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台灣公司也是防火管理人啊
還當過兩個不同單位的勒
問題是防火管理人事實上就是個上班的而已
消防演練基本上大多數的公司都是趁機摸魚跟簽名而已
真的出事了 也不用期待防火管理人或是單位主管有多優秀
求救以後快逃R才是真的
還依照防火分責分組個屁 能分組按照防火計畫走 代表根本一點都不嚴重啊
肥宅你我他都是普通人而已 沒有超級英雄的特異功能 也沒有啥高端設備
見到災難 除了打火弟兄外
剩下的能倖存都是運氣而已
防火管理人的課說穿了也就是那樣
告訴你以前小時候的毛巾弄濕塞住門縫沒屁用
告訴你一堆悲慘案例
告訴你煙有毒 超恐怖
給你一個安妮感受一下CPR的壓力 要電擊啦 3 2 1 RRRRRR
沒有了
每個防火管理人的證照 公司都還要出錢勒
但那張證書真的跟沒有其實是一樣的
真的碰到火災 就是快逃 不要想當英雄 求救 逃命 就這樣而已
不要去拿滅火器 通常能讓你知道都已經很大了
不然一般人工作一輩子都不一定會碰到一次火災 至少我沒碰過...
碰到就是求救以後快逃就好
逃不掉就是等死而已 運氣不好就是真的沒辦法
※ 引述《bear26 (熊二六)》之銘言:
: https://i.imgur.com/1mX8asb.jpg
: 幫補充一個小知識
: 也許是台日不同
: 所以有這種疑惑很正常
: 本人有在公司掛防火責任者 也有上過課
: 基本有分防火防災 甲種 乙種三種課程
: 任何開公司的人數到一定人數以上
: 就一定要掛防火責任者
: 然後並交由防火責任者去宣導
: 該建物從業員的防火知識
: 以及義務
: 所以這也是為什麼辯方律師
: 主攻建物內部人員防火觀念不足
: 還有建物構造和內部才能導致如此大火
: 舉個例子來說
: 如果今天犯罪人放火的地方是個有四面有逃生口
: 然後消防設備完善的話
: 就算真的起火
: 就不太可能造成建物全毀 死一堆人
: 而是以下幾種可能
: 一 建物毀損但是人員部分死傷 大部分人逃出
: 二 建物稍有毀損 但是因防火係數夠強
: 逃生路線足夠 內部人員訓練充足
: 所以無人傷亡
: 等等幾種可能
: 所以這是辯方律師主攻的
: 就是被告雖然有要放火
: 但是他只是想警告京阿尼
: 並沒有想要真的傷害 或殺害任何人
: 可是沒想到這棟建物一下就全燒毀
: 才導致如此嚴重死傷
: 所以追根究底是基於防火不足才導致這種慘劇
: 喔
: 我可沒說辯方律師主張是對的
: 但是在日本的法規下
: 這樣做法庭攻防是很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