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下星期一、三立法院衛環要審兒少條例修法

作者: pufferfish72 (海草養殖專家)   2024-04-26 14:23:43
最後一定是黨團協商喇
目前看起來每個版本就只是刑度加重
只有沈的版本有提到應該以犯罪者為主
然後逐條審查每個人大概就出來發言
你會發現他們說的頭頭是道 但是對二次元這塊可能連提都不會提到
然後高機率變成
主席:「那照OOO提案修正通過 有無意義」
底下豬公:「有異議」
主席:「那保留」
不過因為兩黨互相反對提案基本上是日常
你不會知道這是正常操作還是單純反二次元
之後就送黨團協商 蓋章簽名送二讀三讀
所以誰是敵是友真的很難看出來
我是希望真的搞到二讀逐條表決
但基本上逐條表決的都是超大案子
這種加重刑度只是做給社會交代的最後都是雷聲大雨點小
大家那天還是可以關心一下
但不用期待大家有過多的表態
作者: rainnawind (守序邪惡的雨颯)   2024-04-26 14:29:00
實務上差不多就是這麼回事
作者: hcym9 (HCY)   2024-04-26 14:30:00
就像那篇公告寫的,以函釋處理不要讓立法理由像上次一樣,偷渡虛擬圖畫進去
作者: rainnawind (守序邪惡的雨颯)   2024-04-26 14:32:00
函釋歸函釋 立法規立法 現在衛服部協商完520就換屆
作者: VVinSaber (Z.S)   2024-04-26 14:33:00
要逐條很難啦 哪有這麼閒
作者: rainnawind (守序邪惡的雨颯)   2024-04-26 14:33:00
這個東西到底能不能延續到下屆政府就不是一個確定的
作者: pbkfss (joker)   2024-04-26 14:39:00
函釋的法律效力是延續的,就算內閣改組一樣生效,除非是整個政府政治體系都沒了
作者: tingyo (tingyo)   2024-04-26 14:40:00
所以二讀很少沒投票喔?我一直以為二讀是用來投票表決的= =這樣不就跟三讀一樣只有程序意義了嗎
作者: pbkfss (joker)   2024-04-26 14:42:00
現在問題是520之前能不能把函釋生出來,保護司會不會故意拖時間
作者: Atkins13 (Atkins13)   2024-04-26 14:42:00
二讀也不算明著表決 而是先宣讀協商結論 再逐條討論
作者: pufferfish72 (海草養殖專家)   2024-04-26 14:43:00
畢竟公民課本不能告訴你台灣立法87%都是黨團協商橋出來的所以很多人才會覺得二讀很重要ㄏㄏ但實際上最重要ㄉ就是黨團協商
作者: rainnawind (守序邪惡的雨颯)   2024-04-26 14:47:00
函釋效力能延續不代表下屆政府不能推翻函釋喔
作者: Atkins13 (Atkins13)   2024-04-26 14:47:00
也不是公民不告訴你 因為這種實作面教不來 而理當有點社會歷練也都會懂 世界上的東西大多數都是喬出來的 因為一個動作的最關鍵是在跟反動派折衝還有尋求支持者諒解 而不是你手上的大旗多帥 登高一呼姿勢多漂亮
作者: rainnawind (守序邪惡的雨颯)   2024-04-26 14:48:00
以新函釋取代舊函釋,本身位階相同就沒什麼不可能
作者: pbkfss (joker)   2024-04-26 14:48:00
會走到院會全體立委投票大戰的都是具有高度爭議性、矚目性
作者: Atkins13 (Atkins13)   2024-04-26 14:49:00
下屆若推翻就下屆繼續靠北就好了 這種事情沒在功於一役的 又不是在演爽片
作者: HarunoYukino   2024-04-26 14:49:00
黨團協商也不是最大的,過去有得不鳥黨團協商直接票數碾壓 現在就說要黨團協商w
作者: pbkfss (joker)   2024-04-26 14:49:00
的案子,不然基本上8成以上的立案都是黨團協商解決
作者: rainnawind (守序邪惡的雨颯)   2024-04-26 14:50:00
所以才說函釋歸函釋 立法規立法
作者: HarunoYukino   2024-04-26 14:51:00
不要說新政府鳥不鳥 函釋也只有隸屬關係能服從出了政院就不一定會鳥
作者: pbkfss (joker)   2024-04-26 14:52:00
要用新函釋取代舊函釋這種說法就沒完沒了,而且先有個函釋在手,就更有底氣去抵抗,而不是手無寸鐵的
作者: Atkins13 (Atkins13)   2024-04-26 14:53:00
同34樓 不然繼續滑坡下去不就什麼都沒意義
作者: pbkfss (joker)   2024-04-26 14:55:00
真要懷疑論下去,那不如乾脆躺平算了,反正對不是自己想要的對象,可以找出千百個理由去挑毛病
作者: Atkins13 (Atkins13)   2024-04-26 14:57:00
所有的帳面法條永遠都是能改的 今天的順風明天可能就不是順風 如果你也是支持者的一份子 最少能做的就是讓異溫層去理解 讓輿論友軍積沙成塔 不然躺在家念又不作為有什麼用
作者: rainnawind (守序邪惡的雨颯)   2024-04-26 14:57:00
啊不是啊 我講的是當然先可以有函釋 函釋和立法不衝突但函釋的效果就不是根本解決 主戰場還是回到立法程序
作者: SunnyBrian (人気薄二冠馬)   2024-04-26 15:01:00
其實就幾個大同小異的重點,持有入罪,然後刑期罰金都加重,將數發部納入主管機關,建立資料庫並開會檢討…etc,但總的最恐怖的,就高雄某立委跟虐兒盟門神版,信教的搞人類淨化那一套
作者: Hazelburn (廉價酒)   2024-04-26 15:07:00
糟糕 給你一講好像真的會變這樣 雞掰
作者: Johnsonj (栗鼠別咬啦>"<)   2024-04-26 15:08:00
會怕的就去相關委員的FB之類的地方留個言之類的吧加減有動作總比啥都不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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