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iWIN] 蔡易餘立委今日貼文

作者: iyori ([木神] 伊織)   2024-04-02 12:02:40
※ 引述《princeps (princeps)》之銘言:
: ※ 引述《iyori (榊 伊織)》之銘言:
: :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CbBCoNaydnzo1aoA/?mibextid=xfxF2i
: : Iwin管制事件該回歸法務部統一解釋
: : 近期從○○○到○○○○,衛福部成為眾矢之的,部長最近辛苦了,因此我認為近期

: : in管制事件,該回歸到法務部作統一解釋,不要在這戰場打混戰。
: : 我認同一切該回歸法務部,讓整體有統一解釋,每一個案是否符合刑法第235條散布
猥?
: : 物罪之要件、是否涉及兒少性剝削條例?此範疇該讓法務部處理,我也相信,涉及虛

: : 少和真人的起訴案件比例會相當懸殊。至於目前的Iwin爭議以及部長認為的告發責任

: : 應該在法務部有統一解釋甚至修法後,衛福部再有行政作為即可。
: 蔡易餘委員,已連任第三屆立委,台大法律出身,律師資格,指Iwin事件該回歸
: 「法務部統一解釋」,宜再斟酌。
: 憲法第七十八條明定:司法院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
: 據此,依舊制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規則、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司法院大法官審理
: 案件法,已有多次「統一解釋法律」之解釋。
: 法務部自無統一解釋之權。該部函釋(73)法律字第12775號要旨即稱:「查統一
: 解釋法律,依憲法第七十八條及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第二條之規定,係屬司法院
: 大法官會議之職權。本案 貴部如認為有聲請大法官會議統一解釋之必要,宜請
: 陳報行政院核辦。」
: 又其前身,威權時代之司法行政部,亦曾就其主管之刑法「公然」二字意義,與
: 司法院院字第二○三三號解釋有疑義,呈請行政院轉司法院解釋之(釋字第145號)
: 尚且不敢僭越「統一解釋」之權。
: 回歸兒少法之業務職掌,其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衛生福利部。其有關法規事項,
: 自有該部法規會研擬並解釋之。苟有與其他機關見解上有異,方能於舊制聲請
: 司法院統一解釋。
: 今新制憲法訴訟法,僅有人民能依第八十四條就不同終審法院之不同見解聲請
: 「統一見解」。至於機關之間之爭議,僅餘「國家最高機關」能就憲法上機關
: 權限爭議依第六十五條聲請憲法裁判。
: 是故委員所稱請「法務部統一解釋」,於法無據。
我剛看國會頻道的影片,作天蔡易餘立委有就iwin 的事質詢衞福部長。
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0827
可否請cross980115仿前例截取此段放上YouTube ?
另外根據影片,是衞福部長自己把法律要怎麼解釋這件事推給法務部的。是衞福部長先說
要由法務部解釋的。
作者: Lisanity (桃園劉在石)   2024-04-02 12:06:00
自己寄站內信不就好了 這樣也一篇?= =
作者: JohnShao (平凡的約翰)   2024-04-02 12:09:00
瑪德你是不會推文還是不會站內,而且為什麼不自己做要別人做
作者: SiaSi (夏希亞)   2024-04-02 12:10:00
推文好兇喔,很急
作者: caryamdtom (囧人不囧)   2024-04-02 12:14:00
前面推文也太氣
作者: magamanzero (qqq)   2024-04-02 12:17:00
要說的話是請司法院去處理 法務部不算個咖....
作者: Xpwa563704ju (coolcookies)   2024-04-02 12:18:00
所以是衛福部推皮球給法務部,自己只想拿權力而已?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24-04-02 12:37:00
是要洗幾篇啦老人
作者: sanro (Sanro)   2024-04-02 12:50:00
假關心真洗文,被噓活該嘛
作者: DarkKnight (.....)   2024-04-02 12:50:00
這可以私信吧==
作者: Dheroblood (神手1號)   2024-04-02 12:58:00
沒人在乎拉
作者: Aeryzephyr (IN JP SYS.no chinese)   2024-04-02 13:01:00
部長意思是照IWIN流程,被告上法院再由法務部解釋吧
作者: a12582002 (瘋~柏)   2024-04-02 14:41:00
前面幾句可以私信但最後一段沒問題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