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r2324 (er2324)
2024-03-10 09:10:55是說如果這樣告羅琳成功的話,
這主持人是不是就直接財富自由惹?
我記得美國對有錢人犯法好像都罰的很重。
像是台灣最近的蘇丹紅,美國肯定就是好幾億鎂的罰。
連麥噹噹吃到綠馬鈴薯都能賠償好幾億了。
作者: kusotoripeko (好油喔) 2024-03-10 09:11:00
台灣是有錢人天堂
台灣就沒懲罰性條款,公司根本不怕出事,罰個幾萬而已隨便你罰啊,反正我錢賺到啦
作者:
tenshou (tenshoufly)
2024-03-10 09:28:00賠幾百萬美元都正常
作者: poeoe 2024-03-10 09:45:00
台灣法律落後太多 才會搞成現在這種慘狀
作者:
kids23 (阿年)
2024-03-10 09:59:00這是在英國發生的事啦 引用的法律也是英格蘭法
作者:
exyu (yue)
2024-03-10 10:00:00台灣的恐龍法官太多 總給我一種台灣要是左過頭 超挺跨那種八成會判跨贏 恐龍法官真的很可怕
作者:
MAXcafe (MAX咖啡)
2024-03-10 10:08:00存心來吵架的訴訟法官都不會判賠太多
羅琳最不怕的就是賠錢吧 輸了她也不怕 她最不缺的就是錢錢羅琳真的窩大姐佩服 五體投地的佩服
作者:
alexjui (C100)
2024-03-10 10:31:00律師也要找對 找到錯的讓你失敗還高額求償 像馬斯克
作者:
calase (萬難地天紀柳)
2024-03-10 10:31:00美國那個懲罰性條款搞到濫用訴訟的一大堆,一堆律師靠那個謀生,然後企業其實算商品成本也有把這塊算進去,到頭來還是消費者一起買單
槓上就是硬剛內 羅琳大姐 輸贏她都是真性情 好樣的
作者:
raura ( )
2024-03-10 10:37:00羅琳這個案子是英國,怎麼連續兩篇在那邊美國美國
作者:
tenshou (tenshoufly)
2024-03-10 11:15:00馬斯克才是地球上少數可以說不缺錢的人
台灣就是法律太落後,才會變今天這樣,時代在改變,法律就跟公司一樣要與時俱進,修法律的那些人是人民選出來的…國外這樣才叫正常…
台灣不都是"法官重罰!!!" 幾百萬 但人家是賺幾億的..
作者:
yellowhow (┴─┴~\( ̄□ ̄#)\)
2024-03-10 11:41:00除非找到天兵律師,不然要輸還挺難的
作者:
nisioisin (nemurubaka)
2024-03-10 12:31:00可4他們在英國不在美國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