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一些其它觀點
武士階級興起的成因之一也就是為了自力救濟,為了守護或爭奪領地權利等而進行私戰
平安時代日本朝廷明面上是禁止私戰,實際上主要採漠視與不干涉
只要你不是反抗朝廷,上層公家貴族才不鳥下面粗人打打殺殺
像平將門在關東已經私戰作亂多年,直到打跑地方官建了個新政府,中央才派兵鎮壓
這類私戰一般通稱為故戰防戰
故戰=有意圖或出於舊怨發動戰爭,或指發動戰爭方
防戰=為防御而戰,或指防戰方
武家政權興起後幕府當然是禁止私戰,有糾紛應該上報由幕府裁決排解
隨時代差異故戰防戰的處分也有所不同
在此可以先參考足利義稙時代的幕府法,1516年的室町幕府追加法
故戰者被判所領没收時防戰者没收一半,故戰者死罪時防戰者闕所(没收財產、領地)
故戰側會受到比防戰側更嚴厲的處罰
一般認為後世所謂的喧嘩兩成敗的原形,就是過去的故戰防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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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戰国時代後不少大名各定有自家的分国法
今川仮名目錄第八條
(雙方)喧嘩不論理由雙方死罪。如果(單方)喧嘩,忍耐下來冷靜應對才得以免罪
甲州法度之次第
(雙方)喧嘩不論理由一律受罰。但即使涉入喧嘩也能忍住的人不會受到懲罰
但武士喧嘩會是止於嘴砲、動手動腳、還是拔刀砍人?當忍者大不易,多半變死者先
有一點要注意的是,成敗一詞指的是處罰、處置,並不一定是死刑
雖然對武士來說成敗大部分都是指死
不少人看到喧嘩兩成敗=吵起來、打起來雙方都得判死是不正確的,是雙方都會被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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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個毛利元就誅井上一族時,拿來批判井上眾過去罪狀的故事
有個毛利的同族叫光永四郎左衛門尉之子彥七郎,與井上与三右衛門尉(元有)之子与
四郎(就勝)發生爭執。井上与四郎毆打光永彥七郎的臉
毛利元就對此案的判決
井上与四郎毆打毛利一族關係者,井上親子切腹
光永親子被單方毆打無法雪恥,同樣也是切腹
但是井上一族關係團結緊密,強行處分的話會導致毛利家崩壞故延期處分
然而井上一族卻動手殺了光永四郎左衛門尉
此案的注目點是,彥七郎打不還手卻被處罰。檯面上用了無法雪恥辱,而非喧嘩兩成敗
這牽涉到報復問題,想單方面處分井上家的人不可能不招致怨恨,只能獻祭光永父子
但井上家不止不服處分還加害對方。井上家的跋扈行為造成了毛利家的遺恨(宿怨)
武家這種過份的兩成敗有時是為了終止復仇的連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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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穂事件,吉良上野介在事發後被幕府目付訊問時回答
完全不記得(跟內匠頭)有任何怨恨,應該是內匠頭亂心(精神失常)了
看似吉良上野介想單方面撇清,但這個回答其實對大家都好
首先吉良上野介完全沒有拔刀,本來就不會受嚴重的處分
宣稱沒有怨恨而是內匠頭精神失常,事件就不適用喧嘩兩成敗
亂心罪輕很多,可能蟄居(軟禁)或流罪,由後繼者接家督通常不會被改易最多減知
但淺野內匠頭被訊問堅稱有遺恨,但直到今日是在怨什麼也沒個真相,各種推測猜想
被幕府判定是單方面的暴行,即日切腹赤穂藩改易,死前受到的待遇還非常差
事件發生後負責收容內匠頭的田村建顯,其女兒早逝老公的養子伊予吉田藩主伊達村豊
在這次事件中與內匠頭同為饗應役的一員,所以田村很可能遷怒內匠頭
總的來說就算判切腹,對一個五萬石大名應有的尊重與禮遇皆無
調查、判決與對待都太過草率,加上一方是切腹改易的嚴懲,另一方是不問高低差太大
如果吉良家被判個閉門、没收一半知行之類的反彈應該不會這麼大
雖然表面上看來吉良上野介的確像個受害者,但太過草率的調查讓人無法信服這個判決
所以同情淺野家的聲浪很大,但又無法直接批評幕府,氣只好全出在吉良家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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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忠臣說要看立場
強硬派比較偏為主(內匠頭)報仇,而主流派(大石)則是以御家再興為首要目標
可是一但御家再興就=放棄為內匠頭復仇,這條魚是無法直接兩吃的
所以可以看成主流派比起內匠頭的恩怨,更重視的是淺野家續存(頭路)
當幾年過去御家再興看來無望後才轉向仇討
但在赤穂事件的約三十年前所發生的浄瑠璃坂仇討事件,一行人也是以火事裝束偽裝
仇討成功後不一定會被判處死刑,且有機會被人看上而獲得仕途
赤穂義士被批評的點中就有仇討成功後沒有自行切腹殉主,而是等待幕府判決
這讓人認為他們試圖苟活求俸祿
而幕府中雖有同情派,最終還是為了法紀全員處刑
但赤穂義士的後人們還是因事件,受到其他家青睞而被招攬
事件依不同的立場、視角會有各種不同的解讀
同一個故事由不同的人來看,會有各種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