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噬謊者作者迫稔雄:看盜版的不能稱為書迷

作者: loveSETSUNA (味噌豆腐)   2024-08-31 19:50:47
※ 引述《LABOYS (洛城浪子)》之銘言:
: 『人家的國家沒有販售您的漫畫,所以只好看盜版嘛!其實我真的很想付錢支持的!』
: 對於這麼說的海外的人...
: 川崎信用金庫
: 武蔵小杉支店  (店番号003)
: 普通預金 口座番号3073707
: 請將錢匯到這家孤兒院。
: 真是幫大忙了^ ^
: https://i.imgur.com/f5m40O7.png
: 海外粉絲們不需要付錢給我。
: 請匯就把錢匯入下面孤兒院的帳戶吧:
: 川崎信用金庫
: 武蔵小杉支店  (店番号003)
: 普通預金 口座番号3073707
: 我對看盜版是沒有期待的……畢竟他們還是小孩子呢。
: 太狂了
雖然跟原文關係不大,因為他明顯是針對散播的翻譯組跟盜版網站受眾
但我就好奇一件事,我對正版盜版有一個疑惑就是
購買作品
到底是否有獲得該作品的「內容閱讀權」,還是只有該「訊息載體」的所有權?
因為有個很常見的做法是
我買了書/CD/BD不拆封,然後去下載來看/聽
這樣到底算是正版讀者,還是盜版讀者??
我去早餐店邊吃邊翻小當家
但我沒付錢買漫畫
這樣算不算看了盜版? 然後早餐店是盜版散播者?
如果版權持有者或代理商,在網路上限期免費閱覽
然後把他錄下來/抓下來,在期間過後看(沒有散播)
算不算看了盜版?
如果哪天版權方/代理商要硬起來修理盜版仔
這樣的人會被告到脫褲子嗎
我很好奇
https://i.imgur.com/ZZ8wnKb.png
作者: DarkKnight (.....)   2024-08-31 19:51:00
上法院就知道了
作者: jack34031 (人人人人人)   2024-08-31 19:52:00
照你這邏輯,漫畫咖啡廳應該不能開才對吧
作者: windfeather (W.F)   2024-08-31 19:53:00
台灣日本都有那種租書店、漫畫旅社之類的店家感覺是灰色地帶
作者: lolic (lolic)   2024-08-31 19:53:00
如果是音樂的話會被版權團體抓爆沒錯
作者: falken (誠意)   2024-08-31 19:53:00
好奇書籍有沒有所謂的禁止公開播送
作者: windfeather (W.F)   2024-08-31 19:54:00
記得電影是不能擅自公共場合播映的(抓不抓另外說
作者: ssarc (ftb)   2024-08-31 19:54:00
買正版跟看盜版我覺得不衝突,所以你上網看盜版就還是盜版讀者,你在早餐店看正版就是正版讀者,看盜版就是盜版讀者,一個人可以同時是正版和盜版讀者
作者: falken (誠意)   2024-08-31 19:54:00
感覺這要管牽連太廣太深,而且光圖書館就沒辦法存在了
作者: RbJ (Novel)   2024-08-31 19:55:00
影集是買了只能你自己看,公開放映其實都有問題
作者: Ricestone (麥飯石)   2024-08-31 19:55:00
租書店是需要付費給版權方的 漫喫目前還不用
作者: ssarc (ftb)   2024-08-31 19:56:00
你想,版權方會因為你有買正版就不告你用盜版嗎?
作者: h75311418 (Wiz)   2024-08-31 19:56:00
你買的就是那產品的使用勸,公播散步看有沒有要處理一般很少會
作者: zeyoshi (日陽旭)   2024-08-31 19:57:00
例如租書店或是漫咖店看完的也算在內嗎
作者: qd6590 (說好吃)   2024-08-31 19:57:00
可以同時是疊加態吧 你被嗆的時候就可以說我有買正版
作者: RbJ (Novel)   2024-08-31 19:57:00
反正是告訴乃論,版權方沒打到你頭上就沒發生
作者: Ricestone (麥飯石)   2024-08-31 19:57:00
日本有一種東西叫貸與權
作者: newrookie (外來種)   2024-08-31 19:57:00
泥看早餐店漫畫也只是老闆借他收藏你看ㄚ你不會說你跟朋友借漫畫來看就是看盜版吧
作者: Ricestone (麥飯石)   2024-08-31 19:58:00
租書店需要有這權才能這樣租(還能租回家)漫喫(且只在店內讀的話)目前還不需要
作者: TeamFrotress (Heavy is Dead)   2024-08-31 19:58:00
問就是著作權法https://reurl.cc/nvL9jv
作者: falken (誠意)   2024-08-31 19:59:00
但是老闆在早餐店裡放他買的電影就算盜版喔
作者: Ricestone (麥飯石)   2024-08-31 19:59:00
畢竟目的上還有區別,租書店客人就是為了書去的
作者: falken (誠意)   2024-08-31 20:00:00
著作權法看來目前公開播送還沒包含到書籍
作者: Ricestone (麥飯石)   2024-08-31 20:00:00
漫喫則是主要為飲食(當然這是說法啦)
作者: h75311418 (Wiz)   2024-08-31 20:00:00
有買正版看公播的假設被抓那當然會有問題
作者: roger2623900 (whitecrow)   2024-08-31 20:02:00
在台灣書籍租借沒法管吧? 不過租書店也死光了確實不太重要
作者: kobe30418 (謝小笨)   2024-08-31 20:02:00
買書就是書罪券的概念吧
作者: abc123kevin (dir)   2024-08-31 20:04:00
早餐店有點牽強了吧 店家又不是買盜版的 提供給人在店內翻閱也要說盜版受害者?
作者: Fino5566 (星星芝我心)   2024-08-31 20:05:00
買書就是我想買而已
作者: bloodruru (心在哪 答案就在哪)   2024-08-31 20:05:00
生在這時代居然問這種問題 如果有一個直播主在線觀看人數有1億人 你會說這不過是上網打開網頁x1億次 是有什麼價值嗎? 你在公共場合 網路上用私授權真的沒價值嗎?
作者: RbJ (Novel)   2024-08-31 20:07:00
直播主也不會公開大家一起看片,也會被砲的
作者: Fino5566 (星星芝我心)   2024-08-31 20:07:00
早餐店手上的是正版 怎麼會變盜版散步者
作者: woody78963 (谷川)   2024-08-31 20:10:00
早餐店算散布盜版那租書店或漫畫咖啡廳可以全部收一收了
作者: chuegou (chuegou)   2024-08-31 20:12:00
正版電子書投影到大螢幕自動翻頁
作者: v9896678 (乂空空空乂)   2024-08-31 20:12:00
理論上算盜版,但現實是管起來會弄到一堆領域不然這行為跟買正版然後網路上散播87%像
作者: h75311418 (Wiz)   2024-08-31 20:14:00
早餐店跟盜版無關,除非書買到盜版的,看書有沒有禁止公開散怖呀
作者: v9896678 (乂空空空乂)   2024-08-31 20:14:00
論 看盜版的說自己看的是別人的正版
作者: 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   2024-08-31 20:14:00
影視音樂有甚麼公播權漫畫這邊比較灰色
作者: roger2623900 (whitecrow)   2024-08-31 20:14:00
租書店理論上就沒違法哪裡算盜版甚至不算灰色領域 看看圖書館
作者: 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   2024-08-31 20:15:00
確實租書店會降低購買漫畫的人數
作者: v9896678 (乂空空空乂)   2024-08-31 20:15:00
說白了就是灰色領域,沒多少人想告而已,太麻煩且沒意義
作者: Arbin (路人_Lv菜逼八)   2024-08-31 20:15:00
買了不拆封 但跑去下載盜版?
作者: 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   2024-08-31 20:16:00
也是 圖書館一樣問題
作者: Arbin (路人_Lv菜逼八)   2024-08-31 20:16:00
怎麼不一開始就買兩套就好了
作者: v9896678 (乂空空空乂)   2024-08-31 20:18:00
畢竟這種事沒多少人幹過。要看法律和法官怎想
作者: CornyDragon (好俗龍)   2024-08-31 20:19:00
「著作原件或其合法著作重製物之所有人,得出租該原件或重製物。 」實體書的出租是完全合法
作者: Arbin (路人_Lv菜逼八)   2024-08-31 20:19:00
沒賣電子書那你要做的事請不是該去跟書商反應「我要電子版」嗎==這什麼時候變成看盜版的合理理由了
作者: v9896678 (乂空空空乂)   2024-08-31 20:20:00
說白就是著作權的問題現實散播給過但網路不給過,單純就看法律怎麼定
作者: abc123kevin (dir)   2024-08-31 20:22:00
線上本來就有複製存檔的可能性在啊 早餐店你也只能當場看 如果拿去複印當然就會有問題 所以才說你拿早餐店出來說根本沒意義 這樣圖書館也要收一收
作者: dickec35 (我不如我)   2024-08-31 20:23:00
實體書要弄到電腦手機上就只能自行掃描成電子檔囉,期待台灣出版社代理電子書難度太高了,有些書甚至是日方不同意代理電子版
作者: Dayton (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2024-08-31 20:23:00
記得版權方要告成必須舉證他們有真的受到損失如果真的有買 他們要舉證損失就相對困難
作者: v9896678 (乂空空空乂)   2024-08-31 20:24:00
真要講早餐店也能拍照,都有風險其實就只是單純的法律上的雙標而已有些時候沒損失也能告,這方面其實很自助餐
作者: gm3252 (阿綸)   2024-08-31 20:25:00
算灰色地帶
作者: abc123kevin (dir)   2024-08-31 20:27:00
說到拍照就扯遠了吧 不是在討論店內閱讀是否算盜版受害者嗎 更何況照片就是一種電子存檔的行為啊
作者: raincole (冷魚)   2024-08-31 20:28:00
你講法律的話就是「複製」算是一種重製 侵犯重製權租書店老闆如果把書影印一份再借給你也是違法你把電子書檔案複製一份給人也違法 法律上是一致的
作者: v9896678 (乂空空空乂)   2024-08-31 20:29:00
線上怕電子存檔,現實也會怕,東西拿出來就有風險
作者: Dayton (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2024-08-31 20:30:00
告是一定可以告的啦 只是告了之後會不會成案成案的話賠償會是多少 就是舉證影響的重點了一般個體戶了不起就是賠一份產品的單價因為律師費/訴訟時間/etc不划算 幾乎不會被盯上
作者: web946719 (韋伯就是漏氣依舊)   2024-08-31 20:31:00
我沒記錯的話實體掃描成電子檔也是屬於複製行為吧只是自用的時候版權方根本不知道或懶得告你而已
作者: Dayton (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2024-08-31 20:31:00
所以你看真正被抓被告被判賠的都是大量散佈者
作者: v9896678 (乂空空空乂)   2024-08-31 20:31:00
網路上看跟現實看根本一樣,不一樣的地方只有法律判定所以說白了就是法律雙標加灰色地帶而已
作者: raincole (冷魚)   2024-08-31 20:32:00
實體掃描電子書當然也是重製 但是「個人使用的重製」
作者: JaccWu (初心)   2024-08-31 20:32:00
實體給他人看 這件事灰色地帶
作者: v9896678 (乂空空空乂)   2024-08-31 20:33:00
然後因為麻煩所以告下去大多只會以利益損失來看是否賠償
作者: raincole (冷魚)   2024-08-31 20:33:00
在台灣原則上合法 但你開店專門幫人做這件事又不合法
作者: JaccWu (初心)   2024-08-31 20:33:00
理論上的確可能造成版權方的收入降低目前台北的圖書館似乎也有實施補貼
作者: raincole (冷魚)   2024-08-31 20:34:00
實體書借給人看不是灰色地帶而是完全合法
作者: JaccWu (初心)   2024-08-31 20:34:00
一些圖書每借閱一次 就會累計而後撥款給版權持有者我指的是道德上的 產業上的法律上無營利完全合法數位的 如果你借自己的裝置給他人看我不確定但用到網路上公開 也許有再製傳播的問題?
作者: v9896678 (乂空空空乂)   2024-08-31 20:36:00
還是要看情況,不然辦像是什麼免費看漫畫活動把自己的正版拿出來給任何人看也是能告。無營利不代表無敵只是不要太囂張基本上都不會有事情,太囂張就是欠弄
作者: abc123kevin (dir)   2024-08-31 20:38:00
就沒看過哪家出版社出書還會寫“禁止出借翻閱“都嘛是寫“禁止複印“ 留言真的很有趣無限放大法律
作者: Fino5566 (星星芝我心)   2024-08-31 20:38:00
因為電子版都有註明不可以貼啊 沒人讀規章而已
作者: JaccWu (初心)   2024-08-31 20:38:00
網路上比較嚴格可以理解啊
作者: v9896678 (乂空空空乂)   2024-08-31 20:38:00
因為禁那個又沒屁用,東西也沒寫名字也沒說是誰的
作者: JaccWu (初心)   2024-08-31 20:39:00
數位化的盜版傳播更廣更快一份實體你能讓多少人看
作者: Fino5566 (星星芝我心)   2024-08-31 20:39:00
下載 保存 拍照 轉錄等 在一些電子版契約上都是禁止的
作者: v9896678 (乂空空空乂)   2024-08-31 20:39:00
送人自用誰知道
作者: JaccWu (初心)   2024-08-31 20:40:00
免費看漫畫活動 會有問題嗎??圖書館的漫畫不就是任何人走進去就能翻閱?我這邊指的是法律問題
作者: Dayton (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2024-08-31 20:41:00
記得數位的邏輯是 瀏覽器要從伺服器下載圖像檔這個圖像載入的過程本身就是一次複製了所以看非授權的數位本身就是盜版行為
作者: v9896678 (乂空空空乂)   2024-08-31 20:41:00
實體也能數位盜版傳播,可不是實體就只能實體
作者: m01a011 (亞瑟)   2024-08-31 20:41:00
所以有多少人還認為租書店有問題?https://www.ptt.cc/bbs/C_Chat/M.1448203413.A.0B4.html這就夠清楚了
作者: abc123kevin (dir)   2024-08-31 20:43:00
有人就定義為 不是自己買的=沒有所有權翻閱他人書籍(即使有付錢)=盜版違法這個行為我看套用到書籍以外的我天天在犯法了
作者: m01a011 (亞瑟)   2024-08-31 20:45:00
補推回來
作者: DreamsInWind (不幸少女愛好會)   2024-08-31 21:37:00
盜版啊 買的是CD抓的是電子檔就不一樣 自己轉是另一回事
作者: nisioisin (nemurubaka)   2024-08-31 22:10:00
當然是訊息載體呀==不然你買實體或BW的漫畫叫kobo給你看免費的嗎?正版讀者和盜版讀者又不是絕對互斥 可以協槓兩種身份
作者: tmwolf (魯神)   2024-09-01 00:25:00
其實看購買合約就知道了,電子書合約基本都有不可複製、再製、公開之類的條文。
作者: leviathan36 (Levi)   2024-09-01 00:47:00
華種歪理=.=
作者: linzero (【林】)   2024-09-01 00:54:00
影音好像有所謂公播權,沒給錢就不能公開播放。而出租也有對應的授權。書籍就不太清楚了
作者: redyi (redyi)   2024-09-01 01:09:00
一個人可以同時看盜版也有看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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