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如林克在物體上的移動方法、載入畫面等技術其實都能找到技術先利,
因此任天堂這樣申請專利可能會造成其他開發者使用相似概念開發遊戲的困難,
更可能的遏止創新。"
其實也很好理解為什麼擔憂。
說老任只要你別太誇張,
基本上不太會對那些使用他們家專利的人提告。
但這件事情根本沒有白紙黑字。
這讓我想到以前蠻有名的黃金傳說配樂事件,
大家也覺得用很久了都沒怎麼樣,結果時間一久直接收網,每個都被告。
你也不會希望開發很久的遊戲,
老任突然一個態度轉變,直接報銷吧?
我覺得如果是自家從0開發的,去申請專利沒什麼問題,
這本來就是權益。
但如果真的有技術先利,而且大家都有默契的沒去申請的話,
你跑去申請就很過分了。
我記得以前就有個申請VT商標,還是東方油庫里商標的,
後來說自己不會用在收益上,結果還是被人罵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