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情況算「理論上比較好」
條文有修改成法官可以斟酌雙方一切在婚姻中的表現及情況而在婚後財產分配上做修改
比如說吧
peko跟miko結婚多年 某日miko外遇星街
miko饞星街的身體因此整日不回家
家庭支出及孩子露西亞全靠peko一人支撐及扶養
法官考慮到miko對家庭生活零貢獻還搞外遇
整個家都是peko一人支持
因此判決婚後財產分配 miko沒得分 財產全給peko 小孩親權行使也判給peko
「理論上可以這樣」
啊不過實際要看法官性格就是了
有法官溫暖且富有人性
寫判決時還專門寫給小朋友看的內容
想必是蓋著棉被寫出來的判決
(高雄家事法院109年度婚字第401號判決第柒點 我幫各位標記好了 非常推薦看一看)
也有法官認為清官難斷家務事
離婚事件起訴後不表態不推動
等兩造吵出最大公約數後再抄答案就好了
談到親權的話,日本幾乎都是母方拿除非母方不想要,導致有爭小孩的官司,女方搶不到變成法院認證有多糟,像是前幾天的中國愛
台灣的法感情期待還是期望法官雞婆一點追求實質平等的判決嘛
作者:
cycutom (cycutom)
2023-08-02 09:24:00不表態不推動是什麼意思?就是吵不出來才要法官判不是?難道法官還可以要求兩造自己去協商,他不下判決?= =如果能協商出公約數也不用走法院吧?中國愛的判決,足見中國愛在日本現在的名氣有多髒多臭..
作者:
PyTorch (屁眼火炬)
2023-08-02 09:36:00一床棉被之不治何以天下國家為
作者:
b325019 (望月)
2023-08-02 10:01:00會被日本法院判親權給男方是真的很扯
作者:
marain (明天到了)
2023-08-02 10:05:00那個高雄少家法院的判決的法官有來我們學校演講過 真的是個很有熱忱跟理念的人 聽他講離婚訴訟的案子感動到落淚雖然他的觀點我不一定認同 但還是respect
作者: playernie (A-Bang) 2023-08-02 10:07:00
第一次讀判決讀到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