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Iwin] 兩方所提的兒少法案版本

作者: ulycess (ulycess)   2024-02-06 08:12:58
這張圖那裡來的先打問號
沒有任何的出處
沒有出處的圖容易有翻車的危險
如果看這條的立法記錄
http://tinyurl.com/43n33av6
最初的提案不是這樣
就算是行政院的提案也不是這樣
後來進黨團協商才變成這樣
最後也沒經過三讀
而是黨團協商後就直接通過
事實上在黨團協商就有討論過這件事情,什麼情形才叫客觀?司法院代表說我們可以用判
例來建立什麼叫客觀足以引發性慾
https://i.imgur.com/E6ZcyM3.jpg
https://i.imgur.com/iM94fuS.jpg
最後修正條文變成參考刑法第十條而定
https://i.imgur.com/QNixav7.jpg
如果翻出刑法第十條的立法理由
https://i.imgur.com/0UUhJLF.jpg
就是做出性交行為但是用拍攝角度迴避或是打馬賽克「足以引起羞恥部分」
所以綜合以上所述
客觀上足以引起羞恥依照立法理由,需要法官以判例決定何謂客觀上足以引起羞恥
這邊就會引起雞生蛋還是蛋生雞那一個問題,還沒有相關判決之前要怎樣知道什麼是足以
引發羞恥?不就不能執行?
用美國的玩法就是政府先起訴人民,在打臉和被打臉之間形成判例
這個玩法適不適合台灣民情?依照台灣上位者應該要制定完美無暇制度,下位者才有義務
聽從上位者指揮的家父傳統
我會打個問號?
※ 引述《IokUdiefirst (武漢肺炎)》之銘言:
: https://i.imgur.com/WP09hBK.jpg
: https://i.imgur.com/TiZaAKh.jpeg
: 乳提 隔壁看到立委們所提案的「建議修正版」
: 可見現行條文只有罰幾萬或勞動沒入之類
: 被政府和立委們認為輕微
: 所以行政院和圖中立委們分別提出各自版本,強化罰責
: 與ACG最為相關,也是iwin引起爭議的在於的點在於解釋範圍
: 行政院版本較為溫和,解釋明確寫「兒少性交或猥褻行為」
: 以范雲、吳玉琴立委們所提案的修正就更激進的多,
: 補上「客觀上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
: 等根本沒客觀定義的敘述,擴大政府的解釋權。
: 引起性慾就是政府主觀吧,客觀個鬼... 引起誰的性慾不就政府說的算?
: 其他物品是什麼? 我們ACG的圖片,公仔,是不是就被包進來了?
: https://imgur.com/t8z2der
: 我跟我婆交往還要被管嗎
作者: Pep5iC05893 (結束)   2024-02-06 08:14:00
台灣的法律是完美無瑕的永世真理絕對不容質疑與挑戰
作者: ianlin1216 (josh6121)   2024-02-06 08:17:00
協商XDD,當大家白癡膩只有不想過,沒有過不了
作者: s87879961 (sekuhara)   2024-02-06 08:18:00
立這條是幾年
作者: trh123h   2024-02-06 08:18:00
標準不清難道要自我審查?
作者: t77133562003 (我是一隻山羊)   2024-02-06 08:19:00
要累積判例 iwin四處開槍亂搞了嗎 整個效應都起來了
作者: ulycess (ulycess)   2024-02-06 08:20:00
在日本用手機找難免會有疏漏之處,請多包含
作者: trh123h   2024-02-06 08:22:00
貼個圖還要考量到政客下面有沒有硬
作者: pwseki206 (Seki PW)   2024-02-06 08:22:00
現階段判例記得是沒了,不過這種案件我覺得要打到具有
作者: t77133562003 (我是一隻山羊)   2024-02-06 08:22:00
所以本意也是防疏漏啊 但有天才衛服部在胡亂解釋啊
作者: pwseki206 (Seki PW)   2024-02-06 08:23:00
一定程度地位的大法庭甚至憲法法庭...有點難就是
作者: kbsidd (這世界充滿謊言)   2024-02-06 08:23:00
唉...模糊空間、主觀判定,法律為什麼不寫死,就是讓正反雙方皆有理由,一旦全寫死,那就沒得玩
作者: s87879961 (sekuhara)   2024-02-06 08:26:00
模糊空間是這樣的沒錯 問題行政單位現在要把這模糊空間當大便直接糊你一臉
作者: jerygood0208 (咪哭賽高)   2024-02-06 08:26:00
這篇文在供三小單獨過半還需要黨團協商喔
作者: kbsidd (這世界充滿謊言)   2024-02-06 08:27:00
行政單位的模糊空間,你不滿意的話,可再向上提出意見阿
作者: t77133562003 (我是一隻山羊)   2024-02-06 08:27:00
要玩啥..借其他條的文字 又沒像其他條說明 所以現在不就爆炸 隨那些行政長官亂講話
作者: s87879961 (sekuhara)   2024-02-06 08:31:00
光要你跟政府打官司就是在擾民了 前面好幾篇都有人講過沒有審判權利但是實際執行大家都知道會出啥事
作者: kbsidd (這世界充滿謊言)   2024-02-06 08:32:00
為什麼打官司=擾民?你這觀念到底怎來的?
作者: s87879961 (sekuhara)   2024-02-06 08:33:00
你不用正常生活不用工作的嗎 要你把心力花去讓政府解釋他本來就錯的東西就是在擾民了
作者: kbsidd (這世界充滿謊言)   2024-02-06 08:33:00
打官司=維護自身權利,不打官司你要怎維護自身利益
作者: s87879961 (sekuhara)   2024-02-06 08:34:00
同意打官司維護自身權益 但政府這樣執行我說擾民有啥不對的?
作者: kbsidd (這世界充滿謊言)   2024-02-06 08:34:00
什麼都不想要,又什麼都要 那乖乖去睡吧,夢裡什麼都有
作者: peterw (死神從地獄歸來)   2024-02-06 08:34:00
事實就是這條是黨團協商以後通過的,跟誰席次多沒有關係吧
作者: kbsidd (這世界充滿謊言)   2024-02-06 08:37:00
噗...你是在鸚鵡學舌嗎?說不贏開始放大絕?
作者: s87879961 (sekuhara)   2024-02-06 08:38:00
先叫別人去睡的不是你嗎? 噗 邏輯死了喔?
作者: t77133562003 (我是一隻山羊)   2024-02-06 08:39:00
所以叫民間組織出來變相情緒勒索嗎...這能說是執法嗎...
作者: kbsidd (這世界充滿謊言)   2024-02-06 08:40:00
民間組織?你是指保守團體嗎?人家有票阿,可以影響修法C洽如果有這麼多票也可以學人家玩啊
作者: lakb24 (湖人必勝)   2024-02-06 08:44:00
自己先放大絕然後說人家放大絕笑死
作者: s87879961 (sekuhara)   2024-02-06 08:46:00
啊 原來是政黑仔 難怪
作者: SiaSi (夏希亞)   2024-02-06 08:48:00
你會被噓,先補血
作者: DarkyIsCat (黑肉貓娘讚)   2024-02-06 08:51:00
看到范婦就對台灣未來感到羞恥可以把她關起來了嗎
作者: kbsidd (這世界充滿謊言)   2024-02-06 08:56:00
講不過講不贏,就開始肉搜貼標籤,還想要得到他人幫助 噗
作者: karta273745 (karta273745)   2024-02-06 08:57:00
隔壁版的忠實護衛犬放風出來了 呵呵
作者: s87879961 (sekuhara)   2024-02-06 08:58:00
你的確常去政黑啊 那我說你政黑仔不對喔?
作者: rkl (拉魯夫--叫我大叔)   2024-02-06 08:58:00
等等,打官司的確是擾民哦,刑事程序的發起本身就是一種處罰
作者: s87879961 (sekuhara)   2024-02-06 08:59:00
何況網路講話本來就要注意了 好幾篇iwin文你都來放個砲就跑人 還以為不會被注意啊然後開始自己精神勝利覺得自己講贏 厲害啦
作者: karta273745 (karta273745)   2024-02-06 09:00:00
我早早就把他丟進黑單了 幫主子護航真的噁心
作者: kbsidd (這世界充滿謊言)   2024-02-06 09:03:00
原來逛政黑就叫政黑仔,那請繼續反正C洽最會貼標籤不是?連我PO文資料都不會找一下的,笑死 專業點好嗎
作者: jupto (op)   2024-02-06 09:05:00
美國那樣搞是因為他們本來就是陪審團制吧 台灣就定出一個標準然後大家照做就是了
作者: srx3567 (Kula)   2024-02-06 09:07:00
什麼?正常人會逛政黑(震驚那邊不是都政府護航聚集地嗎(偏見
作者: s87879961 (sekuhara)   2024-02-06 09:08:00
專業點? 不就丟了幾句說自己有看條文 這叫專業啊這是基本吧前面自己貼人標籤說煉銅仔怎麼不提呢
作者: yomo2 (跑吧!!!)   2024-02-06 09:12:00
哈哈 政黑吵一天就有立法委員出聲 西恰洗一個月0 然後這裡居然有政黑歧視鍊喔
作者: nisioisin (nemurubaka)   2024-02-06 09:16:00
原來政黑才吵一天喔?確定?
作者: hank12332 (費蚊不吸血只發廢文)   2024-02-06 09:18:00
最後變成要打官司,然後法官很忙不想理你直接判有罪XD除非遇到有心想處理的法官,不然台灣法官超多要審要看
作者: yomo2 (跑吧!!!)   2024-02-06 09:34:00
確定阿 自己去用爆文搜 星期六吵星期日就有回應 不會連這這都要伸手黨吧?
作者: karta273745 (karta273745)   2024-02-06 09:36:00
你確定不是win 自己發文自爆 引起民怨嗎 才讓立委發現事情嚴重嗎?政黑哪有那麼偉大 笑死人
作者: as81349507 (JohnDoe)   2024-02-06 09:41:00
你寫死利益當官的一樣擴充到動畫啊,何況是不寫死要靠運氣
作者: clou (清閒靜)   2024-02-06 09:41:00
同意王婉瑜委員講的,明明是司法單位主觀法條又要寫客觀,根本矛盾,又當又立
作者: thegiver210 (大良造白起)   2024-02-06 11:01:00
就算立院過半還是要黨團協商啊,一堆政治破殼小雞== 真正用人數碾壓過的法案寥寥可數,同婚就是一個例子立法院運作不是依靠小學生算數決定的,小孩子只知道比人數,大人才會進行協商
作者: nisioisin (nemurubaka)   2024-02-06 11:11:00
政黑1/17就有第一篇了 原來還要豹紋喔 那還真的一天就有人回 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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