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ThorFukt (托爾)》 之銘言:
: → s175: 站著說話不腰疼,怎麼不說自備葦名劍法 01/03 12:39
: 推 dazzle: 看卡通看傻了吧以為現實也是這樣 01/03 12:41
: 推 Bugquan: 什麼垃圾粉專在亂誤導 01/03 12:44
: 推 Castle88654: 粉專居然沒被檢舉掉 01/03 12:50
: 推 arrenwu: 這有什麼好檢舉的 就搞笑文章啊XDDD 01/03 12:50
“爭執的時候,沒人知道對方口袋裡是否有武器”
“近距離時除非平常有訓練不然根本不可能閃躲”
“用左臂去擋是最快的方式,能保護頸部胸部的致命部位”
1.已經起爭執了但是不能確定對方是否有武器
2.是在近距離起爭執
3.為了保護致命部位最快的方式是用手臂抵擋
重點在於
“不知道對方是否有武器時突然被襲擊的應對方式”
就這幾點條件下倡導用手臂保護致命部位完全沒問題阿?
重點是不要忽然就被捅到致命處直接去了
是不是有些人根本沒看內文阿?
還說跑什麼的,怎麼不說這輩子都別跟人起爭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