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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此次引發熱議的事件
2024/1/28 20:11
一直以來感謝各位的支持。
關於這次,因為私事引起的紛爭我感到非常抱歉。
然而,因為不得不用這樣的方式向大家發表告知,對此再次表達深切的歉意。
就如同已流傳的情報,我與MFMF桑,在2021年登記結婚、並在2022年離婚。
由於直播者的職業性質,導致有各式各樣的限制,最後形成了欺瞞大家的情況。
對於支持我的所有人,真的感到非常的對不起。
這此引起騷動的事件,原本僅僅只是我與他之間發生的私人問題,考慮到他的
隱私等等情況,對於兩人之間發生的事,我一直認為不需要公開出來。
但變成只有單方面的說法流傳的現況,我認為還是無可避免地需要提出說法。
雖然詳細的內容會在訴訟時公開,但我認為還是要先最低限度的向大家說明,
於是就用這篇文章來公開。
‧關於腳踏兩條船
我,在與他的婚姻中,並沒有劈腿B男。
關於B男,雖在結婚前曾經見過一次面,但完全不是所謂的約會,在那之後也
完全沒再見過任何一次面。當然更不可能出現所謂的男女關係。我認為這是向
B男確認就會知道的事情,而他本人應該也很清楚。
而被公開的LINE對話中,對於有人認為這個樣子當然會被認為是外遇,我將會
反省這一點。
不過,那僅僅是那個場合下開玩笑所發出的訊息,如同先前所說,我與B男,在
我婚後一次也沒有見過面。
‧關於婚姻生活
在婚姻生活中,我的確懷疑他有外遇,並且對他做了所謂強烈的質問。如果是這
件事將他逼到了絕境,雖然我感到很抱歉,但我不認為我有精神虐待他、或是有
不合理的限制他。
我認為事情在離婚協議時已經解決了。而當時負責離婚的協議人也會在之後的訴
訟中提供事件時間軸等資料,協助現在負責與他進行訴訟的律師先生。
然後,由於正在進行訴訟,我不得不保留詳細情況,但我也是握有懷疑他外遇的
相應證據的。雖然因為沒有雇用抓猴偵探,所以並未持有足夠客觀的證據而難以
下達決定性的結論。不過,我也不是在沒有任何理由的情況下盲目懷疑他的。
而在這之中,他同樣也懷疑我外遇,我認為我們彼此都一直難以信任對方。
但不只是像他直播內講的我好像異常拘束他,他自己也對我做了像是禁止與其他
男性產生接觸,要接觸之前要先通知他之類的規定。
‧關於離婚協議
在直播中,他說了我在離婚的時候,原本有要求贍養費,但他提出B男之後我就
馬上撤銷了之類的發言,這並不是事實。
首先,我會對他提出金錢的要求是因為,精神虐待是只接受單方面提出的申請理由。
關於這點,由於可能會出現妨礙名譽等問題,所以我在這邊無法寫出詳細的說明。
並且,關於外遇的事,由於沒有客觀的證據,僅僅只是懷疑的程度,我根據律師所
提供的建議,不在這邊提到。
我在與親屬相談他的事情的時候,親屬過於氣憤,公開了我跟他的對話,由於這件
事有可能侵害了他的權利,我與律師協商過後,在雙方不要再有金錢上往來的前提
下離婚。
‧關於對他的毀謗中傷
關於我,發表了複數篇跟他有關的文章是事實。而他因此提起了訴訟也是事實。關
於這件事我感到很抱歉。在當時,與事務所的契約結束,同時在那個時間點被他提
出離婚,在精神上被逼到了絕路,在離婚後就將想法都寫到了網路上,真的很抱歉。
但是,律師方面表示這些言論並沒有達到提起訴訟的程度,雖然無法說明詳細內容,
但是大部分的發文,我的律師的見解是「我認為完全談不上違法的程度吧」。
然而,我承認自己發文的行為,因此透過律師向他表達謝罪,並且進行了和解談判。
不過他提出了以下條件
①我必須停止一切關於直播主的活動
②不得使用SNS
③發表他要求的內容的聲明文
④精神賠償100萬元
因為當時跟事務所的契約結束,對生活感到非常不安,我並沒有答應他的條件,由
於並未能達成和解,所以最後成為了訴訟。
而在訴訟中,滿滿都是跟問題發文沒有直接關係的,我跟他如何開始戀情、或是跟
事實完全不同的他的說法,由於看起來太超過了,律師先生也表達「這種行為已經
太超過了。這無異於是透過訴訟對我造成不必要的人身攻擊」等意見,於是我也對
他提起了反訴,向警察提出了告訴狀,並獲得了受理。
‧關於前任對象散布的捏造訊息
他在直播中,發表了我與前任對象關於性暴力或是曾經懷孕等偽造情報。
這其中的一切都不是事實,我認為這些言論已經太超過了。
甚至反而是原對象的作曲家桑,在與我交際時,被我發現他跟其他的女性同居,我
才是受害者的那一方才對。
‧關於寵物
在他的直播中,提到了大約是我讓貓喝髒水等發言,那並不是事實。
我一直很小心翼翼的照顧貓。我認為他所拍攝的照片,是我離開家之後的水。有養
過寵物的人都知道,給貓水之後,在喝過一段時間後,貓的唾液跟體毛會使水變汙
濁,所以水必須要頻繁地更換才行。
而且,「如果不是髒水貓就不會喝」這種意義不明的說法,他們根本無法進一步解釋。
接著,寵物的骨灰跟垃圾丟在一起就走了,這是誤解。
首先,所謂的寵物骨灰,是倉鼠而不是貓的。我一直愛護著飼養著,在牠去世的時候,
拜託了葬儀社幫我火化,並小心地保存牠的骨灰。
不過隨著離婚跟不得不搬家的慌亂中,不小心將骨灰放在他家忘了帶走。為此,我,
透過我的律師向他提出返還骨灰的要求,但至今仍未還回來。
‧最後
現在我向他同時進行民事與刑事兩方的行動。並且,針對他這次直播聲明的內容,
因其過於單方片面的說法,在與律師商談之後,雖然非我所願,但這部分同樣也會
進行民刑事兩方面的應對處理。
對我而言,我完全不希望與曾經誓約一輩子的對象產生這樣的糾紛。我也十分了解發
那些關於他的文章完全是我的錯。
但是,在訴訟之中,那些與起因文章完全沒有直接關係、發表毫無根據的內容,並且
無視於我方在相關訴訟中提出的反論或相關內容就散布訊息,實在難以忽視。
應該要讓大家露出笑容的我,因為這些難堪的不實虛構事項而驚擾到大家,我感到很
抱歉。
然而,這次的事件,僅僅是私人發生的事務。我並不希望因為此事有對他造成名譽毀
損的行為出現,請避免相關的行為。
但由於這次引發的騷動,對我造成的很多非常超過的人身攻擊。對於相關的發言,也
會在之後採取法律行動。
之後,我還會持續進行作為直播者的活動,雖然情況相當嚴峻,但為了各位能再露出
笑容,我會持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