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漢揚~夜行動物館臉書
https://reurl.cc/97KDWv
內文:
【身為創作者,我捍衛創作自由、反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納管虛擬動漫創作】
有鑒於先前iWin下架爭議,以及主管機關之一衛生福利部在於諸多媒
體中發言、新聞稿所示,以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下稱係爭條
例)規範其創作標準,除使創作成人限制作品之作者擔心外,亦使非
以成人向為創作目標之作者的我們感到嚴重擔憂。理由如下:
1.衛福部保護司說明從一般通則概念上,就適用於係爭條例。僅以
「看起來像兒童或青少年」,而非按「劇情脈絡、畫面情境」等客觀
方式檢視。未來可能僅能依iWIN之標準及衛福部訂定準則為憑據,有
限縮創作及言論自由空間。
此舉無非是無視任何創作者的自由意志,迫使作者建立「自我審查高牆」
。且在完成出版後,尚須面對不確定第三方對圖像做出「幼態」解讀
;而非作者已經在作品內,藉由完整的設定、脈絡表達之內容。是此
已經造成眾多作者恐慌,在衍生「創意圍剿、自我審查」之事實。
2.高度的刑罰條件,依照係爭條例36條所裁罰之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
徒刑,易使創作者產生作品容易被罰等無謂恐慌。日前傳有作者因其
作品受臺北市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調查,雖目前尚無進一步結果
,卻已造成多位創作者心驚膽戰。後續倘若有心人士以係爭條例進行
濫訟,不僅將造成警政及司法資源無謂消耗、無法打擊實際犯罪,更
違反系爭條例原有保護真實兒少之美意。
3.係爭條例之解釋,對我國文創發展造成之影響,依兒少保護團體及
衛福部保護司張司長之解釋,創作他們認為幼態型態的作者,是否皆
不應存在?以創作實務面而言,許多創作者並不認為自己的畫風與內
容符合他人所指稱之幼態,也不具備所謂的危害社會的動機。而後續
內容之發展,亦不應在遠不符合比例原則的情況下,僅因該創作最初
發表時造成部分讀者不悅,而被勒令進行修改、被處以刑責。如此做
法,恐將複製過去白色恐怖時期《編印連環圖畫輔導辦法》,對臺灣
漫畫產業發展造成嚴重打擊。
為此,我們提出以下訴求:
1.為落實現實兒童保護之實,iWin在受理虛擬作品下架時,除非該虛
擬作品事涉真實兒少性剝削案件,或違反網路分級制度,方可下架;
並且應有下架公告,以及可申訴的救援機制,以便檢視是否為濫訴,
或提供當事人申覆之情況。AI延伸與相關偽造影片等,則依現有相關
法律法規或後續立法處理。
iWin不應擴大化釋系爭條例,侵害創作、言論自由。
2.現行已有網站分級制度,相關業者亦以此落實,完善自律機制。盼
文化部作為以「再造文化治理、建構藝術自由支持體系」為主軸成立
之單位,勇於肩負責任,協助創作者與各單位進行溝通協調,以利兒
少保護與創作自由之前可取得實際之平衡。
此聲明為創作者共同代表文:
連署者:
2023年金漫大獎得主 「布里斯」- 作品:海倫娜與大野狼先生
2024年文化黑潮之拓展臺流文本外譯Books from Taiwan (BFT)2.0計畫獲選
「Kan」- 作品:癔病童話
2018、2022年文化部原創漫畫內容開發與跨業發展及行銷補助、漫畫創
作及出版行銷獎勵「余品翰」- 作品:鬼見愁
2018、2022年文化部原創漫畫內容開發與跨業發展及行銷補助、漫畫創
作及出版行銷獎勵「漢揚」- 作品:人外的星期五
插畫家「馬凱MAKAI」
關於案件參考資料請參考留言,衛福部將於今3/21招開會議討論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