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一開始就要說是”非法”正義呢,明明有很多更好的說詞。
起義、革命、從權辦理、體制外施行、非常行動、緊急作為、便宜行事、特別任務……很多
說法可以把事情圓回來。
任何事情都不可能完美,包括法律。但只要道理說的通,就能說服大眾。
例如黃昏的行動,不要說不合東國法律,西國法律也不會公開容許西國人在東國偷情報。但
這是特別行動,完成任務但不要被抓到,如果被保安局抓到西國政府也不會承認這是wise交
辦的任務。
花園也一樣,他們的殺手任務是特別軍事行動。
幾十年前在N國有位女特務,執行任務害死了S國數十無辜生命。然後被補後被S國判死刑,
結果不但S國總統特赦她,她在S國還大受歡迎,現在在S國生活。很多行為,如果是工作、
任務,法外是有空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