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動漫企劃人員職業工會(動漫工會) #1b_1Tfog (C_Ch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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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臺北市動漫企劃人員職業工會(以下簡稱:本會)
受邀參與中華民國衛生福利部於民國113年3月21日召開之「二次元創作是否受兒童及少年性
剝削防制條例會議」,本會以下聲明:
本次會議僅為各方意見之陳述與表達,並未有實質討論,各方代表亦於會後無具體共識,
遑論共同聲明或結論之有。
上揭新聞稿內容所云亦非本會於會議中所得內容,本會對會議結果與新聞稿深感遺憾,
並拒為該新聞稿背書。
特此聲明
臺北市動漫企劃人員職業工會 民國113年3月21日
ACGN創作權益推動協會 #1b_1isyR (C_Ch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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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我們是「ACGN 創作權益推動協會」,
在此想針對「研商二次元創作適用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疑義會議」,
發表會後聲明:
本次會議就結果而言,各方並未就議題進行實質討論,自然也未達成全體共識。
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公告之「初步結論」,實際僅為該司單方之意見,
本協會無意為此說法背書,呼籲保護司請勿將此公告誤導為各方同意之會議結果。
罪刑法定原則為我國刑法之根本,當中即明確要求判斷要件該當性時應從嚴,
禁止類推適用,以免造成刑罰範圍膨脹,使人民動輒遭到刑罰侵害權益。
會議中本協會亦主張,保護司任意擴張解釋管制二次元之行為,
亦與憲法第11條欲保障之言論、著作、出版等自由,希望尊重、
促成社會多元價值之精神相悖。
本協會一貫認為,「規範虛擬創作」之手段與「保護兒少」之目的,
兩者之關聯仍然薄弱難以確定,而「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相關條文卻仍貿然加以
相當於「洩漏國防機密」、「肇事致死逃逸」等罪之重刑,顯然違反比例原則。
未來本協會將持續爭取相關族群權益,
並將出席3月27日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舉辦之「虛擬兒少性剝削 iWIN 案件處理標準多
方
利害關係人討論會議」,向對方說明表達我方訴求,爭取各方的理解與認同。
惟衛福部之公告並未呈現事實,令本協會感到相當遺憾,
亦不承認相關聲明及以其為基礎之任何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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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GN 創作權益推動協會 2024年3月21日聲明稿
本板板務聲明
各位C_Chat使用者,您好。
關於衛福部保護司於2024/03/21發表之新聞稿,
(https://www.mohw.gov.tw/cp-16-78103-1.html)
本板板務並未同意保護司定論之任何「結論」。
關於「二、法律規範有其必要」一則,「復考量現行科技發展迅速,經AI繪圖所成之作品
,雖屬虛擬卻與真人難以分辨,爰虛擬兒少性影像納入規範有其必要。」之論述。
本人以於會議表達以下立場:
關於AI模型隨機降躁式產圖之情事,
由於AI模型運作原理與真人創作者有明顯差異,並且有尚未解決、釐清之版權疑慮,
以AI作為理由進行管制真人創作者實屬不妥。
需等待經濟部、數發部等相關部門取得共識,訂立相關法律後再進行討論。
關於「三、認定標準應更具體」一則,
關於「依故事情節、脈絡、創作目的或製品用途等綜合判斷」之觀點,
本板板務並未表示贊同,會上也並未取得相關團體之共識。
任何的「故事情節、脈絡、創作目的或製品用途」都是極為且主觀模糊的概念,
搭配現行法條必定有箝制創作自由之疑慮,本板板務無法同意此觀點。
關於「四、自律先行再由主管機關認定」一欄,
本板板務認同針對現實兒少之福祉自律的重要性。
但關於主管機關認定之細節辦法,在會上明顯並未取得相關共識與結論。
本次會議實質為各方交流意見之性質,並無任何實質「結論」可對外宣告、展示。
衛福部發表之新聞稿實則草率且粗魯。
關於此會議,本板板務「不會為衛福部保護司發表之新聞稿或往後任何聲明背書」。
PTT C_Chat版務人員一同敬上 2024/03/21
另外,本人與會之2500元(還是2000元忘了)車馬費已捐至兒童福利聯盟。
希望作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法案」修法,引發箝制創作自由爭議推手的他們,
下次記得來開會,不要只隔空放話、忽略現實兒少福祉。
微薄之2500元在此奉上,請兒童福利聯盟笑納並作為與會人員之車馬費使用。
https://i.imgur.com/Q0ZJgQD.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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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至底空間嚴重不足,特此將與會夥伴與本板聲明集中至此公告。
本公告推文開放與此案相關之政治討論,
但與不理性、與本案完全無關之政治推文仍受板規4-11約束。
還請各位使用者討論回歸理性並專注於此議題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