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串就想來分享我日本居住的血淚故事。
我前陣子搬新家遇到一個有問題的鄰居。他發出噪音的方式是在半夜12點1點之後用音箱接電吉他跟麥克風等樂器練唱,一練就是到半夜三點後才停。聽過的樂器最常出現的是電吉他,也有過鼓跟喇叭。如果要比喻這噪音有多大就是在LEGACY外面聽漏音演唱會的感覺,這到底要怎麼睡。
我一開始以為日本社會用日本方式解決就可以,先去找管理公司抱怨。結果管理公司說半夜無法處理,請去找警察,所以第二天開始報警處理。但有趣的事來了,隔壁可能是個慣犯很習慣面對警察。他一開始先假裝會安靜,等警察走後10分鐘繼續吵。再報警他一樣故技重施,後來乾脆不應門跟把電鈴切掉。然後在日本室內發出噪音沒有任何法律可以懲罰,警察也不能強制停止或是逮捕只能口頭勸告。而這個人剛開始面對警察時也說了跟丁特一樣的的話:「人家有音樂工作耶。」你有工作難道是別人就沒有?白天不練偏偏挑半夜才練完全是故意為之。非常惡劣跟自私。然後可
能對我們報警心生不滿,除了半夜繼續吵外還開始對我們家做ピンポンダッシュ(按了電鈴就跑的惡作劇),有一天還白天來狂按電鈴、轉門把同時遮住電鈴還有門上面的監視孔讓人看不到他
這件事前前後後搞了兩個月,期間除了找管理公司跟警察外,一些自行反擊的方式都用過。本來甚至還想直接去敲門或堵人來一場肉體對決,不過我是外國人也會怕搞成刑事案件影響在留資格,所以只能隱忍使用間接方式處理。而且最後也是只能選擇搬走。
日本雖然社會環境很在意他人眼光,但只要像這個鄰居一樣擺脫束縛就可以為所欲為。正可謂無恥近乎神勇。
而且在日本採取斷絕聯絡的方式很有效。警察找不到人,管理公司也找不到人。找不到人就無法了解狀況或請對方停止,等於什麼事情都不能做。只要犯罪維持一定限度別踩線讓警察上門逮捕,想怎樣都行。日本保障居住權也不能隨便趕人,管理公司真的要趕也必須長時間收集證據後才能上法院。但這段期間被騷擾的住戶早就受不了搬走了,怎麼可能跟你繼續玩。如果房子是自己買的不能搬呢?那後續通常都會變成殺人事件,不是殺鄰居就是被鄰居殺。說實在這也是我出生至今第一次打從心底想殺掉一個人,只是我孬孬不敢動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