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自己曾在美國人力派遣公司下工作
以及後來轉正職自己也雇用過人力派遣公司的人和外包的經驗
這個狀況跟米哈游真的是沒有半毛關係
對於米哈游來說,他們只付錢給該中介公司而已
所有的薪水,福利,工時等等完全都與米哈游無關
任何與這些員工的互動都100%由仲介公司負責,米哈游不會也不能過問
米哈游能做的只有在簽約前對該公司做調查確認是登記有案正派經營而已
但有任何糾紛都與他們無關,畢竟不是他們的員工他們無權過問,頂多不續約
而這種跨國配音的案子,有的時候還會有第二第三中介
可能是外包給美國本地仲介公司,該仲介公司再外包出去這樣好幾層
稍微提一下美國的人力仲介
人力派遣/約聘/外包的員工,就算直接在客戶的公司工作
有公司信箱和識別證,也基本跟雇主沒有關係
比方說微軟,這類人員的識別證是橘色(正職是藍色),信箱也會加上“v-”前綴以示區別
公司內部不支付該員工的任何福利,當公司有活動,一般該類人員也不能參加
比方說Google裡面的攀岩場就禁止他們使用,Intel的免費飲料零食該類員工也不可以吃
公司內有送禮物或折扣,甚至團隊製作紀念服也或聚餐這些員工也沒有
(不過這些實際上還是看主管)
所以要說這群人是公司內的次等公民也可以
更不要說是那種按件計酬的外包案,是完全無關
實際運作上,客戶公司會支付一口價給人力仲介公司讓他們去找人
仲介公司從這一口價中留下一定比例做為收益
一部分用來支付員工福利(比方說醫療保險,特休等等,如果有的話......)
剩下的就是員工的薪水,有時人力派遣還會再委託小一點的公司去找人
這樣一層一層抽下來,最後員工拿到的錢又更少了
抽成比例各行業不同,以科技業來說大約30-50%
也就是說如果客戶付給仲介公司5000美金/月,那該員工實際上大概拿3000美金/月的薪水
所以這些仲介公司會努力地壓低員工薪水以求最大的收益
附帶一題,雖然跟這種外包模式無關
但很多美國公司之所以會嚴格區分外包人員與正職這主要是因為2000年時的微軟的訴訟
微軟當時給約聘與派遣員工和正職差不多的福利,結果被告說既然他們的福利和正職類似
實際上微軟是把他們視為正職,那應該就要享有一樣的待遇,後來微軟賠了近一億美金
自此之後大多數公司就開始刻意差別對待這類員工以免被人誤以為他們真的是自己的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