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某插畫家被指控「描圖」、「抄襲」,
於是不忍了直接提告
最後結果是:
法官判對方要賠償314萬圓
https://twitter.com/ootsuka/status/1720603052204265876
判決書中指出
https://i.imgur.com/GYfXdTn.png
動漫人物的五官畫法本來就有相似之處
光靠有線條重合
尚非難謂無抄襲嫌疑
其他網友也指出
被控抄襲的插畫
比指控者本身的插畫還要早發表
這到底是誰抄誰?
https://twitter.com/XSft294hO480406/status/1720742015531712798
心得:
314萬也是很大的數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