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ulico (abcd)
2024-08-05 18:21:56看魔偶馬戲團
有個馬戲團團長從事故生還
卻被媒體抨擊是吃人肉才活下來的
最近還看到一部空難電影
飛機乘客墜落在雪山
因為食物耗盡
不得已靠屍體維生
劇中說要取得本人同意才能吃
不過人都往生了
要怎麼同意也是個問題...
如果是為了求生
靠屍體維生會被抓去關嗎?
一般說法 無罪 合理的叫做緊急避難 不合理的叫做無期待可能性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24-08-05 18:24:00蛤,就這,不如討論可以刻意製造屍體到哪種程度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4-08-05 18:24:00這個一般來說會成立阻卻違法吧
作者:
gaym19 (best689tw)
2024-08-05 18:24:00你都快死了談什麼法
都要死了 還在想這些無聊的問題 想活就吃 不就這樣?
作者:
mkcg5825 (比叡我老婆)
2024-08-05 18:24:00問題不是有沒有違法,是有沒有可能中毒吧
作者:
minoru04 (華山派巴麻美)
2024-08-05 18:24:00我只想到讓老二變大再吃的笑話
作者: grandzxcv (frogero) 2024-08-05 18:25:00
你是腐儒嗎
只是屍體的話 阻卻違法很容易快餓死是生命法益 愛護屍體不是
作者:
gaym19 (best689tw)
2024-08-05 18:25:00少年pi也是快餓死了放棄吃素啊
作者:
syldsk (Iluvia)
2024-08-05 18:25:00主動去殺來吃才會出事吧
作者:
mkcg5825 (比叡我老婆)
2024-08-05 18:26:00被動吃你沒辦法保證肉有沒有變質
中毒會變成刑法考題 甲殺人 乙處理屍體 丙說服丁說緊急避難阻卻違法 丁吃了中屍毒而死 論甲乙丙刑責
作者:
nahsnib (æ‚Ÿ)
2024-08-05 18:28:00絕望狀況下殺人吃肉我覺得都能接受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24-08-05 18:29:00肉不會變質那麼快,只是沒放血味道不佳,而且如果是文章舉例的雪山,那更不必擔心變質問題
作者:
mkcg5825 (比叡我老婆)
2024-08-05 18:29:00怕的就不是極端環境囉你無法保證這具屍體的狀態吃了到底會不會出事
無期待可能性是超級大招 沒那麼容易用出來不過它就是用在這種絕望情境的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樂)
2024-08-05 18:30:00毀損屍體罪
法官,:被告已透過觀落陰與擲筊取得當事人同意,判決毀損無罪
作者:
mkcg5825 (比叡我老婆)
2024-08-05 18:31:00除非那個快死的人跟你說自己死了就吃掉自己吧
作者:
nahsnib (æ‚Ÿ)
2024-08-05 18:31:00活得下來誰管他損毀屍體還是殺人罪啊
作者:
eric999 (eric999)
2024-08-05 18:32:00台灣有發生過一樣的事 不過是礦災
作者:
JamesHunt (Hunt The Shunt)
2024-08-05 18:32:00法科會說「構成要件該當」但無「違法性」,因為犧牲低位法益構成緊急避難阻卻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24-08-05 18:32:00反正……吃了不一定死,但不吃肯定完蛋,在那情境下也沒那餘裕讓人挑三揀四。
作者:
eric999 (eric999)
2024-08-05 18:33:00會先驗屍是生前切肉還是死後切肉
空難那部是已經死了不得已才吃 沒刻意殺 不會殺人罪吧
我們要活著回去那部記得連罹難者死亡順序都有還原,最後一位死去的罹難者撐了近兩個月,差11天就被救出
作者:
JamesHunt (Hunt The Shunt)
2024-08-05 18:35:00這個刑法就算考申論也是超級送分題
作者: sniperex168 2024-08-05 18:36:00
空難電影不是我們要活著回去喔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樂)
2024-08-05 18:37:001984海山礦災-你可以查一下 那個人2016才過世
除非法官打臉說我不採信你快要餓死了這個一般遇難是不太會搞成那樣 但你也不能太誇張例如在殯儀館受困個半小時就把別人的阿公吃了
作者:
mkcg5825 (比叡我老婆)
2024-08-05 18:39:00殯儀館的屍體吃了絕對出事吧w 都放多久了
法律上會討論複雜一點的情況的情境,例如你朋友同意你殺了他,然後你就殺了他單純動屍體就只是送分題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24-08-05 18:41:00殯儀館有一堆供品,放著不吃跑去吃屍體,鬼都不信那是緊急避難XD
作者:
nahsnib (æ‚Ÿ)
2024-08-05 18:42:00朋友請你殺他我記得叫什麼加工自殺罪?
The Case of the Speluncean Explorers 找到了
你證明不了他真的早就死了你只是吃是吃屍體,你也證明不了他真的在沒有脅迫的情況下有同意你吃他,最後就算證明了也沒有用,因為法律上是不承認自己放棄生命權這種事的
加工重傷害以上就有罪了 無視被害人同意不過如果你是要問有沒有可能免刑,那還是有可能
作者:
aiiueo (aiiueo)
2024-08-05 18:43:00其他不知道,在軌跡肯定不犯法
說到殯儀館,好奇問一下,如果子女把父母骨灰丟垃圾桶,會觸犯遺棄屍體嗎?畢竟也可能有子女不想花錢而直接丟掉的
外國有些悲慘案件 法官判免刑的理由就是加害人已承受遠超過受刑的痛苦
等你活下來再考慮這問題一般來說 你別自己洩漏就沒事
作者:
a33356 (Slaanesh's Champion赤å¡)
2024-08-05 18:47:00以前有過案例是殯儀館員工丟的,印象中當時是以環保法規開罰
只是吃屍體頂多就侮辱屍體罪,沒有很重。殺人再吃的話話有很經典的案子女王訴達德利與史蒂芬斯案,最後是死刑特赦改半年。
作者:
pgame3 (G8goat)
2024-08-05 18:48:00會自己洩漏大概就是想尋求諒解吧
如果你跑去自首說「就是我親手殺了他」,但人事已非什麼物證都找不到的話,以我國的狀況一定無罪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樂)
2024-08-05 18:50:00海山礦災那個就承認吃了三個同伴屍體 被調查很久 甚至被當成礦災主謀 最後才還他清白
這種情況哪個國家都無罪吧,自白本來就不能當唯一證據
遺棄屍體的對象有含火葬之遺灰,要件有損壞、遺棄、污辱,但丟垃圾桶這行為我覺得主觀意識上是希望遺骨被清運走,應該沒犯法畢竟不是每個親屬死後都值得住靈骨塔
刑法保障數種法益,有位階之分,最高的是生命法益,定義為無限大,所以不能殺一人拯救一萬人因為無限大並沒有低於無限大乘以一萬
作者:
ztO (不正常武士)
2024-08-05 18:56:00原PO換個提問標題會更準確【你會譴責遇難者靠吃屍體維生嗎?】
不行,緊急避難要求一定要地位,正當防衛才可以把對方宰了*低位
作者:
heybro (魔法肥宅見習生)
2024-08-05 18:58:00有罪但因為緊急危難所以不罰
作者: PDbear (PD熊) 2024-08-05 19:04:00
吃瑪琪瑪算避免緊急危難嗎?
踢人下木板有罪,但國外有不追究的原則金田一兇手就是被這個氣到開殺雖然是少見狀況 但成罪不一定要判罰
緊急避險的原則是損害他人較小權益 對方生存權跟你同等啊
真的要餓死情況下殺人吃肉有可能不罰了 吃屍體小事吧
正當防衛你可以反手把對方宰了,只要你反手這個動作是阻止對方侵害行為的必要動作(有爭議請想辦法說服法官,本文不是要討論那些爭議)緊急避難沒這回事,你動到對方的命就爆了
作者:
JamesHunt (Hunt The Shunt)
2024-08-05 19:27:00這個故意搞成偶然避難比較有趣:落難的漢尼拔身邊只有食物包和屍體能維生,有人肉癖的他決定先吃屍體,獲救後打開未拆封的食物包才發現是空的,就算想吃也沒得吃,請申論漢尼拔罪責
作者:
nahsnib (æ‚Ÿ)
2024-08-05 19:28:00簡單,食物包的食物顯然能放比較久,在不曉得什麼時候會獲救的前提下,先把容易腐敗的屍體吃掉,食物包後面才吃才能將生存可能性放大;至於食物包其實是空的也不影響這個論述
作者:
JamesHunt (Hunt The Shunt)
2024-08-05 19:29:00分數要完整的話至少二、三階論的兩種推導與結果都要寫
這個欺負漢尼拔的題目是真的有出過嗎如果有的話 法律系還蠻有趣的嘛
作者:
JamesHunt (Hunt The Shunt)
2024-08-05 20:08:00沒有吧,題目怎麼換人物/情境不重要,最終答案都是同一套偶然防衛的申論「偶然避難」啦,打錯
作者:
egg781 (å–µå‰)
2024-08-05 20:45:00這不是有現實案例了~估狗一下吧
作者:
ISNAKEI (上班好同事,下班不認識)
2024-08-05 20:56:00台灣礦難的就有吧
作者: kusotoripeko (好油喔) 2024-08-05 20:57:00
緊急狀況
先看是死去才吃,還是殺了才吃,後者有罪前者無罪要勘驗也是勘驗這點,兩者適用的法規就差很多了
會 但不是吃人犯罪 而是褻瀆屍體罪 屍體取得也不能殺人取得你不想犯罪 最好的辦法是 吃自己
冰封龐克的吃人法案超難開出來的,非得餓死一堆人才能肯讓你宣佈吃人合法而且還是偷偷配給的那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