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網咖還沒完全消失?常客認:轉型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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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news今日新聞] 科技不斷進步,也讓許多3C產品逐漸成為人類生活中的必需品。或許
很難想像,在十幾年前,一般家庭很少會購買電腦在家中,有時候學生做報告查資料,都
還要跑到圖書館,甚至是「網咖」,但現如今筆記型電腦早已人手一台,規格拿來跑遊戲
都輕輕鬆鬆,這也讓人萌生好奇「為何街頭上還能看到網咖存在?」而專門分析市場品牌
的網紅雪倫,也分析網咖還能存續的主因。
日前有鄉民在論壇PTT上發起討論,提到在二十年前,一台規格極度普通的電腦,隨便都
要價4萬多元以上,因此網咖曾經蓬勃發展,成為當時許多學生族群下課的聚集地,但隨
著家用網路、個人電腦逐漸普及了,但各地仍然還是有一些網咖存在,不禁令人好奇「是
靠什麼撐到現在的」。
對此,專門分析市場品牌的網紅雪倫也拍片分析,過去台灣網咖全盛時期多達1千多間,
現在只剩下約200多間,但許多也都轉型成複合式的經營模式,提供娛樂加上短暫休息,
除了影印、傳真、掃描等文書服務,還可以淋浴、洗衣服及寄件,對短暫過夜的民眾,多
了一種更實惠的選擇。
雪倫也實際進入台北一間知名的網咖,店內還推出「夜貓族優惠」,晚間10點至上午11點
,獨立包廂區5小時200元、8小時235元、12小時295元,對比旅館住宿價差的確頗大,且
獨立包廂空間也不小,還有電腦、餐飲服務能使用,成為許多人的新選擇,轉型相當成功
,唯一缺點就是隱私性不高,門不能上鎖,因為相關法規有規定。
其實這樣的轉型,也曾出現法律問題,位於台中的快樂鳥電競館,與設有獨立包廂、淋浴
間,但在去年8月遭檢舉「非法經營旅館業務」,一度遭台中市觀旅局認定有收費提供不
特定人住宿或休息,以違反發展觀光條例裁罰30萬元罰鍰並勒令歇業。
後續快樂鳥電競館業者也不服提出行政訴訟,最終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認定,電競館內包廂
「非封閉空間」,隱私性低,櫃檯人員可隨時進入,警察臨檢配合不得拒絕,提供寢具也
是讓消費者夜間上網可暫時休息,若以此認定其經營旅館業務,顯屬率斷,也過分干預電
競館業者提供舒適空間給消費者的經營型態,認為台中市觀旅局原處分有違誤,判處撤銷
。
看起來就是學日本,不然真的會被淘汰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