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okann (歐洲)
2024-03-02 12:02:44: 貶損隊友的人格及社會評價,因而挨告。
: 阿豪一審被判處罰金8000元,
所以之前不是有個VR少女被性侵的新聞嗎
我認為那就是一個很好的先例
我大學時打三國信長的時候 網路上隨便嘴都沒事
比這難聽十倍的都有 但不是因為真的無罪
只是因為那時候這種大家還不知道要怎麼吉
後來也就有所謂訟棍 釣魚 等你罵他賺和解金
所以現在網路上還是比較不能口無遮攔
而id能連結到本人 讓本人感覺受傷害 受侮辱 所以判罰自然成立
也就是遊戲中或ptt上的虛擬帳號 是可以連結到本人的觀感的
那所謂的VR性騷 VR強暴 我認為未來要入法要連結應該也不是問題
個人是樂見其成
作者:
gaym19 (best689tw)
2024-03-02 12:08:00統神發病.TXT
作者:
smik (xx)
2024-03-02 12:08:00不是不知道怎告,是告了划不來,你光請假跑法院和交通費都超過這金額了
作者:
gaym19 (best689tw)
2024-03-02 12:09:00訟棍就是看重這點啊 你划不來就認賠傳和解
作者:
smik (xx)
2024-03-02 12:09:00你還不要運氣不好,住北部告到一個住花蓮 台東 屏東的
刑事是被告要跑吧,我記得公會以前有人被告還要被迫從台北跑到台南,然後不起訴
作者: SantaNM 2024-03-02 12:14:00
館長悲歌
作者:
f92174 (麻)
2024-03-02 12:33:00性騷擾遊戲角色?玩楓之谷一直跟在女角後面 lol選貓咪附在身上 跟騷法嗎
翻了一下過去對話他只是被通知去警局做筆錄而已,不知道這程序正不正常
性騷擾被告很正常啊,過去也早已有案例。但之前那個是要告「性侵」喔,是要怎麼性侵啦,穿過螢幕交合喔XD
作者:
c121125 (寶特瓶)
2024-03-02 13:22:00正常,你告警察處理就是要你到案說明
作者:
smik (xx)
2024-03-02 15:10:00那是他沒協調案件移轉,或是你可以看什麼案件,如果是網路糾紛,起訴難度很高,筆錄你可以擺爛不去,等開庭再去跟他賭一把就好你要被起訴,要有很直接性且大眾所認知的侮辱字眼,還要確定性是針對對方起訴成功率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