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ck8587 (Lebron James)》之銘言:
: https://i.imgur.com/calINK7.jpg
: 有人質疑該法律逞罰思想犯,展翅邪會直接不演了,表示法律是改造文化的重要工具。
: 各位阿宅的大腦都不符合進步價值,我大邪會就是要將你們思想改造。
他會不會是想說「宣示性規定」,但弄錯了什麼?
我指的是好比戶籍法第 56 條第一項規定的「國民身分證應隨身攜帶」,
這種只有宣示但無罰則的法律。
宣示性規定確實是在樹立價值,但不會改造文化,希望而已
——因為不會透過刑罰或其他法律結果來強制執行。
圖片原文
虛擬兒少性剝削製品 Q & A
Q: 限制創作內容難道不是一種思想控制嗎?
A: 法律無法強迫人民應該如何思考,然而所有的自由都建立在「無害」的原則之上。將兒
童視為性慾對象這件事本身就是在傷害兒童,兒法律是樹立價值及改造文化的重要工具
,藉由法律標誌出標準和界線,可以強調與傳遞「兒童不應該被性化」的觀念,並達到
保護兒童的法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