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nmas ()》之銘言:
: 既然在C-Chat 我們以ACG的例子來討論吧
: 以法律人的觀點來看 被精神病患殺死的人沒有"人"要負責
: 顯然不是被"人"殺死的 那我合理假設一下 應該是死於"天災"吧
: 但是這個"天災"的說法有沒有很耳熟? 沒錯就是大家最喜歡的無慘大人
: 所以說對法律人來講 無慘是不是無罪阿?
: 畢竟他那麼巨嬰 自認是天災 長期日照不足又被緣一砍的PTSD
: 精神狀況很有問題而且明顯沒辦法識別自己是個人
: 他這個天災說完全符合法理阿
: 另外最關鍵的一點 他的病還真得治的好 如果找到藍色彼岸花的話
: 所以我們照法理來講 鬼殺隊其實是追殺無辜精神病患的殺人犯集團
: 正確的作法是幫無慘找到藍色彼岸花治好他才對(?
: 請問台灣的法官在法庭上嘴的贏無慘嗎?
這個說法其實蠻有趣的
只有人才需要負責,反面來說就是只有人才有權利。
因此,對於法律來說面對一個天災、一個物帶來的危險,要馬是修好他、要馬是遠離他避免人的權利收到損害。
所以,如果真的認為他是天災、不是人,按照法律對於國家的期待應該是去排除這個天災,也就是說消滅它或躲的遠遠的。就像面對颱風或地震這種天災,只能加強房屋結構、治水結構,因為不論你、我還是國家都無力消滅它。
回到精神病患者身上,如果真的有人在關注這個議題,不用聽什麼講座、唸什麼書,基本上對於評估過後有危險的精神病患,我們現在是透過精神衛生法,不用法院的介入直接強制住院,住院的過程可不像一般人住院一樣有那麼多的自由,我們就把這些天災隔離起來、研究讓這些天災怎麼樣回到社會以後(因為不想養他一輩子),怎麼樣不會傷害到其他人。
所以,真的要用天災觀來說明精神病患,那應該要做的是加強偵測有危險的精神病患者,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