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因為罪證不足判決殺人嫌疑犯無罪
“被男友投保了高額保險的死者有可能是晚上在男友家突然想吃熱狗自己噎死”
引發全國輿論譁然
一天晚上
全國所有人都接到了一封簡訊
“你支持對熱狗案嫌疑人執行死刑嗎”
過不多時
熱狗案嫌疑人被發現慘死在床上
一名狗面人隨即發布了影片
“我將會代替大家對法律漏網之魚執行正義
而死刑與否由各位決定”
http://i.imgur.com/KAnPw0f.jpg
警察方的主角是這麼認為的
大家覺得呢
作者:
shaojun (吃漢君)
2024-04-04 07:34:00這不是韓劇嗎?
作者:
jeeplong (chickenhammer)
2024-04-04 07:36:00kakao是ok的嗎
作者:
HydraGG (嗨爪)
2024-04-04 07:36:00覺得某島國想要這樣
KAKAO是正版然後才不要,一定會發生衰小被台媒編故事亂報然後死的莫名其妙的情況,例子隨便找就能找出兩個以上
你從什麼時候開始產生了達官顯貴不能隨意處罰平民的錯覺
作者:
Livin (SeaBiscuit)
2024-04-04 07:40:00沒證據跟隨機殺人差在哪裡
作者:
HydraGG (嗨爪)
2024-04-04 07:41:00所以才要全民公投死刑阿,每個上新聞的一律死刑看目前新聞留言就是這樣
說穿了就是想復仇或看不慣的人自己不想承擔殺人的代價要殺自己去殺啊
作者:
STRO (LKK)
2024-04-04 07:42:00證據不夠明確那是檢方的問題,那個狗面講甚麼代替執行,是什麼依據認定嫌疑人就是?反而自己的行為確定才是殺人犯吧
作者: CCNK 2024-04-04 07:42:00
什麼司法爽片 你證據捏
該死刑的是明明罪證確鑿只要法官認為有悔改之心就輕判
什麼三明治、紅媒喊成這樣,然後做判斷的時候還是全吃媒體資訊,這樣的民眾做出來的陶片制你敢信?
作者:
satheni (看到羊就想睡..)
2024-04-04 07:46:00我倒是看不起這種人,這種黑暗正義就該抱持自己不會被原諒的心情去做該做的事情,給人投票只不過是推卸責任罷了
作者:
STRO (LKK)
2024-04-04 07:47:00想起澳洲最後一個被執行死刑的犯人,是因為越獄,而過程中有獄警中彈身亡。但後來調查中,發現根本無法確定是他開槍的,彈道測試顯示更可能是站在圍牆上的其他獄警誤殺的
作者:
STRO (LKK)
2024-04-04 07:49:00前因後果結合一起看,根本超像是澳洲政府不承認自己的失態硬要犯人全扛
別鬧了,這跟獨裁政府隨便死刑有什麼兩樣?如果今天罪證確鑿還被輕判的被這樣投票私刑還有一點討論空間
作者:
KITAN (喘口氣)
2024-04-04 07:54:00坦白講就是操你媽法官無能,政客垃圾
作者:
CLisOM (tt)
2024-04-04 07:56:00之前保姆案就很明顯啊,還沒判決出來就一堆網友騷擾嫌疑人
作者:
STRO (LKK)
2024-04-04 07:56:00證據不足不是法官的責任欸……
作者: kskg 2024-04-04 07:57:00
台媒隨便唬爛一下就可以亂殺一堆人了
作者:
CLisOM (tt)
2024-04-04 07:57:00結果判決出爐兇手另有其人但保姆因為壓力輿論丟了工作還得了憂鬱症,網友出張嘴不負責可憐保姆的下半輩子
作者:
ctx705f (鍵盤小妹)
2024-04-04 07:58:00東南亞小島就是六法全書唯一死刑啊呵
台灣警察每次都說偵查不公開但每次都有資料給記者 然後記者就會開始編故事
作者:
kuramoto (暗黑爽å¥ç¾ŽèŒ¶)
2024-04-04 07:59:00依媒體嗜血的程度,一個路過案發現場的路人都可以被炒作成最大嫌疑人,到時候記者再剪輯些受訪內容,沒搞清楚狀況的大眾大概就把路人當犯人再看了,到時候真的動私刑就是一群人上失智列車,等私刑動完警方才公布真正的犯人時,那動私刑的要不要也被其他人動私刑?
作者: CCNK 2024-04-04 08:00:00
幾秒鐘看心情按個鈕的司法爽片惡意比較恐怖
人家法官每次判決都是用自己一輩子的職業名譽去擔保其背後都必須有完美的證據跟研究才能決定刑期多久罰金多少是否悔改多久假釋什麼叫作法官認為
作者:
hit0123 (@@")
2024-04-04 08:05:00失智列車翻車的案例在ptt不勝枚舉…
作者: CCNK 2024-04-04 08:07:00
保母案毀了她的人生 鄉民屁股拍拍 一點事都沒有 懶叫正義就是那麼可笑
作者:
SivaChen (SivaChen)
2024-04-04 08:08:00乍看內容真的很像九把刀的殺手系列
這種剝奪個體權力的事情怎麼可能靠投票而不是證據決定,台灣常常在吵的問題主要是量刑,和罪證確鑿卻取巧無罪好嗎?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24-04-04 08:09:00媽媽嘴咖啡店的老闆更倒楣 還沒起訴已經被炒成主嫌了沒被羈押 檢察官還出來道歉說對不起社會
推文一堆在洗什麼殺人犯全部死刑,也是在吵量刑問題好嗎?高中沒上邏輯?
作者: BBMG333 (百萬P) 2024-04-04 08:11:00
用名譽擔保有什麼用,斬首小孩,無端背刺死路人,放火燒死一堆人都不用判死,這些法官只是不想殺人而已啦
沒證據不就還沒確定有殺人,連殺人犯都不一定是還死刑
笑死 說台灣都只有證據確鑿卻輕判問題的要不要看看五億高中生命案下面的留言? 彷彿全民偵探全民法官
作者:
HydraGG (嗨爪)
2024-04-04 08:15:00不只新聞留言啦,八卦低卡巴哈留言也一堆這種
那種不就自以為證據確鑿的人在吵嗎?比如這篇推文底下一堆殺人犯死刑跟投票死刑的核心脈絡區別都搞不清楚的人,就很容易變那樣明明還沒證據確鑿,就直接下判斷了,這叫支持把不知道是不是殺人犯的人處死,而不是支持殺人犯死刑
看看多少事件,網路風向後來隨著查證翻車的,近期大選做票就有一堆根本沒參與投開票作業在亂喊
作者:
kuramoto (暗黑爽å¥ç¾ŽèŒ¶)
2024-04-04 08:23:00失智列車翻車大概還是會照樣罵那個被錯當犯人的人,「如果沒他的事,那他在案發現場附近幹嘛?」、「誰叫他太可疑,瓜田李下道理不懂嗎?」、「既然不是的話,記者訪問時不會直接講嗎?」
作者:
onetear (宅出三個女兒來...)
2024-04-04 08:24:00公權力難道當初不是集體同意下才產生的嗎?
但是因為民意容易受到不完備資訊的影響而暴走,所以因民意而行的所有公權力都必須有相應的嚴格制度去限制
作者:
Lhmstu (lhmstu)
2024-04-04 08:29:00重點要這種的話,記者說的話必須嚴格管控吧不然媒體亂象
作者: AdventurerCC (冒險爵士 ) 2024-04-04 08:29:00
如果這樣搞,那誰先在輿論佔上風,就能操控主角去執行死刑耶,有夠白痴的設定
作者:
zeolas (zeolas)
2024-04-04 08:31:00蛤,這樣跟某個8+9網紅差在哪?
罪證確鑿也要看是不是法庭上有效的證據欸,毒樹果聽過沒
作者:
vulpuff (不減反增)
2024-04-04 08:36:00就司法A片
作者: randolph80 (S4PPH1R3) 2024-04-04 08:39:00
網路酸民:4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24-04-04 08:40:00你又知道女生不是真的意外噎死
作者: mic73528 (jazzy) 2024-04-04 08:48:00
韓劇跟屎一樣,看了浪費時間
作者:
wed1979 (舞抖米哲夭)
2024-04-04 08:49:00韓劇 非法正義
作者:
Yanrei (大å°å§è¬æ²ï¼)
2024-04-04 08:50:00八卦板所以你是要用鄉民的意志去封鎖任何你看不順眼的人使用法律賦予他的權利嗎...
作者:
holiybo (米羅)
2024-04-04 08:52:00現在高額保險有這麼容易讓你受益人填非親屬配偶嗎?
跟各位提一下,證據沒有確鑿也能判死喔,杜氏兄弟案:)
作者: frae ((R)(A)(E)) 2024-04-04 08:54:00
先說合法的救濟手段好笑在哪裡 還是好笑的是你
阿原本證據確鑿結果翻案的很多 不過我想還是有些人假裝看不見
作者:
ben100rk (o姆'_'Do)
2024-04-04 08:56:00看看八卦整天死刑就知道素質了
作者: willieSin (篠微緋羽) 2024-04-04 08:57:00
沒證據就不要亂殺,要殺也是台灣那堆罪證確鑿殺人犯,但是可教化重判2年的
作者:
ChHChen (硫酸無毒)
2024-04-04 09:09:00可撥的事情是,歷年來的調查結果都顯示台灣民眾對記者的信任度稍大於法官(雖然這兩個職業信任度都是倒數的)
作者:
Dayton (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2024-04-04 09:13:00勿忘媽媽嘴事件 還有小模事件
作者:
Dayton (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2024-04-04 09:17:00然後之前買保險被說受益人要填父母(一等親)我堅持要填老妹才買 業務才讓步
作者:
georgeyan2 (是慎平ä¸æ˜¯ç”šå¹³)
2024-04-04 09:22:00只要你還是依賴記者去知道事件,那就沒資格審判。說真的改一二個字加個怒,恐什麼的要改變人的印象簡單的要死,到底是多自大才會覺得可以使用媒體報導覺得有罪與否和罪刑輕重?
作者:
lone714 (海膽)
2024-04-04 09:31:00這其實等於媒體具有檢察官的功能,但完全不用審核
作者:
Shalone (蝦龍)
2024-04-04 09:32:00那還不如全民投票要不要平分首富的財產
作者: JER2725 (史流氓) 2024-04-04 09:45:00
證據確鑿然後定讞了一定要確實執行要不然人民會不信任司法
不用公投死刑公投不符合大眾想法判決的不適任法官去留比較有用
作者:
qlz (())
2024-04-04 09:47:00群眾很容易被誤導吧, 這樣做出的結論......
作者:
ZBeta (阿塔)
2024-04-04 09:50:00應該來有證據也不會被重判的國家啊,例如:
作者: desti23 (戴斯特) 2024-04-04 09:56:00
支持啊 但是事後發現誤判了這些投贊成票的也要一起上路
作者:
georgeyan2 (是慎平ä¸æ˜¯ç”šå¹³)
2024-04-04 10:01:00關於責任能力,說真的你不爽那就自己考上法官選上立委或是找人上街頭施壓,你吵贏輿論風向帶起來愛怎麼修隨便你。滿口左膠的就是典型,這種人腦袋被媒體攪爛後,輕易極化分類,整天瘋言瘋語滿地失禁排泄看了好可憐。
作者: civiC8763 (雙刀的亞昆達) 2024-04-04 10:11:00
關聯薄弱的嫌疑沒什麼好殺的
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要怎麼重判兩年?
作者:
owo0204 (owo0204)
2024-04-04 10:13:00不相信司法但支持死刑 我不相信你但我給你能殺我的權限這種人在想什麼
作者:
owo0204 (owo0204)
2024-04-04 10:14:00@willieSin 哪來殺人重判兩年 ,法條根本不是用殺人罪吧人死掉法律有很多條,不是人死掉就殺人罪死刑公投脫褲子放屁而已,這不就只是回到丟石頭的年代
作者:
aaaaooo (路過鄉民)
2024-04-04 10:21:00殺人輕判大多是被用過失致死提告的 反正只要殺了人說我不
作者:
srewq (南瓜)
2024-04-04 10:21:00而且如果你有錢有權,丟的石頭說不定還可以更大顆;但換你被丟時,你可以僱人拿盾牌擋。
作者:
Yanrei (大å°å§è¬æ²ï¼)
2024-04-04 10:25:00看新聞下判決就是像這樣鐵口直斷,然後什麼資料都不用看
那表示檢察官無能,找到的證據無法說服法官兇手是故意的
殺人跟過失本來就不一樣 分不出來的是文盲==?我以前支持死刑的時候對司法可是很相信的,現在的擁死派真的一代不如一代捏
作者: DON3000 (><b) 2024-04-04 10:41:00
這樣變成媒體能用輿論殺人了
作者:
inoce (inoce)
2024-04-04 10:47:00只是負責送上路 一律死刑
作者: brolli (broli) 2024-04-04 10:49:00
真好騙,有權有錢的更有能力控制與論
作者: orange077 (見紙薑煽) 2024-04-04 10:52:00
應該是法官只要判決是否有罪 量刑由公投決定
作者:
tello (妳高興就好~)
2024-04-04 10:58:00這是可預見的未來,私刑正義義工化甚至商業化
作者:
aaaaooo (路過鄉民)
2024-04-04 11:18:00當然分不出來啊 簡單例子有個人從高樓丟東西就算他本意是想隨便打死人只要說不知道真的會死人也沒辦法證明是蓄意
作者:
owo0204 (owo0204)
2024-04-04 11:24:00高空拋物算不確定故意吧 殺人罪應該會成立
作者:
SCLPAL (看相的說我一臉被劈樣)
2024-04-04 11:27:00不確定故意已經確認他就算丟到人也ok的步驟囉這種內心判斷很麻煩阿,我有任法助工作被不續約就是出包了法官說他越想越不對勁:做五年了怎麼還會犯錯->一定故意的就換工作囉~ 這種當下聽好像有道理的判斷方式基本上很爛啦比我資深的完全沒犯過錯喔? 資淺的幾年內可以放錯?說你故意就故意 快閘他
作者:
tanpsy (Kagupa)
2024-04-04 11:35:00殺人判2年的是滷肉飯吧 不過判2年的是同夥 主嫌人已經到國外自在逍遙了
作者: triplee (none) 2024-04-04 11:55:00
台中滷肉飯那個事件我有查過判決書 也在台中版分享過 簡
作者:
owo0204 (owo0204)
2024-04-04 11:59:00基本上法律還是依常理判斷啦 比如一樣是打人 拿鐵鎚往頭招呼,正常人都知道頭是要害,可能就會認為這個人有殺人的意圖 除非這時候兇手提出他是神經病沒辦法用正常常識
作者: triplee (none) 2024-04-04 12:00:00
膠椅、電扇) 結果就主嫌一個人帶刀子出來捅人 他的同伴還
作者:
owo0204 (owo0204)
2024-04-04 12:01:00如果在那種荒涼廢棄大樓高空拋物砸死人,你說我不知道會砸死人這不是我的本意,可能說得過去但如果是鬧區亂丟,一般社會常識就能判斷這個丟下去有機率砸到人,那就可能會認為有故意
作者: triplee (none) 2024-04-04 12:03:00
有人在車上根本不知道發生啥事 最後是以公共施暴跟傷害罪判決 過程一度有是否涉及殺人罪進行討論 但關鍵還是在於
作者:
owo0204 (owo0204)
2024-04-04 12:05:00台中滷肉飯判兩年的是旁邊助陣的 拿塑膠椅電風扇扁人的, 真正拿刀捅認的主嫌還是殺人罪啊只是逃亡了 舉這案子說殺人判兩年是想表達什麼
作者: triplee (none) 2024-04-04 12:06:00
1.臨時起意 2.除持刀者無人對死者施暴 3.無法證明其它人事前知道主嫌帶刀且有意圖 最後就是無法推論其它人有間接
作者:
owo0204 (owo0204)
2024-04-04 12:08:00今天A跟B兩個人打C,A拿塑膠椅這種沒殺傷力的東西打C兩下,然後B一刀捅進C心臟,C死了, 難道你要判A殺人罪喔?
作者: triplee (none) 2024-04-04 12:09:00
故意殺人殺人罪必需要證明你有"意圖"殺死對方 不論直接或間接
作者:
owo0204 (owo0204)
2024-04-04 12:10:00法律要講證據的,如果證據不足就必須要往有利被告的方向判
現在有國民法官,但在提供判決前也要經過好幾次篩選和上課,要證明自己是擁有公正判斷能力的
作者:
DICKASDF (ChuenPing)
2024-04-04 12:32:00阿國民法官不就多半重判 然後就有新聞媒體帶風向影射國民法官這樣不好 阿結果看案件 就該重判這反過來看 就台灣法官判的習性明顯跟大眾不同以前有看過一個年輕法官的訪問 他有提到一個台灣司法最大問題 就是會看前例跟上頭 除非你不想混了
作者:
SCLPAL (看相的說我一臉被劈樣)
2024-04-04 12:39:00被廢棄發回 不好看阿=w=
244樓提到的的確是職業法官在量刑時會以從輕的角度出發,而國民法官是相反的方向,但目前的樣本數還不夠,就看看這個制度後續的發展了
查證真兇跟量刑兩者的能力是分開的,雖然瞭解怕判錯,不想給予無法挽回的處罰,但是因為查證能力不足所以影響量刑是不合理的,查證能力不足就應該加強查證能力,怕冤枉人就只能從嚴判定是否有罪,而不是將兩者混在一起
發覺檢警是業績單位>警察很多遊走灰色的”辦案手法”>就不支持完全沒有挽救補償的生命刑了不過我覺得無期的刑度是民主社會可以討論的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