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1106abc: 直接說露西亞cover不能告嗎? 01/27 21:45
日本法律怎樣我不知道
但應該全世界國家的法律
都大差不差
那如果放在台灣能告什麼
1. 妨害(個人)名譽
告不成 露西亞是虛擬人物沒有人格權
如果是指咪醬, 那由於已經和Cover解約, 也與Cover無關
2. 侵害版權
可能性極低
基本上要當這些人在二創, 「未經Cover授權、編撰露西亞的故事並公開」
的這種很勉強的立場去告。全世界應該哪也沒有判例,
但我認為太勉強了
3. 對公司妨礙名譽、妨礙營業
要基於露西亞屬於Cover的IP的立場, 去告對方描述的內容造成了
公司名譽上的妨害, 這應該是所有法條中有那麼一絲絲機會的吧
4. 直接訴諸民法求償造成損失
太難舉證, 很可能就是浪費了很多律師費,
律師很開心
大概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