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跟正義從來就是兩件事
唐朝有一個人叫徐元慶,
他父親被某官員判死刑處決了,
徐元慶為父報仇,把那個官殺了,然後去自首
此案在當時引起很大爭議
依當時法律殺人償命,而且還是謀殺朝廷命官
但以倫理來說為父報仇是孝 是正義 符合社會價值觀道德觀
最後處理這個案件的做法是:
「誅之而旌其閭」
也就是先依法判徐元慶死刑,以正國法
然後再另外褒揚他報父仇盡孝道
※ 引述《ccyaztfe (1357924680)》之銘言
: 看情況欸
: 像現在這個社會案件
: 如果是我小孩被殺死了,我一定去跟那個兇手拼命
: 很喜歡福爾摩斯的經典名言:當法律無法給當事人帶來正義時,私人復仇從這刻起就是正
: 當且高尚的
: 試想,你的小孩被人殺了,而對方只因為是未成年就可以逃過該負的刑責,之後甚至可以
: 爽爽過日子
: ,這樣的法律有給予當事人正義嗎?
: 顯然沒有
: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我就會支持非法正義
: 大概是這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