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我們台灣人是什麼很賤的人嗎?

作者: hermis (火山菌病病人No.01221)   2024-10-22 12:38:14
※ 引述《wei115 (社畜)》之銘言:
: 不要難過
: 雖然事實是這樣
: 但我要引用一句某國家與地區領導人的說法安慰一下你
: 「韓國文化工作者到中國被迫政治表態,不是第一次,也應不會是最後一次,對每一次韓國
: 文化工作者在他人屋簷下承受壓力,他都感到非常不捨;但這些文化工作者在他人屋簷下講
: 什麼內容是一回事,更重要的是他們內心想什麼。」
: 這樣有舒服一點了嗎?
終極的NTR:
女主:
「雖然我的身體被強迫,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後一次
即使我已經離不開金毛了,
但我心裡還是愛苦主的。
重要的不是我表現出甚麼,而是我內心是甚麼。
苦主拜託不要離開我,我們還是可以維持柏拉圖的關係。」
這樣一想感覺更不舒服了,怎辦QQ
作者: poggssi (冠軍車手321)   2024-10-22 12:40:00
把自己代入金毛即可
作者: error405 (流河=L)   2024-10-22 12:40:00
我記得NTR前提是有交往
作者: RandyOrlando (蘭迪)   2024-10-22 12:40:00
好像某周的歌迷也是同個理由安慰自己XDD
作者: diplomaMill (人在學店)   2024-10-22 12:41:00
生意夥伴算ntr嗎(
作者: toulio81 (恩...)   2024-10-22 12:46:00
不過那個人又不是你的女友,只是無關的路人,如果你要說是有金錢關係,那其實比較像紅牌挑客戶的情況
作者: starsheep013 (星絨綿羊)   2024-10-22 12:57:00
既非戀人也不是夫妻.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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