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hentai (e.hentai)
2024-03-30 22:47:28https://www.youtube.com/watch?v=0RKSIBQD2DI
有個觀眾SC給Mumei說他在公司用擴音器放Mumei的歌回直播,同事都很喜歡
小弟想確認一下
以台灣的法律,在公開場所或營業場所直播VT歌回,應該是有版權問題的吧?
雖然現況大概不會有VT因此向人提告?
作者:
LADKUO56 (KYOUALL)
2024-03-30 22:49:00可以提出版權吧 不過VT應該巴不得你多幫宣傳除非是撥收費的橋段
作者:
Wardyal (Wardyal)
2024-03-30 22:50:00棒球比賽籃球比賽都會直接開YT出來播了 這還好吧
作者: roger2623900 (whitecrow) 2024-03-30 22:50:00
沒說公共場所不能看或播YT吧 拿來營業才會有問題
作者: smallq (QQ) 2024-03-30 22:51:00
這灰色空間很大呀~ 有人在捷運上拿手機放出聲音看 -> 用
正常是要 但印象中2020左右有放寬分營利部分非營利
作者:
LOVEMOE (love)
2024-03-30 22:52:00說到這個 最近看新聞 有老人在捷運中看A片 竟然沒事
作者: smallq (QQ) 2024-03-30 22:53:00
平板看 -> 用notebook看,沒有營利的話 好像也不能怎樣?
作者: winglight 2024-03-30 22:53:00
基本上串流播可以,但不能存檔及轉售吧
現在連營業場所播都沒在抓了 播給同學同事聽更不可能
在餐廳或賣場放是灰色地帶 在捷運上用手機看是完全合法
作者:
Koyori (博衣可佑璃)
2024-03-30 22:56:00Mumei可愛
你在捷運上用手機看被旁邊人看見 和捷運公司直接架一台大螢幕來播 在法律上是完全兩件事不能類比
營業場所如賣場之類,由場所方放通常是違規的,因為這屬於賣場對客戶的服務利用範圍。但公司內這種不對外營業的地方,要說這算商業利用嗎?也微妙吧。所以結論是,通常沒事
作者:
ts1993 (komi1111)
2024-03-30 22:57:00大賣場有的會直接撥YT 阿
作者: smallq (QQ) 2024-03-30 22:58:00
那可以說是版權方對一般個人的使用上比較放寬嗎
作者: smallq (QQ) 2024-03-30 22:59:00
這大概也像是遊戲公司對個人遊戲直播都很寬鬆 但企業勢就會很嚴格要求直播許可 為啥是法律方呀
就算播的是台灣人影片 大賣場比起被告還比較怕被公審
作者: smallq (QQ) 2024-03-30 23:00:00
這個不是告訴乃論 都要由版權方提起訴訟嗎?
水管也有些影片是可以直接播的就是,不是全部都卡版權,而且你也不知賣場方有沒有買授權,說不定配套都搞定了因為法律就跟你說,你自己播沒事啊XD
除非你直接拿去接在室外大螢幕放給大家看,但到什麼程度算有事要看法官論定,至少你找幾個朋友一起看基本沒問題的
你在餐廳聽到那些放流行歌的,有八成都沒花錢買播放權,去找原公司檢舉,那些餐廳是有可能被告的
作者:
chuckni (SHOUGUN)
2024-03-30 23:04:00有,公播權以前就講過沒授權都不是合法的
作者:
dsa3717 (FishCA)
2024-03-30 23:10:00老闆自己要看的,他只是聲音開大聲了一點點
作者: hutao (往生堂買一送一) 2024-03-30 23:13:00
當然是侵權的,不營利不計較而已
作者:
obody (歐身)
2024-03-30 23:15:00印象中電視可以但YT不行 所以正解就是當記者讓新聞播YT不過你文中的例子是自用本來就可以
在公司用自己設備播,跟在公司用公放設備播應該還是不一樣吧?
作者: k86083 2024-03-30 23:26:00
賣場的設備不能播 只是沒人檢舉而已
作者:
laugh8562 (laugh8562)
2024-03-30 23:32:00有啊 你沒發現這10年來街上都播kpop了嗎
作者:
gasgoose (黑子當兵中)
2024-03-30 23:37:00台灣當地的音樂版權大都由MUST這些組織代理,所以不是要看國外抓不抓,而是台灣代理公司要不要抓
可以告,但誰能告?告不告的成,成本多少又是另一回事
作者:
WLR (WLR™)
2024-03-30 23:43:00要怕的是在地的音樂版權管理公司,因為它們會互相授權去抓會中標就MUST之類的找上門,而不是JASRAC跨海找你
作者:
sai5566 (賽)
2024-03-30 23:51:00在台灣守法的才會被笑,這是常識吧,各行各業都是如此
拉麵店不都播一堆ado yoasobi 灰色地帶吧
作者:
ken1000 (GGininder)
2024-03-31 00:17:00實務上有一個概念叫單純開機行為可以參考看看,但你說他有用擴音機那就不好說了
作者: Fuuin (FSErureido) 2024-03-31 01:40:00
印象中以前就有音樂版權組織到處去踩點告店家?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24-03-31 02:16:00
非原唱曲的版權不在VT手上 就這樣然後一般歌台還是會穿插聊天 本就不適合當營業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