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道理很簡單:
你玩GTA5,在遊戲中可以搶劫路上汽車駕駛、持槍搶便利超商、搶銀行、
隨機用槍械射擊路人....等等。那你會在現實也去做同樣的犯罪行為嗎?
不會。但GTA5有沒有可能會造成未成年人不當影響,有可能。
那要怎麼做?建立一個能安全隔離未成年人購買遊玩的制度,也就是分級制度。
而不是把GTA5下架禁止販售,甚至是把所有有槍枝殺人的遊戲都禁止販售。
至於有沒有人玩了GTA5後,去模仿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非法持有改造或制式槍枝,並計畫或執行犯罪行為。對,有可能。
但唯有針對實際非法持有槍枝的證據,才能精確地將模仿犯起訴審判。
而不是認為GTA5必然會產生模仿犯,並要求禁止,以及認為
持有GTA5的玩家,未來必然有犯罪思想,是未來的潛在犯罪者。
故你買了GTA5就跟買一把槍一樣,都要比照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這個就是喬治·歐威爾作品《一九八四》裡面嘲諷的概念:「思想罪」
如果刑罰並不是看實際行為是否構成違法要件,
而是認為特定持有物即使沒有任何人受害,但會潛在讓他人損害權益,
故還是達到違法要件,那就會造成思想犯這種十分荒謬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