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yori ([木神] 伊織)
2024-03-27 12:43:07羅廷瑋好像是來沾來蹭的
他雖要求文化部捍衛acg創作自由
但他也說acg應受法律規範
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0459
怎麼可能不受法律規範?分級制度也是規範阿,要實際檢視他說的規範是什麼內容吧
問題兒少法那個條款在也是一種法律規範但應該沒人能接受吧除非他只強調分級制度而已,如果他不質疑兒少法的話那等於小歐盟式的自由
作者:
OrcDaGG (Orc)
2024-03-27 13:09:00「法律的規範有其必要 但是認定的標準應該更具體」 01:25
作者:
OrcDaGG (Orc)
2024-03-27 13:12:00他這場質詢的是文化部
作者:
OrcDaGG (Orc)
2024-03-27 13:15:00這場質詢大概佔3分鐘左右 只有問部長立場 邀請他去聽創作者心聲
作者:
ifulita (和泉政宗)
2024-03-27 13:20:00衛福部都已經管到屬於文化部業務範圍的漫畫了最好無關啦
我上面漏講,前面有已經補上跟是不是文化部無關==如果認定有其必要那就有講跟沒講一樣就是,最後還是回到最初討論的認定標準(但目前應該大多主張是完全分開,應該不會想要走早期妥協法)
分級制度就是一種法律規範,哪有都不受法律規範= =不然分級制度是擺著好看?明顯18+的動漫畫也是有被限制
作者:
Hyouri (表裏)
2024-03-27 13:34:00分級才是該談標準的事露什麼做什麼分什麼級講清楚一點 不然亂分級也能搞你但如果認定一樣是講思想犯那部分 那甲賽比較快
作者:
lone714 (海膽)
2024-03-27 13:37:00他是說要為創作者權益最大化,比較像是要求文化部要捍衛創作者權益
首先2次元沒有不受法律規範,其次本來就沒有什麼東西都要受法律規範的道理,那種想法是獨裁國家把法律當掌控權力用的才會有的想法,每個東西都要設法條來管會沒完沒了的,本來法律要規範的就只是會傷害到別人的事情,理想上反而是可以的話,法條越少越好,這樣才不容易出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