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b1916 (冷靜的魚)
2024-02-01 05:45:24兒童:12歲未滿
少年:12歲以上18歲未滿
三次元真實人物:
客觀認定
(出生證明、身份證明)
二次元虛擬人物:
客觀認定
(人設、角色設定)
或
主觀認定
(幼態、平胸、三頭身、
頭身比比較小、身高矮、胸部小、
眼睛位於臉譜中線以下等等)
符合其一即可
我想請問大家
二次元虛擬人物兒少如果是這樣定義
算是一種包牌怎樣都我贏嗎?
我先檢舉金庸小說了 誠品 博客來 墊腳石 一間都跑不掉楊過跟小龍女練功還沒18吧
用外觀認定根本很愚蠢 也不符合法意法律是要保護兒童 不是要保護“看起來像兒童”
作者:
egg781 (å–µå‰)
2024-02-01 06:33:004,因為對方的權勢都比你大,你就只能被欺壓有沒有聽過為什麼當黑社會?因為我可以動你~你不敢動我
作者:
Shin722 (Shin)
2024-02-01 06:40:00先檢舉現實看得到小孩身材的所有女性和男性,矮的平的都試試看
作者: pfour (pfour) 2024-02-01 06:57:00
現實世界小孩一個都沒保護到的垃圾組織
作者:
rb79 (波爾)
2024-02-01 07:13:00有一張「國家說18歲就是18歲」的梗圖可以拿來用了
站在道德至高點 她怎麼說都是對的他有保護兒童的大義名分 罰你個十幾二十萬都是只正確的
作者:
lone714 (海膽)
2024-02-01 07:38:00歧視矮小症患者
蘿莉控有傳記也去檢舉吧,他在日本幹了未成年少女這種人算什麼國父,兒少法快上啊
作者:
skuderic (BLACK)
2024-02-01 07:49:00就跟數位中介異曲同工啊 阿 忘了 之前皇城的文字獄也差不多
作者:
Dirgo (靜!)
2024-02-01 08:24:00他想的話只要有人喊聲歐尼醬都會違法
作者:
lone714 (海膽)
2024-02-01 08:44:00依他的標準,今天只要用美圖濾鏡也算是違規吧,眼睛放大到中線是不是也算兒少範圍?
作者:
MrJB (囧興)
2024-02-01 08:51:00好日子要來囉!
作者:
yellowhow (┴─┴~\( ̄□ ̄#)\)
2024-02-01 08:54:00ACG人少勢弱好欺負,這就只是為了數*中*的試水溫之後再逐步擴權到跟N**一樣雞掰
作者:
cemin (妲~己~魂!)
2024-02-01 08:54:00應該是檢舉射雕的黃蓉,初登場時金庸有寫「十五六歲」年紀;歐陽克看黃蓉時又有OS「雖然年齡尚稚」,這絕對是小孩子跑不掉了
在那邊控管虛構作品就夠87了,還要不知打哪來的學者講眼睛比較大就是幼態,頗呵當初反對就是怕給那種根本不懂的人拿到審查意見權
作者:
belion (滅)
2024-02-01 10:08:00有投票權...大概不到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