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美國加州規範需告知沒真正擁有數位版遊戲

作者: up45678 (子胤)   2024-09-28 11:30:41
※ 引述《alinwang (kaeru)》之銘言:
: https://game.udn.com/game/story/122089/8255112
: 美國加州規範數位版遊戲零售商 需明確告訴消費者買的是「使用授權」
: 2024-09-27 12:42 遊戲角落/KYLAT
: 加州州長最近簽署了一條最新法規,要求各大數位零售商必須要針對數位產品購買的運作
: 方式帶來更加精確的說明,藉此幫助消費者們更加清楚地理解他們從遊戲數位商城中「購
: 買」一款遊戲所代表的意義。
: 目前遊戲界逐漸走向數位化,許多玩家也對於購買一款數位遊戲的「所有權」感到困惑。
: 以目前來說,即使玩家花錢買數位版遊戲,許多平台仍有權將一款遊戲從玩家的帳戶中移
: 除,並全面中止重新下載的權限──但通常走到這一步時,平台通常會提供全額退款,最
: 近 PlayStation 第一方射擊遊戲《星鳴特攻》就是最明顯的例子。
: 就在最近,美國加州州長 Gavin Newsom 最新簽署的「AB 2426」法案補強了一些與消費
: 者權益、不實廣告和數位商品有關的規範,同時針對一項現存的加州不實廣告防治法案進
: 行衍伸,定下嚴格的規定,禁止賣家在沒有遵循特定規則的情況下在商城中使用「購買」
: (buy, purchase) 相關詞彙。
: 在這項新規範下,當一間數位零售商打算利用這些詞彙來販售遊戲等數位商品,必須要明
: 確地向消費者們告知,他們購買的是「使用授權」,而不是一套遊戲商品本身的「永久擁
: 有權」。消費者必須要得知且同意這些條款,而零售商還得要告知消費者,如果零售商失
: 去了這項產品的版權,那消費者獲得的使用授權也會被撤回,而該遊戲也可能會從玩家的
: 帳戶中遭到移除。除了遊戲軟體之外,這項法規也適用於各種其他的數位媒體產品上,像
: 是音樂、書籍、雜質以及影片等。
: 簡單來說,這項法案其實並不會針對數位產品購買現行的運作方式本身進行任何修改,而
: 是要求零售商必須得要仔細向消費者說明這些「購買」背後所代表的意義,尤其是擁有權
: 的部分,讓他們明白在特定的情況下,即使已經掏錢購買仍有可能會失去這些數位遊戲產
: 品的存取權限。
: 除了加州之外,許多其他地區的相關法規也試圖針對相關議題進行更深入的調整,像是歐
: 盟的「Stop Killing Games」協議,就規定遊戲開發或發行商不得在將一款遊戲的線上模
: 式中止營運後全面取消玩家對該遊戲的存取權。因為即使官方的伺服器已經關閉,玩家們
: 仍然可以透過其他方式延續該遊戲的收命,像是本地遊玩或私人伺服器等。然而,這項法
: 案帶來的影響與改變目前還有待觀察。
: 參考來源:GameRant
: 所以才一直買實體版的.
要徹底解決這個問題
目前科技跟制度手段下可行的做法是
建立一個類似國際標準書號ISBN的認證機制
結合NFT的作為支付證明。
所有遊戲的所有版本可以申請一個相對應的遊戲號
購買遊戲時提供載有該編號的NFT。
管理這個編號的組織必須以資料保存為最高原則,
即便裡面包含有仇恨或是重大犯罪內容也一樣。
持有NFT的使用者
可以在任何有販售該遊戲的平臺遊玩遊戲。
而新平台可以在符合當地法規的前提下
向保存資料的組織取用特定遊戲資料的服務。
但這是不可能實現的理想情況。
因為事實上,
發售數位版遊戲的核心思維
就是為了在不同平台不同版本還能多賣你一遍,
並且讓你不能透過轉賣來分食遊戲公司的利潤。
所以不管是平台還是廠商,
誰想要做這種要多花錢還會讓自己少賺錢的服務?
作者: melzard (如理實見)   2024-09-28 11:31:00
你這就變成和這個組織買遊戲了 遊戲公司不可能給你這樣搞無本生意 所有遊戲公司賣肝加班賺錢的生財工具給你這組織無本端走 誰會買單而且保存內容要以哪一個版本為準? 如果程式有任何惡性bug
作者: A5Watamate (出荷済)   2024-09-28 11:33:00
應該說平台沒有倒的話應該要有一個保證提供期間要倒了也要洽談資產轉移或者乾脆提供下載離線版不然你的錢並沒有變成你喜歡的模樣 而是直接被吃掉了
作者: melzard (如理實見)   2024-09-28 11:34:00
造成玩家的電腦或者主機發生損失誰來負責這組織保存的內容如果被人為更動甚至惡意偷渡私貨內容那又該誰來負責處理 怎麼想都問題一大堆
作者: linzero (【林】)   2024-09-28 11:35:00
這樣破解一個就全球通用了
作者: melzard (如理實見)   2024-09-28 11:36:00
你舉的例子圖書館又不會叫你花錢買書...
作者: ssarc (ftb)   2024-09-28 11:39:00
我知道歐盟最喜歡「叫別人花錢」做這種事
作者: web920012003 (web920012003)   2024-09-28 11:44:00
硬碟刪掉當然是遊戲廠商負責(PSO2 HDD Burst事件)http://www.bigcat.tw/2014/02/pso2.html
作者: spfy (spfy)   2024-09-28 11:44:00
這大概是NFT最可行的使用方式了吧 但實務上跟序號差不多不管怎樣都比一隻猴子幾版萬鎂強
作者: HYTTM (HIO])   2024-09-28 11:45:00
看不懂你的舉例,圖書館的書是圖書館的,你的書沒了跟跟圖書館沒關,圖書館也沒有義務要提供你書,而且圖書館維護管理也要錢
作者: zseineo (Zany)   2024-09-28 11:47:00
首先這要是一個需要解決的問題
作者: ssarc (ftb)   2024-09-28 11:54:00
不過,要不要先整合電子書販售平台比較實際
作者: nisioisin (nemurubaka)   2024-09-28 11:56:00
基本就數位圖書館的概念再去延伸不過電子書先創造借書給朋友還比較可能可以借給朋友看3天,期間物主無法閱讀,時間到會自動歸還,一個月能借出3次之類的
作者: Nitricacid (硝酸酸)   2024-09-28 12:01:00
4202了還在 NFT 你發NFT你還要不要更新BUG?
作者: Ariadust (Ariadust)   2024-09-28 12:09:00
還在NFT 你先看一下日期好嗎
作者: e5a1t20 (吃飯)   2024-09-28 12:14:00
NFT
作者: smallcar801 (大叔帶妳看金魚)   2024-09-28 12:47:00
賺錢的人就該做這件事,永久的提供下載服務,現代人對於賺錢的商人真的要求太低了Nft就是為了讓數位內容可以去中心化被交易,概念沒錯不過目前沒有實際可行性,因為沒有一個真正的實業家在推動nft,吹的都是一幫騙子和空談家
作者: rockmanx52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24-09-28 13:07:00
NFT目前看起來比較可能做起來的就TPC吧?TPC成功後看KONAMI跟威世智會不會跟進
作者: lazioliz   2024-09-28 13:38:00
供啥洨?你有買書就可以跑去別人家看書的意思?
作者: linzero (【林】)   2024-09-28 17:05:00
這架構下組織的營運成本怎麼收費?且這等同壟斷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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