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碰上了最差勁的法官啊

作者: comp2468 (ilikemiku)   2024-09-08 07:46:37
※ 引述《ptt987654321 (大谷躺平)》之銘言:
: 剛剛我在看
: 女神咖啡廳22集
: 裡面的法官
: 因為他討厭男人
: https://i.imgur.com/bdCWODU.jpeg
: 於是就說男人沒有人權
: 男主角就說
: https://i.imgur.com/UBNdUQ1.jpeg
: 碰上了最差勁的法官啊
: 我就在想
: 不都是同一本六法全書
: 真的會因為不同法官
: 結果就天差地遠嗎
: 不都是幾分證據說幾分話嗎
刑法的話有可能
雖然我覺得沒有(?)
你可以參考日本鹹豬手事件簿
或者本土仙人跳
還有現在各種合意性交然後告強姦的例子
明明很少有明確證據但還是有人被判坐牢啊?
我還挺好奇怎樣的“證據“可以證明合意性交中的某幾個行為是不合意性交的
通常都是事後對話啥的當證據
就很扯
: 還好這只是豪洨的作品
: 現實怎麼可能拿麼誇張
: 聊一下拔
因為六法全書很多都寫不清楚啊
看民法婚姻的目的你只會覺得公三小
然後刑法通姦罪廢除之後
有民事判決出現婚外情配偶跟其他人打炮不用賠錢的判決都出現了
法律就是人治
不要想太多
法律就是充滿法官價值判斷的東西
有獨立性但不多
有需要就轉彎
然後追訴刑事犯罪還需要檢察官
但檢察官更不獨立是行政單位
你懂得
沒證據法官怎麼判?
或者直接不起訴,連法官那都到不了
但我要說有時候轉彎不一定不好
像性交的定義常常轉彎啊
以前通姦的時候一定要性器交合才算
但到強姦的時候
有的甲甲偷用嘴含別人就算強姦了
但你要說這樣轉彎不好
偷含那個只能算性騷嗎?
作者: fuhsi (ya~~)   2024-09-08 07:51:00
以前通姦還限定性別,所以同性戀性交不觸犯通姦罪
作者: comp2468 (ilikemiku)   2024-09-08 07:53:00
更以前的話督屁眼不算性器交合啊,所以叫變態性行為(?
作者: shabox   2024-09-08 08:25:00
強姦是後來改的
作者: s952013 (AllenSkywalker)   2024-09-08 08:52:00
不用賠錢真的是笑死人,當初廢通姦的理由都沒了我都好奇這些法官是讀法讀到忘記人倫常識了
作者: ptt987654321 (低調)   2024-09-08 10:34:00
現在都不看證據 看你是誰 來決定對錯惹
作者: A5Watamate (出荷済)   2024-09-08 10:47:00
以前看證據只是為了不要常常被上訴打臉現在高院最高都同一個鼻孔就不用怕了
作者: lifehunter (壟天)   2024-09-08 11:12:00
法官本來就都自由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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