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hrisjohn214: 古代官府允許持械聚眾?
大清世祖章皇帝實錄/卷043
甲申。諭兵部。曩因民間有火炮甲胄、弓箭刀槍、馬匹慮為賊資。戕害小民。故行禁止近
聞民無兵器。不能御侮賊。反得利。良民受其荼毒。今思炮與甲胄兩者原非民間宜有。仍
照舊嚴禁。其三眼槍鳥槍、弓箭刀、槍馬匹等項。悉聽民間存留。不得禁止。其先已交官
者。給還原主。
允許持械聚眾是因為顧慮到盜賊問題,民間無兵器無以自保
你可以說是因為自保用所以可以買刀劍防身,甲冑是絕對死路一條的。
古代有世家大族養家兵防賊,福建一帶還有自建碉堡禦賊傳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