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aberMyWifi (賽巴)》之銘言:
: 不懂新制度是什麼
: 所以是類似
: 可以叫台灣那些夜市擺攤之類的
: 本來收不到稅金
: 通通收得到嗎?
: 那我舉雙手雙腳+懶趴贊成
不是 主要是抵稅的問題
先給你台灣的發票制度狀況
應該都有基本認知
台灣的發票要在消費的時候開統編才能拿去抵稅對吧
問題就出在這裡而已
日本原本要從支出抵稅
只需要跟購買方(或案件執行方)拿領收書就好了
但在發票制度上路之後
可以拿來抵稅的領收書只能由應稅企業開出
也就是說年銷售1000萬以下的免稅事業體是不能開立能抵稅的發票給購買方的
對購買方來說不能抵稅的發票等同變相增加支出
所以不想要支出增加的話
不是改找應稅企業接案
就是這筆不能抵稅的支出額轉嫁給案件執行方
造成的結果就是屬於免稅的個人事業戶
不是工作機會減少(案件轉移到應稅企業那邊)
就是收入減少(原本的購買方的抵稅額被轉嫁到自己身上)
這不是發票制度的問題
而是日本沒有一開始就實施發票制度造成的現象
作者:
we15963 (whiteway)
2023-09-04 21:10:00年銷售是指1000萬日幣嗎?那樣的話從路邊攤到零售散戶之類的都算在內?
作者:
cidcheng (c'est la vie)
2023-09-04 21:10:00這一點台灣本來就是這樣,公司會盡量跟能開發票的店買
作者:
cidcheng (c'est la vie)
2023-09-04 21:11:00所以可以想成免開發票的雜貨店或文具店在抗議嗎 XD
台灣有多少營業額以下就免開發票,直接估算出來要付多少稅金
作者:
we15963 (whiteway)
2023-09-04 21:18:00不太懂耶 所以原PO說的制度跟台灣的差在哪裡?
作者:
blackone979 (ææ´¾ã¯ä¿ºã®å«)
2023-09-04 21:23:00這算是因為太晚出抬發票制度造成的問題 已經固化的營業結構跟台灣不同
作者:
ssarc (ftb)
2023-09-04 21:24:00公司不想跟不能開發票的接案者做生意,就跟臺灣公公司不想跟不能開發票的雜貨店或菜市場進貨一樣
作者:
we15963 (whiteway)
2023-09-04 21:25:00喔喔
作者:
ssarc (ftb)
2023-09-04 21:27:00ACG公司給接案者說不開發票我不跟你做生意,可是個人接案者要開發票要辦營登要申報要買發票要多很多成本花時間花金錢,所以爆氣抗議政府根本要斷了個人接案者生路日本商業轉型的陣痛期,可是可能會痛死一堆個人接案者或工作室
作者:
we15963 (whiteway)
2023-09-04 21:28:00ssarc說的讓我想到繪師群體 該不會他們也在裡面?
作者:
iamnotgm (ä¼½è—之黑)
2023-09-04 21:29:00現在的問題主要就是個人創作者他們都是不開發票的 這條一出來直接斷了這些人財路
作者:
we15963 (whiteway)
2023-09-04 21:30:00欸這樣的話那我很好奇我們台灣的小額營業者怎麼生存的
作者:
iamnotgm (ä¼½è—之黑)
2023-09-04 21:30:00不光是繪師群體 你想到任何可以接企業案子的個人自由業畫畫的作影片的寫歌的 通通會被這條打到台灣打從一開始就沒這問題 在這個創作群體形成前發票制
作者:
ssarc (ftb)
2023-09-04 21:32:00臺灣不開發票的通常是做小吃或是開店,不靠人家發包賞工作反而更有機會賺錢,這就兩邊的商業型態不同
作者:
we15963 (whiteway)
2023-09-04 21:32:00那意思是VT相關產業也會嗎? 可是這樣的話holo跟彩虹那種要算在哪邊??
作者:
iamnotgm (ä¼½è—之黑)
2023-09-04 21:32:00度就很完善了 當然你可以從日本的例子變相說台灣的發票抑制了個人創作者的發展
作者:
ssarc (ftb)
2023-09-04 21:33:00臺灣個人接案的好像對象都個人居多,比較沒有公司抵稅的問題
作者:
iamnotgm (ä¼½è—之黑)
2023-09-04 21:33:00Holo和彩虹是企業 他們本來就是營業實體沒這問題
作者:
we15963 (whiteway)
2023-09-04 21:33:00加上神椿這種形式的企業感覺會很複雜...
作者:
we15963 (whiteway)
2023-09-04 21:34:00好喔
作者:
ssarc (ftb)
2023-09-04 21:36:00臺灣很少有日本那麼多的廉價接公司案個人臺灣要嘛公司想要發票找比較貴的工作室,要嘛不要發票找廉價的個人,沒有又廉價又能開發票這回事
作者:
nanachi (娜娜奇)
2023-09-04 21:38:00所以這次反發票制度方 一直喊政府硬推行下去會造成日本軟實力受創
作者:
ssarc (ftb)
2023-09-04 21:42:00不是公司沒辦法抵稅自己吃,就是公司把進項稅轉嫁接案者酬勞再壓低
作者:
Landius (原來我是漆原派啊)
2023-09-04 21:45:00這個新法一下就是個人接案者幾乎爆炸,畢竟裡面有本事轉成發票企業的那個本底很厚了.
作者:
we15963 (whiteway)
2023-09-04 21:46:00WOW好糟糕
作者:
g3sg1 (ACR入手!)
2023-09-04 21:57:00臺灣就算免開發票的店家基本上你也會有統編可以開收據 連收據都不能開的通常是有問題的
作者:
ssarc (ftb)
2023-09-04 21:59:00收據不能當進項公司不喜歡
作者:
g3sg1 (ACR入手!)
2023-09-04 21:59:00個人去設立個人工作室也沒那麼困難 而且很多時候這種直接未達起徵點就免稅了 只是要走個形式來跟政府登記
成立一間能夠開發票的工作室 現在雖然比以前省事了但是其實還是挺麻煩的(在台灣)
作者:
iamnotgm (ä¼½è—之黑)
2023-09-04 22:49:00成立個人工作室之後才是真正麻煩的地方啊...因為事業名和負責人名稱以及實體營業地址是全部掛勾而且日本國稅廳的網站通通查的到 個資保護等同於不存在 想匿名的創作者根本不可能去登記個人事業體這當然也包括中之人或住址一旦被暴露就鐵定被騷擾到死的實況主
作者:
mayko (mayko)
2023-09-04 23:42:00不過台灣個人接案,有合約,收據,勞務報酬單..etc,公司還是能列為成本.只是工作室與個人的代扣稅率不一樣.如果談的價格接案方是要求稅後..發包者會比較阿雜一點,因為要回推算含稅的合約價要改為多少(笑)
作者:
dderfken (托雷迪亞(é¬é¬šå¼µ))
2023-09-05 00:26:00所以這個制度是要篩出能開發票又廉價的個人來的意思嗎
作者:
ssarc (ftb)
2023-09-05 00:39:00想像成萬惡甲方最想要的東西就是了
作者: relax1129 2023-09-05 01:57:00
個人勢vt要無所遁形了
作者:
Rdex08 (Dex08)
2023-09-05 04:43:00台灣還有扣繳可以用 報執行業務所得 日本好像沒有
問題是出在B to B ,零售業B to C沒影響
作者:
Rdex08 (Dex08)
2023-09-05 04:49:00不對 我查了一下日本也可以扣繳10.21-20.42% 但是扣繳是扣繳 跟營業稅進銷項沒關係 只是可以當支出的合法憑證(可以當所得稅計算時的成本)
發票不用買,是免稅的個人業者或企業要向稅務機關登記,發行invoice番號,開收據打上invoice番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