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我推] 兄妹解除收養可以結婚嗎

作者: xianyao (艾瑪)   2023-06-27 02:13:41
※ 引述《wthwth (MWE)》之銘言:
: 阿夸和露比
: 記得為了隱瞞是愛的小孩
: 所以登記為美彌子的養子
: 那兩人解除收養關係的話
: 可以結婚嗎?
先講結論 不能結婚
https://souzoku-mikachi.com/youshiengumi-kaisyoukekkon/
照日本的規定 養父母即使跟養子女結束收養關係 依然不能結婚
所以我們可以先排除阿夸跟美彌子結婚的可能性
但日本的規定重視的是血緣聯繫
所以養子跟實子是可以直接結婚的 連收養關係都不用結束
擴張到養子+養子那更是沒問題 不需要特別去處理收養關係
畢竟兩個養子間本來就沒血緣嘛
這也就是說 如果沒人知道阿夸跟露比有血緣關係的話 是可以結婚的
而且還不用解除和美彌子間的收養關係
可惜 這一步是不可能成功的
https://www.bellemaison.jp/cpg/column/tm014/clm0132/clm0132.html
日本規定 新生兒出生14天內 必須向市公所遞交出生證明
https://www.ben54.jp/column/courts/585
出生證明上會載明老媽是誰 小孩是誰
愛是未婚生子 所以小孩的老爸那欄是空的
這表示 阿夸跟露比從一開始就登記是星野愛的親生雙胞胎子女
而且愛是有拿媽媽手冊的 小孩是登記在他名下 姓也是從他的姓
這點是完全賴不掉的
既然阿夸跟露比是有血緣關係的雙胞胎兄妹 而且已經登記了
那他們即使被美彌子收養 依然無法改變這個事實
所以 不能結婚!!!!!!!!!!!
這個鍋只能讓愛來揹了 苦啊 死了還得扛鍋
不過日本對於亂倫是沒有處罰規定的
所以阿夸如果要跟露比玄關大戰 完全是合法的
作者: shoshosho69 (KK789)   2023-06-27 02:15:00
所以結婚會要驗血嗎 那種失散多年結果親兄妹那種登記也沒有登記清楚那樣雖然母親生應該都會登記 這種應該沒正式醫院偷生的好耶
作者: Mareeta (尋找新樂章)   2023-06-27 02:58:00
吾有一法 諸公細聽: 嚕嚕布類卡!!
作者: peloma12 (Onze_312)   2023-06-27 03:00:00
沒關係啊,生出來父不詳,阿夸照顧單親的妹妹,舅代父職
作者: gm79227922 (mr.r)   2023-06-27 04:06:00
沒關係 我們還有阿拉巴馬州(x
作者: Benson765421 (楓幣的超越者)   2023-06-27 04:47:00
不過有什麼權利是夫妻才有兄妹沒有的
作者: cross980115 (嘆息之雨)   2023-06-27 05:04:00
很多啊 配偶權包含的範圍其實就很廣了
作者: nacoojohn (貓咪約翰)   2023-06-27 06:14:00
我記得台灣也有這條,親生的、有血緣關係的,不論你再怎麼搞收養&放棄收養,都是不能結婚光是繼承權就差很多了吧,配偶的順位很前面,但兄弟姐妹是旁系 超後面額外補充,如果收養一個沒血緣的女兒,後來再放棄,是不能結婚的,這裡先預防性解惑
作者: HatomiyAsuka   2023-06-27 07:05:00
看八點檔作者想怎麼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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