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ui000807 (Santa)》之銘言:
: 所以事實上,像阿美這種不到30歲欠到這種人生還不起的錢,有什麼比較務實的方式,能繼
: 續活在人間嗎?
: 難不成真的是搞倍倍儲蓄+fx繼續投資啊?
: 久留美這樣連器官拆賣+下海都還不起吧
我覺得很簡單,還不起就不要還,一輩子放棄跟任何銀行打交道
放棄名下持有任何資產,債主追債追上門就爛命一條
反正家裡還有老爸會養她,長大去找可以領現金的工作
大概是這樣
不過我懷疑這種極端異常事件引發的大量違約
是不是不會以一般的違約事件處理
還是有其他的處理方式,比方說政府介入之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