個是CMA認為Google正因他在英國已為超過70萬間企業提供廣告服務,
而導致企業若想廣告,便必須使用Google旗下的廣告服務器。
Google這種優勢正在阻止其他廣告商進入相關市場,而這是違反反競爭法的行為。
所以如果查證屬實要罰Google 全球營業額10%的金額作為罰款
再來是Meta的個人資料壟斷,被裁罰870億台幣
https://today.line.me/tw/v2/article/5yMqRpK
去年針對併購案又想再罰一次,Meta就龜了。它寧願放棄併購。
https://news.cnyes.com/news/id/4981526
今年則是把罰則入法,整個法制化:
https://pse.is/4yhjtf
以前還僅是揚言要罰全球營業額10%,現在是依法有據了。
目標呢?
https://technews.tw/2023/04/26/uk-digital-consumer-bill/
全球營業額超過 250 億英鎊,或在英國營業額超過 10 億英鎊的公司
就會被畫在監控範圍內。
當然以罰則高是有足夠的威嚇力,這點你反觀看新聞"重罰30萬"就可以體會。
但為何CMA在這次針對微軟併動視積極地反對併購、反向併購,理由也是
先射箭再畫靶,磨刀霍霍地準備罰微軟呢?
這跟它是獨立官僚機關有關。我也講過了,CMA其實是一個隸屬於商業部
以高級公務員為主的官僚機構。就跟內閣無法任免政府部門內公務員的任免
它沒辦法以拔官任免的方式控制獨立委員會。以維持官僚的行政中立立場,
那麼剩下的武器就是國會審理與砍預算了。
但如果委員會依法可以開罰而獲取罰鍰收入,而收入又是極端高的時候。
只要成功幾次,預算逐漸多元的委員會,就會越來越"獨立"了。而成為尾大不掉的情況
雖然英國首相的態度也有那種黑白臉也準備削一筆的可能,
不過現在反而很頭痛吧。因為CMA目前就跟雲州大儒俠裡衰尾道人一樣,
記得他的名言嗎?「死道友,不死貧道」,正如最差就倒閣但不會倒CMA。
這也是CMA目前拿翹的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