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會成本是相對的。端看你想要獲取怎麼樣的利益來換可能的損失。
至於拿台灣來論日本公務員,還是自己先去做功課再說吧,
這種程度的東西去日本總務省就有資料了:
https://www.soumu.go.jp/
比如說隨便找一年資料:
https://tinyurl.com/y9ahs5ay
日本公務員體系會因所在的地方自治團體(都道府縣)與職位別而有月薪差異
便於說明,就單純只以一般行政職的月薪平均數來作為基準:315093圓。
折合台幣64956元/月。單純以錢來講,月薪31萬日圓也會比幫家務農+寫作收入
15萬日圓要多,去考公務員的薪水都會是兩倍。
然而問題就在於,不管哪個國家,你考進當基層公務員的壓力還是很大的。
這個層面有兩種,一種是只要你當服務業或業務就會知道的事情,
你面對的是通常有求而來態度也不怎麼好的民眾、源源不絕的號碼牌、
自己也分身乏術沒空教你,或者因為自己也是這樣苦過來也不想教你的同事。
另一種就是你是身為國家機器裡面的小齒輪,你必須應對著兩邊的壓力。
我們舉一個最典型的例子:地方政府的社會局針對遊民的對策。
如果你考上分發的單位,其轄區有歷史淵源的遊民聚集地,比如說某某寺廟的廣場。
而你的主管有時候會接到議員的電話,說他的選民抱怨遊民偶而喝酒聚賭太吵
能不能趕走。主管要你想辦法"安置",但他知道你也知道這群人是不可能立刻
回他們的家或去工作。言下之意就是你要想辦法把這群遊民「變不見」
這個時候基於你是國家機器的基礎單位,你其實有依法賦予的裁量權,
你可以給遊民,或者不給遊民物資或食物券,或者其他"好康",
那麼你就要面對著要做跟你職位截然相反的事情;你必須要跟遊民談條件,
用一些好處來換趕他們去其他地方一段時間,來達到上面的"需求"而交代。
而你的工作業務也會開始從"協助遊民更生而不再成為遊民",變成
"應付上層適度地趕走遊民的人"。
而你在這過程中難免會開始認為「其實我也是有權力的嘛」
久了之後工作的經驗又會改變你的價值觀,比如說:以我的立場我知道怎麼利用
法律來幫你這個領號碼牌的民眾拿到你要的東西,比如說低收入補助。
但我憑什麼就要無條件幫你呢?
有的人就會開始變成以第一印象來決定他的"裁量權"。
比如說這傢伙口氣很差,那我就按照規定來認定。嗯,不合格呢,下一位。
這位很客氣只是條件少了一些,那我就隨口提提怎麼樣做才能依法認定吧。
有的人就會更露骨地以「你要拿什麼利益跟我換我職位授予的核可?」來談了。
最後你就會變成你去政府機關辦事,偶而會碰到你很討厭的少數公務員的樣子。
基本上不討厭去當公務員的,至少他不會對「人」的事物處理感到厭煩或排斥。
但你會去選擇當作家,選擇寧願長時間一個人面對螢幕打字,而不想為了兩倍薪水
而面對「人」跟衍生的問題。我認為至少他自己是有自覺自己其實不太想面對人群。
才會選擇寧願寫被批評為"毫無內容"的書,並出書賺錢。
而這樣的個性你就算強迫他去當公務員,我想下場也不會太好,
做幾年受不了離職回去老家種田+兼職寫作也是很有可能發生的事情。
至於他務農跟監職寫作可以不用面對人又可以過活,他覺得不錯又有什麼問題呢?
唯一的問題,大概就是有工作的弟弟,覺得哥哥過太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