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1
日下部:羂索那邊用高羽製造破綻,再由乙骨去突襲。條件是當確定輸的是五条的時間點
日下部:不過這情況下必須要乙骨到埗後又立刻跳回來,知道吧?真的拜託喔
日下部:問題是宿儺戰。雖說是全體出戰但不是誰都可以上場參加的
鹿紫雲:這幫傢伙白痴?既然說全體出戰當然是全部人都上啊。不過第一個上的是我就是
日下部:把連破綻都製造不到100%會被秒殺的傢伙丟上前線有什麼意義啊例如我們學校的
三輪
日下部:別說她原本就不單實力不夠,更在渋谷為自己加上了「以後都不揮刀」的束縛
三輪:不過那一刀也被徒手就擋下來了呢呀哈哈
日下部:有關天元大人與日本之內人類間的超重複同化,我想要是術師的話能夠咒力來拒
絕
日下部:假設贏了活著的是宿儺與羂索,之後同化所產下的怪物把世界搞個一塌糊塗也好
,活下來的可能性也非零。不過嘛沒死的羂索一定會首先去宰了有泳者身份的人
p.2
日下部:不過這樣也至少可活多幾天,如果贏了又活下來的只有宿儺就活得更長了
加茂:抱歉我要退出,畢竟我也不像有可能派上用場
加茂:時間不多也好我也想在家人身旁守護。之後我打算帶家人逃到海外去的,沒騙你
日下部:哎—不用說出來真的不用
日下部:不用交代得一清二楚又不是公開處刑。這一戰反而是有用的傢伙才不正常啊!
虎杖:學長教了我不少東西,我受益良多啊。畢竟脹相不太會教人呢
加茂:……是喔
日下部:會用反轉術式的傢伙,想去送死的傢伙,覺得死掉也沒關係的傢伙,除以上外都
是不參加或當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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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車:鹿紫雲之後由我上。用我的術式將宿儺的術式「沒收」
鹿紫雲:這個以我會輸為前題的風向讓我不爽起來了
秤:假設!假設啦!我們都很感謝你把先出戰讓給了五条大哥!
鹿紫雲:這事我還沒信服的啊!
日車:能夠取得「死刑」的話我就能夠用「處刑人之劍」來和宿儺戰鬥
日下部:一擊必殺之劍嗎……這可真幫大忙。可是「沒收」和「死刑」也好也不是一定能
取得的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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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杖:這得看法官是拿宿儺的哪個罪來審……有關這方面也不由得日車來選的是吧?
日車:沒錯
虎杖:我和宿儺交換有高校、少年院和渋谷這三次。
虎杖:當中少年院與渋谷所產生的死者有不少。現在他轉了依附伏黑身上,到目前為止和
之後他都會在新宿隨自己高興亂搞吧。起訴內容可以很集中所以應該有高確率可以抽到範
圍可以判死到的罪狀不是嗎
日車:……老實說不容易
日車:綜合到目前為止宿儺的資訊的話,宿儺於虎杖身處的高校的行為是:
・對虎杖的傷害(內體的佔據)
・對五条的殺人未遂
於少年院
・對虎杖的殺人未遂
這個因為虎杖復活了所以應該會是未遂
・對伏黑惠的殺人未遂
於渋谷
・成功殺害2名咒詛師的女高中生
・對大量市民的殺人未遂(這裡原文應該是打錯了,應該把未遂去掉)
・成功殺害的單側馬尾咒詛師
・對有人居住的建築物的縱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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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車:然後有關佔據了伏黑惠肉體一事,根據伏黑惠的狀態,可是想到的罪行有傷害、殺
人既遂、屍體侵佔罪等等
虎杖:少年院可是更慘啊
日車:宿儺之指……由咒物帶來的被害這點要由宿儺來承擔很困難。雖然間接上是宿儺的
錯,但他並非有作出過教唆或協助行為
日車:根據同樣的理由吉野順平母親的事件也很難入罪
虎杖:……
日車:殺人罪的量刑標準大概是殺1個人10-15年徒刑。殺2個人就是無期徒刑或死刑。殺3
個人以上基本上是死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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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車:宿儺的行為是殘忍又自我中心,而且對社會影響重大更完全不可能讓他更生。就算
照永山基準也好也會是死刑,要是普通的審訊的話
三輪:永山?
日下部:……原來如此
三輪:咦?
三輪:日下部先行你知道嗎!?是裝作知道吧!?
日下部:你這小鬼…基本上都是看我不起是吧
日下部:普通裁判的話全部罪狀都加起來審,宿儺是鐵定死刑。不過日車的術式…法官他
是逐個逐個拿罪狀來起訴的。如果只是拿現在提出的罪狀來審的話,大概有未夠30%機率
會判死刑吧
永山基準:https://ja.wikipedia.org/wiki/%E6%B0%B8%E5%B1%B1%E5%9F%BA%E6%BA%96
簡單來說就是用9個基準打分檢測死刑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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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車:不過問題是,被較重的罪行所吸收在內的小罪
三輪:?
日車:例如用刀刺人雖然會被起訴傷害罪或殺人未遂之類的,但因為同時衣服也被破壞了
所以嚴謹上來說也包含了刑事毀壞罪
日車:法官對於宿儺於渋谷的屠殺行為,是有以刑事毀壞或非法入侵建築物的視點來進行
起訴的可能性。這情況的話要以死刑勝訴是相當困難的
虎杖:法官連我去打柏青哥這事也拿來審的傢伙……所以完全有這可能
日車:不錯。反過來說虎杖被宿儺受肉時所犯的小罪也有可能被拿出來審訊
三輪:你到底在幹什麼?白痴喔?
日車:更進一步的問題是千年前的罪行
三輪:!!不不這不管怎說都有時效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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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車:在明治時代引入了近代法。近化法之中有時效性的概念
虎杖:那即是有時效性嗎
日車:而在2010年後刑事訴訟法曾經修法,修法後殺人變成沒有時效性
虎杖:即是沒有時效性的意思!?
日車:不,1985年以前發生的殺人的時效性仍然是成立的
虎杖:所以有時效性啊!
日車:可是平安時代的養老律令這個法律體系並沒有時效性
虎杖:那即是沒時效嗎…
ミルクボーイ梗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jBQtr4lH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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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杖:那到底是哪樣?
日車:窩不知道
虎杖:咦?
日車:如果犯人在國外的話時效的計算會停止。根據如何看待受肉前的宿儺,就算是現代
法也好,時效性可能也不會成立的
秤:例如說將死後世界假設成海外嗎?
日車:就是如此
日車:法官是我的術式之內的式神。如果是並非我所無法接受的想法,那法官也會如此看待
也就是說法官是以日車的認知套用到法律作為判決基準
所以只要是日車可以接受的詮釋方式,就有可能被法官作為判決依據
這個情況下時效性究竟有效還是無效
直到法官有所表示之前,沒辦法給出唯一解的日車是不可能知道的
p.10
日下部:換句話說綜合千年前的罪和法官的裁定作考量,宿儺所犯過各種罪的確多不勝數,但要從
裡面剛好抽到一個有可能判到死刑的罪狀來起訴他的確率是十分低的意思吧
秤:不過「有罪」到「沒收」這沒問題吧。單這個就感激不盡了
日車:可是術式的沒收可不知道能否都適用於十種影法術和御廚子兩者。如果是只能沒收
一邊的情況…
日下部:……不不不僅此也是超級幫上忙了……
虎杖:……可能有。確實可將宿儺判「死刑」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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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冥:五条君、羂索、宿儺。果然是會被這級數的人擊落呢。但既然大家都想避免給打中
,即是如果中招也會很不得了對吧?
冥冥:注意力我就引開了,之後萬事拜託了日車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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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儺:!?
宿儺:剛剛的是——??
日車:虎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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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車:重審。領域展開「誅伏賜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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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杖:三審啊!將宿儺拉進那時我和日車的審訊當中再重審。這樣就可是以在渋谷的大量
殺人來起訴宿儺了!
日車:……!
日車:誅伏賜死的一審二審三審罪狀都是隨機的。
虎杖:呀!那即是不行嗎!
日車:不,只要由我來對已經出了判決的罪提出重審要求的話,以共同被告人的形式來追
加宿儺,再用同樣的罪狀來繼續審訊也非不可能的事
日車:原因是因為這對我沒好處,因為畢竟術式對象是虎杖,就算失敗也好,也能夠限定
罪狀於受肉狀態虎杖時的……!
法官:虎杖悠仁於2018年10月31日,於渋谷進行了大量殺人罪行的嫌疑
p.18
日車:殺人的不是他。在二審時的自供,是受過重的責任感所驅使的不誠實證供。真正的
犯人是…
形勢能夠逆轉嗎?決死的法庭大戰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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