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25679z25679 (無悔的決定)》之銘言:
: 我推的孩子要開始鬼轉近親雜交路線
: 藉此討論兄弟姐妹間的捉愛
: 如果有好好的把防範措施做好做滿
: 其實兄弟姐妹如果都成年了
: 彼此都同意跟對方捉愛
: 又有何不可?
: 手足之間互相練車
: 甚至還可以藉此累積床上的經驗值
: 免得之後出去約戰被看破手腳
我覺得我們先釐清一個概念
日本刑法第二十二章(猥褻、強制性交及重婚罪章)
總共有十條(174~184,第183條廢除)
其中沒有任何一條有血親性交罪
所以他們性交並無違法可言
只是社會觀感不佳的問題
ps:我國還是有血親性交(230)雖然是告訴乃論
但還是不建議去採~五年以下很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