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京阿尼縱火案開庭 辯護方主張無罪或

作者: sonans (邪惡的豬腦)   2023-11-02 11:40:03
※ 引述《teddy12114 (すこん部-百鬼組-嘿民)》之銘言:
: 「魔鬼代言人」
這片有一個很不合理的地方,我小時候看都沒發現,
長大後才察覺,那就是客戶竟然都騙律師:「我是無辜的。」
但是現實裡,如果客戶真的有罪,最好的方式就是跟律師承認:「是我做的。」
而且根據法律,律師絕對不能出賣你。
我就看過律師舉一個例子:「如果有客戶跟你說他準備要用核彈炸了紐約,
你也不能跟別人說。」
作者: VVinSaber (Z.S)   2022-11-02 11:40:00
現實也很多白癡選擇騙律師,然後上法庭被打成豬頭
作者: miname (>.<)   2023-11-02 11:41:00
打核彈的是可以說的
作者: owo0204 (owo0204)   2023-11-02 11:42:00
真的這種重大公共危害的我想應該還是會說啦
作者: s2637726 (BBQ)   2023-11-02 11:43:00
蛤 他不是已經炸了 是準備炸 預謀犯罪都能包庇 直接成共犯==?
作者: iam0718 (999)   2023-11-02 11:44:00
難道你跟律師說想強他女兒他還...
作者: peterisme17 (Totty~)   2023-11-02 11:45:00
可以說吧
作者: cross980115 (嘆息之雨)   2023-11-02 11:45:00
先去了解一下真實義務吧基於訴訟制度與當事人權益,律師只具有消極真實義務,除非律師”明知證據不實”依然提出 那才會有問題
作者: fenix220 (菲)   2023-11-02 11:51:00
神經病才會說準備射核彈,真正的都發射30分後才說
作者: cross980115 (嘆息之雨)   2023-11-02 11:53:00
如果是懷疑不實 但無法確定,那提或不提都可以(刑事訴訟除外)律師於執行職務時,不得有故為矇蔽欺罔之行為,亦不得偽造變造證據、教唆偽證或為其他刻意阻礙真實發現之行為。律師於案件進行中,經合理判斷為不實之證據,得拒絕提出。但刑事被告之陳述,不在此限。
作者: kirbycopy (鐵面騎士)   2023-11-02 11:58:00
客戶計畫犯罪而且會造成他人嚴重傷害 律師是可以說的吧
作者: cross980115 (嘆息之雨)   2023-11-02 11:59:00
就消極真實義務啊,律師就只是不能妨害、阻礙法院對於真實的發現;但不代表需要積極主動提出不利於己方之證據
作者: Mystiera (GGInIn)   2023-11-02 12:00:00
騙律師的今年就有amber作示範了
作者: cross980115 (嘆息之雨)   2023-11-02 12:01:00
所謂的律師不能出賣只是你說實話是自己做的,他不能直接主張不是你做的,這會違反消極真實義務實務上騙律師的沒少過啦
作者: c121125 (寶特瓶)   2023-11-02 12:02:00
蠻多的,很多律師都很希望客戶對自己誠實不然上法庭真的很尷尬
作者: bnn (前途無亮回頭是暗)   2023-11-02 12:03:00
因為律師的勝利條件包括從某某刑減刑到某某 但客戶不一定接受
作者: cross980115 (嘆息之雨)   2023-11-02 12:04:00
因為委託人欺騙而誤信,律師也不會有責任問題 不違反真實義務
作者: bnn (前途無亮回頭是暗)   2023-11-02 12:04:00
你向律師認了 律師根據你真實罪刑 減到多少他覺得這叫做贏了但委託人覺得我騙律師 律師贏了變成無罪豈不更好
作者: Vulpix (Sebastian)   2023-11-02 12:09:00
就只是賽局吧?律師要想辦法讓委託人願意誠實,靠話術之類的那樣。而委託人則在賭無罪。
作者: miname (>.<)   2023-11-02 13:39:00
法院不能強制律師說 不等於 律師不能自己想說就說
作者: sonans (邪惡的豬腦)   2023-11-02 13:41:00
律師自己想說也不能說
作者: miname (>.<)   2023-11-02 13:47:00
律師倫理規範第33條律師對於受任事件內容應嚴守秘密,非經告知委任人並得其同意,不得洩漏。但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在必要範圍內者,得為揭露:一、避免任何人之生命、身體或健康之危害。
作者: sonans (邪惡的豬腦)   2023-11-02 13:53:00
你談的是台灣,我是在講美國
作者: miname (>.<)   2023-11-02 14:01:00
ABA Model Rules of Professional Conduct (2004) 1.6節(b) A lawyer may reveal information relating to the representation of a client to the extent the lawyer reasonably believes necessary:(1) to prevent reasonably certain death or substantialbodily harm;
作者: sonans (邪惡的豬腦)   2023-11-02 14:05:00
啊?所以影片那個律師騙我?
作者: miname (>.<)   2023-11-02 14:07:00
又一個信網紅不信官方的騙你又如何?YT虛假消息有少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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