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在日本的討論串看來的
這是去年5月25日的判決
原告為VTuber
從律師的名字來查可以確認是cover的律師
https://i.imgur.com/PhuyqyC.jpeg
https://i.imgur.com/TPa1vxb.jpeg
從內容來看這位anti是在2022時
罵博士的朝koyo節目是模仿前人(早安可可)的劣化版
https://i.imgur.com/fHQibfH.jpeg
其中說博士"生きてる意味ないって事だよ"成了判決的關鍵
作者:
Koyori (博衣可佑璃)
2024-05-30 00:48:00爽啦 博黑收收味吧
作者:
Lhmstu (lhmstu)
2024-05-30 00:48:00應該是嚇阻吧,感覺就告不贏
作者:
Lhmstu (lhmstu)
2024-05-30 00:50:00原來告贏了,好猛...
作者: TER0KEN (TEROKEN) 2024-05-30 00:51:00
比較想看發山田殺害預告的有沒有被抓起來告
作者:
teren (blank)
2024-05-30 00:52:00這個人怎麼不會寫悔過書 要不要來台灣學習一下
我看文章只看到訴訟費用由被告出還有要交出被告資料(?),不曉得是不是接民事訴訟
這5CH? 告到匿名看板那你齁是真的滿海巡的...
作者: generic (generic) 2024-05-30 00:56:00
這告得成真的蠻厲害的
作者:
diabolica (打回大師å†æ”¹ID)
2024-05-30 00:57:00這竟然能告得成 還贏了
作者: aerysky 2024-05-30 00:57:00
自己也會自搜吧
至於告不告的成這種事 日本法律真的很詭異 這個已經算可以理解了
作者:
Bigzha (Bigzha)
2024-05-30 00:58:00這個不是你們想像的告,這是確認投稿者身份的請求,你可以想成是合法的人肉
告法院拿到資料接下來告都會贏嗎?還是其實無關?隨便告法院就隨便判開示,然後接著告其實不會贏這種?
挖,這樣也能被告成功,真挺厲害的開示是跟那個站有關吧,開示之後才是告發言的人你就把訴狀拿給法院,法官如果認為有必要向網站取證就會命令網站管理者提供需要的資料
作者:
asiakid (外冷內熱)
2024-05-30 01:03:00cover只要不踩天條真的超照顧藝人,生病也是休息大於工作
作者:
asiakid (外冷內熱)
2024-05-30 01:05:00COVER也是痛過的 知道保護藝人很重要
作者:
svool (svool)
2024-05-30 01:06:00我記得5ch當時不是都很反常的愛koyo嗎
這案件的爭論點有兩個1、文章內容是否可以連結到A2、文章內容是否超過一般評論範圍法院見解是 1雖然沒有指名道姓但從前後可以判定為a2是這發言已經超過一般評論範圍故認同原告主張
愛koyo的在なんでも実況J裡 其他地方也還是有很多anti
判決是被告(網站)必須支付訴訟費用+提供使用者資料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4-05-30 01:09:00"生きてる意味ないって事だよ" 這個在日本能成罪喔?XD我總感覺在台灣是safe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4-05-30 01:11:00喔喔 原來如此 這樣我比較能理解但也不太清楚民事這能怎麼打就是了XD
如果法院認定這個發言out必須提供資料,拿來告發文的人很大機率也是會告成功,畢竟法院都已經說這樣不行了才會要求網站提供資料kddi告輸耶,這算不算大事?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4-05-30 01:12:002022年10月發生的事情 2023年五月判決 動作滿快的
先告電信公司拿ANTI的個資好接下去處理該ANTI 先不論之後會怎麼跟該ANTI求償 現在有告贏電信公司的成果後至少能恫嚇即使用匿名也是得為自己嘴賤付出代價
上訴應該是可以,但如果沒有新事證的話翻盤機率不大加上這個是敗訴的要付錢,就看kddi要不要繼續
作者:
tsairay (火の紅寶石)
2024-05-30 01:16:00有人身安全威脅的都會告的贏啊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4-05-30 01:16:00如果是在台灣 7414能告嗎?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4-05-30 01:17:00表演很差我通常就說表演很差而已 講7414不是我個人風格XD
作者: polun 2024-05-30 01:18:00
電信公司也沒差吧 交出某人資料也沒什麼 應該是不會上訴
作者: turboshen (shen_11) 2024-05-30 01:18:00
什麼鬼竟然有山田殺害預告... 是平常沒事做嗎?
作者:
Kowdan (尻蛋)
2024-05-30 01:19:005ch垃圾-1,這種最好都被告上法院
作者: polun 2024-05-30 01:19:00
主要還是看anti會被求償什麼才是看點
作者: bobby4755 (蒼鬱之夜) 2024-05-30 01:21:00
咖爸法務部惹不起
照台灣的公道價表格,叫人去吃大便都要兩萬五了,這個應該是能成啦
作者: Luciferspear 2024-05-30 01:30:00
夕鶴
作者: CaVenus (金星) 2024-05-30 01:40:00
山田殺害預告不就泰迪
作者: budaixi (wei) 2024-05-30 01:53:00
==博士都有黑粉了,其他人更多吧
作者:
pimachu (Hail ob'_'ov)
2024-05-30 01:59:00不是生命威脅 是推薦好吃的佛跳牆
作者: nyybronx (布朗月) 2024-05-30 02:00:00
爽啦,黑粉再唱秋啊!還真以為躲在網路的保護傘底下就能隨便亂說話喔!
作者: nyybronx (布朗月) 2024-05-30 02:02:00
在台灣的黑粉也是要注意啦,別以為躲在台灣就沒事。
作者:
tkc7 (至情至性)
2024-05-30 02:18:00目的在嚇阻吧
作者:
HarukaJ (神王川春賀)
2024-05-30 02:41:00我記得你版也有個博衣黑齁 自己多保重 謹言慎行阿ㄏㄏ
罵人去死在台灣是要告哪一條?單純詛咒去死法律不罰捏
作者:
wahaha99 (此方不可長)
2024-05-30 03:09:00傻眼,這告的成,是Cover請的律師太強,還是日本跟台灣法律差太多啊...重點還是KDDI被告,還要負擔律師費,這到底哪招是法院調資料KDDI不給還是怎樣?
作者:
P2 (P2)
2024-05-30 03:26:00test
作者: TER0KEN (TEROKEN) 2024-05-30 03:36:00
我前面問的是山田長休的原因之一是收到殺害預告,但他說選擇原諒,不知道公司會不會繼續告,跟板上的佛跳牆悔過書推廣員無關
殺害預告就是刑事案件了,和她本人意願無關可能要告民事就是一定要打官司才能讓法院命令開示吧,刑事應該就能用公權力直接要求然後罵人去死在台灣也有案例,好像民事的話就是走精神賠償
作者:
tw15 (巴拉巴拉)
2024-05-30 04:12:00寵
作者:
Armour13 (鎧甲)
2024-05-30 05:23:00台灣在馬路上幫人辦喪事都沒罪了
作者: adasin (ada) 2024-05-30 05:24:00
諧音應該還是會出事吧 忘了那個慶記的悔過書嗎
作者:
KEITTLY (車車在哪裡?)
2024-05-30 05:47:00能不能成要看法官,Google 一下有告成功的,除非是犯罪預告,不然幾乎都是可受公評諧音當然會出事,法院又不是ptt可以讓你用一堆代稱去繞過板規
作者:
AndyMAX (微)
2024-05-30 06:37:00所以台灣什麼時候能告平台
取得對方個人資料後 以後可以跟各大平台全部擋你你就甚麼服務都用不了 數位時代的村八分
作者: pal1231 (御龜神) 2024-05-30 07:01:00
水啦 樂子人踢鐵板就是爽
台灣大陸法系, 碰到這些新興科技需要比較偏英美法系判例法在處理的案子 就會變得亂七八糟你要那些活在象牙塔的知道甚麼是網路論壇?檢察官覺得所有暱稱/ip 都無法證明為真實人物所以直接不起訴, 有進到法院的就自由心證亂搞一通
koyo這也能anti =.= 不過5ch類似的不是很多嗎
作者: pal1231 (御龜神) 2024-05-30 07:03:00
如果cover上得了ptt也是能抓一堆
作者: walker9977 (walker9977) 2024-05-30 07:33:00
順著網路線去告你 嘴臭活該
Cover: I will find you, and I will BAN you
這個是前置訴訟,現在cover是先告ip 業者,要業者提供說出那些話的人的實際資料,讓cover可以再去告那些個人
作者:
laugh8562 (laugh8562)
2024-05-30 08:08:00日本人會把台灣人叫去夾覽蛋寫悔過書嗎 好奇
作者:
kowala (章魚燒好好吃)
2024-05-30 09:08:00omgdesu
作者:
Fritter (逍遙雲)
2024-05-30 09:25:00不是欸,博士也有的黑哦…
作者:
zakeruga (RRRRR)
2024-05-30 10:09:00龍粉素質真差
作者: sinica01 2024-05-30 11:04:00
期待接下來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