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iWIN報導,主要針對衛福部新聞稿採訪

作者: tommy2558 (暗小夜c)   2024-03-23 01:27:03
※ 引述《wenbuneatble (文本能吃嗎)》之銘言:
: 大家好我是遠見記者
: 來貼自己的稿子
: https://www.gvm.com.tw/article/111252
: 附個圖比較好看
: https://i.imgur.com/an3KbjK.jpg
: 這次衛福部會議後沒有第一時間就發
: 改成請各界分享會議中不同論點是否有交集
: 還有針對會後衛福部發的新聞稿評論
: 以下節錄不同受訪者的說法給大家參考
: (一)最核心的爭議:法律有沒有規範虛擬
: a. 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指出,早在民國84年制定「兒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即
: 「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前身)時,便將「圖畫」寫進法條,因此虛擬創作自然也
: 在管制範圍中。
: 「圖畫是真的叫一個小孩子擺淫蕩、不堪入目的畫面?怎麼可能,圖畫是說一種虛
: 擬的、把它畫出來。」張秀鴛解釋,圖畫有將想像出來的內容,例如漫畫涵蓋進來。
: 她強調,法條已有明文規範,不能視而不見,若主張要限縮至實體被害人,那就應
: 該修法。
: (中略)
: 既然沒有實質受害者,為何衛福部和兒少團體皆認為,應限制虛擬兒少色情作品?張秀?
: 解釋,保障真實兒少不成為性剝削對象,是為了維護個人法益,但國家也有責任,避免?
: 灣成為兒少色情氾濫的天堂,「不要讓他們活在可能被意淫、成為性剝削對象的環境當?
: 。」這屬於保護兒少集體的社會法益範疇。
: 的,是保護真實存在的人,不是沒有實質受害者的虛擬角色。他也批評,現在管制
: 虛擬作品的做法,其實只是為了保護社會部分人的性道德情感,卻因此限制言論與
: 出版自由。
: c. 有出席會議的台大法律系教授謝煜偉,認為立法時並沒有規範虛擬兒少色
: 情,保護兒少集體的社會法益說並不成立。此外,「兒少性剝削條例」當中的兒少定
: 義,應是參照「兒少法」定義中「未滿18歲之『人』」,也就是真實之人,不管是圖
: 畫或者影像,自然該比照辦理。
: d. 展翅協會秘書長陳逸玲補充,為避免「性化兒童的環境」,才會希望限制虛擬兒少
: 性剝削製品。在會議上,展翅將重點放在解釋何謂性剝削製品,例如放大強調兒少性
: 器官、兒少被性侵很享受的內容,這類作品並非「色情」而是「性剝削」,藉著管制
: 手段,期待避免合理化成年人對兒少的性想像。
: e. 呼應衛福部和其他兒少團體論點,家扶基金會社工處企劃組主任王金敦指出,不
: 論真實或者虛擬,站在兒少權益立場,都要限制兒少色情製品。他強調,並沒有要
: 否定動漫文化,青少年在動漫中找到舒壓、得到慰藉,但重點在於,不希望兒少相
: 關作品衍伸出性活動,營造出性化環境。
: (二)第二層爭議:假設要規範,怎麼判定標準
: a. 「兒少性剝削條例」現行條文中,在修法時採用大法官釋憲用語,也就是「兒童
: 或少年之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為避免認定上
: 模糊不清,張秀鴛表示,會從故事脈絡和情節上判斷,不會單就角色長相開刀。
: 她舉例,《哆拉A夢》的角色靜香洗澡、《蠟筆小新》的主角小新露屁股,兩者都是
: 兒少,但並非衛福部想要禁止的對象,不會單從圖畫內容下判斷。「你要看整個故
: b. 台北市動漫企劃人員職業工會理事長劉佳豪指出,會議現場並沒有同意「認定標
: 準應更具體」的論點,工會基本立場就是虛擬作品不應納管,因此判斷標準「連討
: 論的價值都沒有。」他向文化部喊話,不應該只是喊著支持創作、發展台灣漫畫的
: 口號,但撇開責任、置身事外。
: (三)第三層爭議:現在作法有未審先判疑慮
: a. 張秀鴛指出,創作者認為此舉有未審先判疑慮,衛福部認同這個顧慮,因此做出
: 調整。現在改成援引「兒少法」,要求網路平台提供適當阻隔,不再移交警政單位,
: 至於後續是否適用「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則交給社政,也就是地方主管機關組成
: 專案小組,討論是否要行政處分。
: 張秀鴛強調,法律對虛擬作品也有規範,但不希望單一個人看到黑影就開槍,因此才
: 會一起討論。「我們當初跟NCC設立iWIN網路防護機構的目的,並不是要取締犯罪,
: 我們是維護兒少上網的安全。」
: b. 例如,高宗佑提到,針對虛擬兒少色情作品,只要參考一般成人向作品,提供如
: 18禁警語等「過橋機制」;C_Chat版版主群也共同表示,「完全根植於虛構的創意,
: 不可能去訂立出可以使眾人接受且長期有效的標準。」若是完全虛構的創作,應以分
: 級機制阻隔即可。
: ____
: 以上有
: 兒少團體(展翅、家扶)
: 與會學者(謝煜偉教授)
: 創作者團體(ACGN、工會)
: 以及PTT C_Chat版版主的想法
: 個人採訪整理論點的感受是比較難找到共識
: 其實有受訪者認為衛福部比起之前說的幼態標準
: (可以回去翻當時的新聞)現在改成看情節、看脈絡
: 強調不會一刀切、不看設定等已經有所調整
: 還有下架流程也從通報警政變成不通報警政
: 都是有聽到創作者的一些意見
: 不過!大家也看到與會創作團體和蔡易餘立委都表示難以接受
: 我覺得就是基本立場分歧
: 雙方都很難滿意
: 就像文章最後說的:
: 即便如此,動漫圈仍憂心管制的陰森巨靈,讓創作者形成寒蟬效應;兒少團體則憂慮
: 與性相關的虛擬兒少作品不守管控,不利身心發展。正是因為出發點的巨大差異,雙
: 方才會無法達成共識,也無法找到共鳴。後續討論,恐怕還是很難掙脫相同泥濘。
: 以上是這次報導的重點節錄
: 如果你覺得這篇文章還ok的話
: 可以幫我點擊一下連結
: (但我不會因為這樣領比較多薪水只是有流量壓力)
: 謝謝大家


「你要看整個故
事脈絡,不能說大眼睛就是兒少,這個作法會更符合大家能接受的標準。」
哇靠所以之後只要有人檢舉
iwin的志工或內部人員就要把整部作品補完再判定喔
現在去應徵還來不來的及啊
我也想要合理的上班看漫畫
浪費行政資源
現實兒童權益受到侵犯閉口不提
面對虛擬ACG創作就重拳出擊
有夠可悲
作者: Royalweger (絕代之狂)   2024-03-23 01:29:00
整個故事脈絡aka夠大尾的ip
作者: jayppt (絕代香蕉)   2024-03-23 01:29:00
如果我檢舉一個伊莉亞 那iwin就要看完fate zero ubw staynight heaven feel三部曲 加魔法少女和其他改編?ok 哦檢舉完 iwin工作人員默默下載FGO
作者: cloudwolf (狼)   2024-03-23 01:38:00
想也知道,不可能每個檢舉案都這樣審。衛福部的說法就是扯謊。反正有沒有真的了解也不用經過認證。要是最後法官認定沒有違法。那些審議的人也沒有任何損失。虛擬人物創作這種沒有實際受害者的案件,根本上就不該
作者: oppaidragon (歐派是和平的象徵)   2024-03-23 01:43:00
一群平常八成不會看動畫漫畫的說會看前後文判斷 當人傻子
作者: cloudwolf (狼)   2024-03-23 01:44:00
採取"先執行後審查"的特別處理。
作者: purplemagic (寂寞邊界)   2024-03-23 02:02:00
一群平常不看動畫漫畫的垃圾人,在那邊說要看情節我聽你在吹狗螺這些廢物審議審錯了,讓創作者蒙冤,權利受侵害還要自己想辦法救濟,那這些廢物卻沒有因此連帶受到任何懲處?太不公平了吧
作者: Fargen (太古深空)   2024-03-23 02:16:00
源頭就是一個政務官超譯立法委員定的法案還有保守團體無視現實的科學數據自己憑空想像
作者: winglight   2024-03-23 02:19:00
以不利身心發展這點來說,分級制度不就擺好看的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4-03-23 02:21:00
重點還有他們要如何取得資源,他們是民間機構吧。一張圖要看整套動畫,要購買商品嗎?
作者: Aeryzephyr (IN JP SYS.no chinese)   2024-03-23 05:35:00
就是瞎掰
作者: willytp97121 (rainwalker)   2024-03-23 06:59:00
就是看你大不大尾的雙標前置而已 不然哆啦A夢偷看靜香洗澡橋段百分之百符合他們嘴中的性化兒童還澄清啥 不然大雄偷看洗澡要看啥?看人家用哪一牌的肥皂嗎?
作者: tommy0472 (尼龍神)   2024-03-23 08:57:00
你可以應徵iwin看看啊 又不是公務機關
作者: POSDCORB (無)   2024-03-23 09:56:00
協會理事長講那話…想像一定是不合理的啊,無關乎性不性就像他想像創作/閱讀這些作品的人都會傷害兒童
作者: skbb2553 (HS)   2024-03-23 10:21:00
然而更直接相關的保姆審查跟社工訪視支援卻是那樣把虛擬兒少權益弄得比真實兒少事件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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