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京阿尼縱火案開庭 辯護方主張無罪或減刑

作者: cycutom (cycutom)   2023-11-02 02:33:42
其實我是覺得任何看到「他的人生經歷」後
應該是百分之百會認為
「他就是個神經病,心裡已經有很嚴重的疾病」
不論是先天或後天造成
我敢說「看過他經歷的人」大部份都「心裡」這個人就是有病了

那接下來的抉擇或說「日本社會現在的課題」就是:
你要不要殺一個「心裡有病的人」
我相信被害家屬鐵定是想要殺
管你有病沒病,你殺我的人,我就要殺你的人
但如果今天讓「非被害家屬的人」來決定,也就是「全日本所有國民」(去掉被害家屬)
就面臨一個課題:
「到底要不要殺掉這個有病的人」
我相信,如果今天問「關他一輩子」的抉擇
我敢說,全日本大部份的國民,絕對會選擇這個抉擇
那「關他一輩子」是在「不殺他之後的措施」
那到底要不要「殺他」
就是一個難倒全日本的一個課題....
作者: catinclay (David)   2023-11-02 02:36:00
不是這樣說吧 能不能真的關一輩子也會影響殺不殺的判斷
作者: OEC100 (OEC100)   2023-11-02 02:37:00
你有治癒他的可能嗎,沒有就殺
作者: abc12812   2023-11-02 02:37:00
有精神病不代表是智障阿
作者: OEC100 (OEC100)   2023-11-02 02:42:00
想治就給個時間,每個月給個報告,如果他能對病症做出貢獻他就有活著的價值
作者: limbra   2023-11-02 02:52:00
殺了比起養一輩子成本要低得多 為什麼不? 繳稅養個殺人犯很開心嗎?把正常工作的人都當傻子 沒精神病低人一等?
作者: qwer338859 (溫莎公爵)   2023-11-02 02:59:00
鄭捷表示
作者: bellea70068 (kite700123)   2023-11-02 03:05:00
問題應該是要不要殺了一個已經造成社會危害的病人我覺得只提病人兩個字有點在操作風向然後還要提出可行的隔離方式
作者: Alexander1 (理性討論)   2023-11-02 03:06:00
想半天想不到不殺的理由,除非他能天天在監獄裡面被折磨
作者: bellea70068 (kite700123)   2023-11-02 03:07:00
不過我也是想不到不殺的理由 從社會層面來考慮不殺的利益遠比殺了的利益還低
作者: Richun (解放左手的OO之力)   2023-11-02 03:09:00
以這個人的情況來說,問題是社會能不能負擔隔離的成本。
作者: Zzell (n/a)   2023-11-02 03:09:00
用死/活的社會利益來看 那可能要屍橫遍野 lol
作者: Richun (解放左手的OO之力)   2023-11-02 03:10:00
如果能負擔得了成本,就能像歐洲那堆社福國家吹噓自己的經濟實力足夠扛住這種隔離的成本,可以給他被治好的機會。負擔不起的隔離方法,則是低成本的天人永隔法,保證不再犯
作者: Zzell (n/a)   2023-11-02 03:13:00
死刑都幾年出一個了,更何況有精神病疑慮的,成本是會多大不要自欺欺人了根本不是成本問題 大多數人只是想看犯人痛苦認為這樣受害者才能受到寬慰,有這個想法就跟現代法律精神沒有交集了
作者: Alexander1 (理性討論)   2023-11-02 03:16:00
......不然要看犯人過上幸福美滿的生活?
作者: Zzell (n/a)   2023-11-02 03:16:00
所以我說不要扯什麼成本什麼利益啊,就只是單純想報復也不要認真去討論法律了,因為根本沒交集
作者: bellea70068 (kite700123)   2023-11-02 03:18:00
如果能實際隔離的話才能考慮不殺吧 但實際隔離又變得要考慮精神病患的人權問題 最後是放回去原居住地吧 造成他原居住地住戶的治安問題
作者: Zzell (n/a)   2023-11-02 03:21:00
哪國法律是用"能否隔離"來判斷殺不殺的如果永久隔離有入法,沒辦法也要生一個辦法不會直接放出來
作者: ganei (菜虫)   2023-11-02 03:25:00
精神有病就變成整個社會欠他的那只能笑笑了,記得平時多扶老太太過馬路積點陰德,讓自己不會哪天碰上這種瘋子
作者: topboy561 (坤)   2023-11-02 03:26:00
殺吧! 不殺受害者家屬痛苦,犯人人生背著罪孽也痛苦,若治不好,社會也痛苦。
作者: palapalanhu (宅宅史萊姆Lv.1)   2023-11-02 03:30:00
心理有病沒有國家會判死的…
作者: LawLawDer (肉肉的)   2023-11-02 03:30:00
實際上我國2017年至今根本很少發動19條XD甚至更常出現重度的被判更重(認定有行為能力直接判)
作者: probsk (紅墨水)   2023-11-02 03:31:00
台灣也只是抄外國的作法 你應該先問歐美幹嘛這麼在乎人權
作者: LawLawDer (肉肉的)   2023-11-02 03:32:00
這種案子真的是萬中無一 遇到了不要說台灣全世界的法院都只能跟你說算你衰 然後判無罪
作者: reader2714 (無毀的湖光)   2023-11-02 03:33:00
他燒傷不是超嚴重 那活著就是折磨沒錯啊
作者: LawLawDer (肉肉的)   2023-11-02 03:34:00
怎麼辦 真的就是不怎麼辦 這種事只能靠保險解決了太極端個案了 這種事動搖不了什麼東西我的建議是多拜拜/祈禱 沒辦法的事就是沒辦法作品還要講邏輯 可是真實世界上就是有不講理的悲劇去瞭解世界上就是有沒辦法的事 法律有極限 壞人沒有
作者: skullxism   2023-11-02 03:44:00
把死刑扯上報復又算什麼法律精神
作者: way7344 (way7343)   2023-11-02 03:44:00
抱歉,一直不懂有病跟酒醉等那些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的,為什麼可以無罪?
作者: LawLawDer (肉肉的)   2023-11-02 03:45:00
罪責理論啊原則上刑法檢驗一個人的行為要不要處罰切成兩塊1.他的行為是不是「不法」 2.他這個人是否「有責」不法+有責=成立犯罪 這樣而一個人是否有罪責(有責任能力)取決於他是不是在有自由意識的去犯下犯行那你應該也看出來了 你舉的那些例子正是在罪責部分欠缺所以不罰的對象(行為雖不法,但無責)啊這個罪責理論就是目前(應該全世界沒問題)刑法的根基誰規定的?法律人發展出來的理論 cc這古老的理論是否在現代仍沒有問題?只能說見仁見智根基難道就不能動?牛頓力學也曾經是物理根基啊0.0
作者: Lupin97 (Lupin97)   2023-11-02 04:08:00
https://www.legis-pedia.com/dictionary/224自己主動喝醉酒鬧出的事情哪能免責
作者: raincole (冷魚)   2023-11-02 04:22:00
本質的原因其實是(很大一部份)法律人受到的教育是「法是用來約束政府的」這種公法概念(原則上也沒錯) 所以你會看到他們好像覺得被害人死了、未來放出來又有人被殺了
作者: Lupin97 (Lupin97)   2023-11-02 04:23:00
如果提的是自醉行為的漏洞,那還能細談
作者: raincole (冷魚)   2023-11-02 04:23:00
這些事都沒有「國家殺一個精神病患」嚴重,這種思維對普通人簡直就是反射會到不可思議,但是這對照三餐被提醒「法是用來約束政府的」的人已經跟膝跳反射沒兩樣反社會
作者: diemomfish56 (死媽魚56)   2023-11-02 04:38:00
沒有幾個人知道「動用國家的力量殺一個精神病患」的嚴重性
作者: RandyOrlando (蘭迪)   2023-11-02 04:45:00
哪個刑案不是動用國家力量去抓的 不要滑坡好嗎
作者: marktak (天祁)   2023-11-02 04:51:00
看量刑阿 管他有沒有病
作者: AirPenguin (...)   2023-11-02 04:54:00
鄭捷是被社會輿論殺的吧 現代人誰沒精神病的要無限上綱會作跟常人不同的事就是有病了
作者: Zzell (n/a)   2023-11-02 04:59:00
反社會不是顧名思義跟社會觀感牴觸就叫做反社會耶...再者法律約束政府和精神病患量刑方法又有什麼關係處死一個人造成的影響不單是這個人無法再犯而已 這很難懂嗎
作者: Mograine (CK)   2023-11-02 05:12:00
太假道學了 死了這麼多人 已經跟是不是神經病無關 送上他上路吧 希望他來世能成為一個正常的人
作者: LouisTung (Liang)   2023-11-02 05:24:00
殺掉鄭捷的是民調吧
作者: chinnez (稜靘)   2023-11-02 05:27:00
不是吧 為什麼不殺 ?
作者: KOKOLALAMA   2023-11-02 05:46:00
直上絞刑台
作者: ert0700 (Asd)   2023-11-02 06:21:00
可是受害者親屬知道受害者被殺的嚴重性
作者: sm02188612 (The Children 01)   2023-11-02 06:42:00
我就問有病的殺人犯跟沒病的殺人犯 哪個被教化的可能性比較大怎麼看都是有病的教化難度高的多 但相對易教化的那邊反而可以直接判死
作者: ilove640 (子夜)   2023-11-02 06:48:00
日本人這麼溫柔的嗎 拿錢養個會殺人的神經病 我是覺得藥或子彈便宜多了
作者: redcardo (redcard)   2023-11-02 06:53:00
不是日本人溫柔是鄉民嗜血吧
作者: Pep5iC05893 (結束)   2023-11-02 07:00:00
世界上只有三種存在能夠決定一個人的生死 一個是上帝另一個是殺人犯最後一個我不能說
作者: Dayton (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2023-11-02 07:09:00
老實說人類就是靠不斷消滅對自己不利的存在稱霸的要殺就殺啊 忽然覺得自己利益>all不行了喔
作者: msbdhdfceb (ゾン)   2023-11-02 07:10:00
說死刑是真實存在的其中一種刑罰就是死刑;說關一輩子的甚至講不出一個關一輩子的方法,有的只有「關一輩子」四個字,只想著妨礙死刑,阿不就還好陳進興那時沒有被你們擋到不然13年過去現在早就出來趴趴走了會需要煩惱的從來只有法官,最近光免術換證就被歐美壓力壓垮了,法官能不能扛住歐美的施壓才是重點
作者: Dayton (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2023-11-02 07:16:00
壞掉又修不好的東西報廢很正常 幹嘛留倉庫空間等風化換成人類就忽然好棒棒一個不能少 明明人多到不值錢
作者: terry955048 (凌海)   2023-11-02 07:18:00
沒有積極治癒方法就殺掉降低社會風險,很好選啊
作者: a502152000 (欸五)   2023-11-02 07:27:00
關一輩子 教化 治療可能 問題就配套拿不出來 不然死刑怎還有市場
作者: MKIIjack (少則益)   2023-11-02 07:47:00
殺啊 不會去算他對社會產生的損益嗎 關那麼久浪費多少錢
作者: s210125 (coconut)   2023-11-02 07:47:00
我更好奇一件事 法律又不是那些判決的法官 起訴的檢察官 跟幫忙辯護的律師立法的 為啥對法律有意見不去找那些有權利修法的 立法跟司法是不同的東西吧
作者: asdf70044 (A7)   2023-11-02 07:49:00
鄭捷死了 你我都是兇手推一把
作者: MKIIjack (少則益)   2023-11-02 07:50:00
講真的幾顆子彈而已不懂那些人權主義者在說啥 受害者遭受不應有的苦痛還不能伸張正義?說到底犯罪基本就不要讓他回歸社會了,當遵守規則的人都白癡?
作者: Dayton (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2023-11-02 07:54:00
鄭捷死了是還他沒安樂死可以選擇的公道 皆大歡喜
作者: s210125 (coconut)   2023-11-02 07:57:00
因為法律本來就不是拿來伸張正義的
作者: MKIIjack (少則益)   2023-11-02 08:04:00
確實伸張正義也有其他方式
作者: alen82515 (猛哥神信)   2023-11-02 08:06:00
老實說這種隨時有可能對社會造成危害的人打從一開始就不該讓他們出門了,何況是已經殺了幾十個人的
作者: s210125 (coconut)   2023-11-02 08:07:00
然後另一個問題 怎樣才叫伸張正義?根本定義不出來
作者: wudishidove (鴿鴿)   2023-11-02 08:07:00
法律伸張正義前陣子有討論過,他們法律人的現代法理學就是:我依法判決,阿法有漏洞?不關法律人的事:)
作者: s210125 (coconut)   2023-11-02 08:08:00
覺得法有漏洞 你要找立法的
作者: wudishidove (鴿鴿)   2023-11-02 08:09:00
反正法院只是無情的依法判決機器,不是拿來伸張正義的東西。真的是搞笑,把所有責任推光光,完全無視問題,再來說反正依法依理論就是這樣,有夠自助餐
作者: msbdhdfceb (ゾン)   2023-11-02 08:11:00
量刑的是你法官,現在又跟你沒關係了?然後該去找立法的是反死刑要求關一輩子的那群吧,現在沒有「關一輩子」刑,不去找立法反死刑倒是很積極
作者: wudishidove (鴿鴿)   2023-11-02 08:12:00
對啊,現在大家就是跟你說了邏輯漏洞問題阿,你們法律人就繼續跳針這是現代法理根本所以不是問題?為什麼一個根本可以有那麼大的漏洞?
作者: s210125 (coconut)   2023-11-02 08:13:00
司法跟立法本來就是分開的東西吧 不然你要那些依法判決的人怎樣 現在的問題又不是法官輕判 是如果真的照法條判會怎樣怎樣 拿這個不是法官能控制的吧
作者: msbdhdfceb (ゾン)   2023-11-02 08:14:00
就像法律有規定信耶穌讀聖經代表可教化嗎?那無情機器怎麼自己產出這段if else 的?
作者: wudishidove (鴿鴿)   2023-11-02 08:14:00
你說無行為能力所以不能負責,所以無罪,依照你的邏輯ok啊,那你有對精神病患褫奪公權嗎?7歲小孩不能工作不能買東西簽契約,甚至有個監護人要付連帶保證責任,請問精神病患有嗎?
作者: s210125 (coconut)   2023-11-02 08:14:00
如果是對法官判決不滿意 那怪法官 但對現有法條不滿意 怪法官沒道理吧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23-11-02 08:15:00
日本是有那地方關,等著看案例吧,跟台灣有差就是了
作者: s210125 (coconut)   2023-11-02 08:17:00
我只是提出這個問題就被封為法律人 這我真的不敢當畢竟我讀的科系跟法律半毛錢關係都沒有
作者: wudishidove (鴿鴿)   2023-11-02 08:17:00
你所謂的法官只能照法條判,我也能跟你說,只要法官想,隨便找一一個理由認證他當下有行為能力就好了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23-11-02 08:17:00
一般人就是對法官的處理有意見,5~30總是取5,然後還有各種理由不好好執行那個5如果沒法理解這問題,真的不要出來背書
作者: s210125 (coconut)   2023-11-02 08:18:00
現在在討論的就不是對法官有意見吧 是對精神疾病跟正常人的罪不一樣有意見 那這不就是法條的問題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23-11-02 08:18:00
必竟你家不會像法官官舍一樣設備齊全,附贈警力重點關照
作者: s210125 (coconut)   2023-11-02 08:19:00
老哥 這個判決都沒出來 你就在那3-50取3講錯你是說5-30取5根本就沒有判決 你哪來的5-30取5啦 更別提後面的執行
作者: wudishidove (鴿鴿)   2023-11-02 08:20:00
說白了你也不能證明他當下真的有精神疾病,要不要採信他精神病嚴重到無罪的程度不就取決法官?你敢用這個理由判無罪為啥法官不用負責?只會推給法律說依法?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23-11-02 08:20:00
我就講個大概,這件甚至不是台灣的,如果你看不懂實際上都在抱怨整個司法體系,那真的不要護航了
作者: wudishidove (鴿鴿)   2023-11-02 08:23:00
不是對法官有意見,我只是在說:不要幫法官推託說依法只能無罪巴拉巴拉,要不要採信這個證據明明就是法官選的,只要偏重檢察官的起訴理由就能判死刑了
作者: dddc (直流電)   2023-11-02 08:23:00
有病去看醫生 不看就是殺掉
作者: s210125 (coconut)   2023-11-02 08:23:00
所以你到底是對 法律對精神疾病的規則有意見 還是對法官對他的認定有意見 這很明顯是兩回事 照這個事件的話 很明顯是對第一點有意見吧 那真不能怪法官啊 他甚至還沒做任何事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23-11-02 08:24:00
是啊,就像上面講的5-30,人家判決書是30往下減,我們家是5往上加
作者: wudishidove (鴿鴿)   2023-11-02 08:25:00
法條不合理的地方上面講了,為啥精神病無責可是不用
作者: s210125 (coconut)   2023-11-02 08:25:00
如果覺得有病就應該去看醫生 不去看就是殺掉 那也是對法條有意見吧 那要怪有權力立法到底在幹嘛才對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23-11-02 08:25:00
從立法到執行都有問題,整體就是執法不彰這回事,法官是其中一個環節,也沒有多正常
作者: s210125 (coconut)   2023-11-02 08:26:00
我只是針對現在這篇文的標題提問而已 整個司法體系
作者: wudishidove (鴿鴿)   2023-11-02 08:26:00
不是,你又來了,又推給立法的了,就跟你說了依照現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23-11-02 08:27:00
現在就是連醫生都看一半,偏偏這狀況不能像其他小病一樣推掉就好,卻還是做了
作者: s210125 (coconut)   2023-11-02 08:27:00
阿不是啊 這個案件又沒判決 我只是針對標題的案件啊 根本沒判決哪來判不判死 現在不是在討論法條的問題嗎 總不會沒判決然後開始討論法官的問題吧 他還沒做事欸
作者: wudishidove (鴿鴿)   2023-11-02 08:28:00
現有法律檢察官都能找一套說詞起訴並且求處死刑了,不就代表只是想不想判死的問題?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23-11-02 08:28:00
那你就是來亂的而已,人家都在談整體,就你電波對不上還硬要護
作者: s210125 (coconut)   2023-11-02 08:29:00
談整體那更沒道理 兩個不同的問題怎麼混為一談叫整體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23-11-02 08:30:00
怎麼不行? 誰規定不可以討論了?
作者: s210125 (coconut)   2023-11-02 08:30:00
司法是司法 立法是立法 法官判決不能讓民眾滿意跟法條不能讓民眾滿意那是兩件事 怎麼叫整體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23-11-02 08:31:00
等你拿到板主權限再來講這個吧,不陪了
作者: wudishidove (鴿鴿)   2023-11-02 08:31:00
阿我就說,現有法條你想的話,也能做到讓民眾滿意阿= =誰說法官一定要照著最極端不合理的判,再來說依法我
作者: msbdhdfceb (ゾン)   2023-11-02 08:32:00
一審重判二審重判三審推翻也不是很少見,這時候跟立法又有何干?還有一直退回更審直到免死的然後本案就跟一開始講的一樣,近期日本扛著美國歐盟很大的壓力從免術換證就看得出來,法官扛不扛得住歐美政治壓力會是重點,一個有能力購買凶器有能力預謀的要當作無責任能力的病患,要這樣凹就真的難看了
作者: wudishidove (鴿鴿)   2023-11-02 08:32:00
也沒辦法只能無罪,採用這條幫忙脫罪的是你欸
作者: oasis404 (綠洲404)   2023-11-02 08:46:00
法律人講精神病患要無罪聽聽就好,之前殺鐵路警察的犯人也是一審無罪、二審改判17年
作者: storyo41662 (喵太)   2023-11-02 08:47:00
以日本的民族性來講,我覺得更會是死刑啦
作者: oasis404 (綠洲404)   2023-11-02 08:47:00
說精神病患沒有責任能力阿blablabla,結果真的需要的時候還是可以判刑的嘛
作者: phatman (phatman)   2023-11-02 08:48:00
有病除非是有價值,不然活著對他自己或全人類都只是負擔
作者: ganei (菜虫)   2023-11-02 09:14:00
仔細想想受害者家屬照著演一次不就好了,恨到那種程度有沒有病給醫師去判就好,看是用魔法對付魔法還是拿剩下不多的日子換點安寧
作者: windmk2 (風月無邊)   2023-11-02 09:25:00
治癒是有可能的只是不會發生
作者: Dayton (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2023-11-02 10:05:00
對有病的人來說早點解脫才是對自己對家人都好長照/失能/失智這種大家都懂 換成精神病就有人不懂了
作者: windr (天河銀明)   2023-11-02 10:13:00
這個人的確有犯意,日本人不想殺,想浪費社會資源關他養他反正也不適花我們的錢,看戲今天他如果夠幸運被提早阻止只是未遂,或許還可以治治看我個人是覺得這種殺完人就開始主張有病逃罪,很可笑XD自覺罪孽深重,主動自盡支付代價,或許我還會覺得可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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