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IONDOGs (LIONDOG)
2024-10-28 01:44:04我告訴你,有,
我推的一個小V就是被競業條款害死的,
https://i.imgur.com/LTpaC6i.png
https://i.imgur.com/4npBFud.jpeg
https://i.imgur.com/UgZGXFF.png
皮已經準備好,
但是不能正式出道,
只能偷偷貼連結,
直播完馬上轉私人,
導致完全沒有收入又要負擔皮的費用,
被經濟壓得喘不過氣,
最後選擇跳軌結束自己的生命,
要跳的當天,有在推特發文,
甚至海外粉絲特地飛到日本想要阻止,
還是無法挽回
https://i.imgur.com/ROxLE1A.jpeg
https://youtu.be/DWai_AXKpDk
這是別人整理的報導
幹嘛不等競業條款結束或做別的工作小V收入有那麼好嗎
作者: nanjojo5 (雜瓦魯多酒肆屌) 2024-10-28 01:46:00
...好慘
作者:
STAV72 (刁民黨黨務主委)
2024-10-28 01:49:00VT這條路其實真的是豪賭,沉沒成本太高資方又普遍強勢,如果不小心踩到坑,真的會讓人生目標被爆破殆盡
作者: zzro 2024-10-28 01:51:00
好像沒看到 Re:AcT 被炎上?
作者:
abysszzz (愛睏~~~)
2024-10-28 01:53:00這種奇怪的競業條款感覺上法院會被判無效,但沒錢打官司
作者:
labbat (labbat)
2024-10-28 01:54:00RIP
作者: kskg 2024-10-28 01:55:00
新鮮人是會被唬住的
作者: nadleeh (什麼都不是了) 2024-10-28 01:56:00
現在早是紅海了吧
作者:
BaXeS (米糕)
2024-10-28 02:03:00沒有惡意單純想好奇怎麼知道是她的 推特看起來沒什麼問題是在直播上有說什麼嗎
作者:
ssarc (ftb)
2024-10-28 02:03:00臺灣競業條款除非有特殊機密不然基本上都是無效,簽了要給報酬不然也是無效,但日本就不知道了,就算無效VT大概也怕在業界黑掉
太多人不懂法了 簽了合約就以為有效 不敢反抗黑心公司 也沒有諮詢法律意見的意識
作者:
bluecsky (我要藍藍淡淡的天空)
2024-10-28 02:07:00v的前期成本本來就不低阿 v皮 設備花一花幾十萬近百萬台幣都有可能 看你要求多高 唱cover曲也要買版權授權
打官司 是可以自訴的 民事不一定需要律師這就沒出社會被嚇到 也沒去諮詢
作者:
zChika (滋琪卡)
2024-10-28 02:11:00你沒請律師,對面大公司請律師,試問你勝訴的機率?
作者:
ocean11 (深海)
2024-10-28 02:11:00這種的就直接播 等對方來告就好了
這條你請誰都一樣律師只是找漏洞 除非能找到當作利益的漏洞
競業條款要成立,應該要給予足夠生活的費用才行吧?日本沒有這種規定嗎?
作者:
ELF004 (艾爾夫澪澪肆)
2024-10-28 02:22:00假設 我是說假設 他原本收益一個月是10萬yen
作者:
roder (å°Šé‡ q( ̄︶ ̄)p 包容)
2024-10-28 02:22:00我是覺得推文都講得很簡單 光是跑法院就夠你忙的
作者:
ELF004 (艾爾夫澪澪肆)
2024-10-28 02:23:00公司支付他一年120萬yen 要負擔出道前成本可能是真的不夠
作者:
tf010714 (美味蟹堡一份)
2024-10-28 02:23:00從他小帳的文感覺其實他還是想活吧
但是至少有收入吧?在公司勝訴前,都可以正常直播才是,而且如果公司沒提供足夠的生活費,打官司要怎麼贏啊?買通法官嗎?
作者:
ELF004 (艾爾夫澪澪肆)
2024-10-28 02:24:00不 其實競業要成立很難 找個律師看過律師覺得會贏
原來如此!如果公司有給錢,那真的沒辦法,只能乖乖等
作者:
soda54020 (soda54020)
2024-10-28 02:25:00法官心證判決這新聞有少過嗎= =,不然恐龍法官怎麼
作者:
tf010714 (美味蟹堡一份)
2024-10-28 02:25:00台灣跟日本民法保障弱勢的程度有差 台灣比較開明
作者: spotman (總裁) 2024-10-28 02:26:00
哇,so sad
作者:
tf010714 (美味蟹堡一份)
2024-10-28 02:26:00台灣民法上法官大多偏向保護經濟弱勢
作者:
soda54020 (soda54020)
2024-10-28 02:27:00恐龍法官:還真是謝謝你們幫我洗地
作者:
ELF004 (艾爾夫澪澪肆)
2024-10-28 02:28:00因為沒看到合約實在很難說 但據我所知競業日本也不好觸發
作者:
asiakid (外冷內熱)
2024-10-28 02:29:00競業條款要有對價關係 不是簽約就一定合法
作者:
ELF004 (艾爾夫澪澪肆)
2024-10-28 02:31:00而且還有個問題就是 照公告他是違約所以被解約
作者:
asiakid (外冷內熱)
2024-10-28 02:32:00而且要是約定的價值差太多也無效 只給一點錢也不行
她的離職原因跟敬業條款應該是兩件不同案子吧?違約有違約自己的條款
作者:
ELF004 (艾爾夫澪澪肆)
2024-10-28 02:37:00有一些條款會寫假如違約導致解約的懲罰條款啊 不然要是想跳槽故意違約不就好了Y查了一些資料 整個狀況蠻慘的 R.I.P.
作者:
Freeven (夏舞楓)
2024-10-28 02:48:00沒什麼社會經驗的人都會被唬住,這有什麼好酸
作者: xuebao818 2024-10-28 02:50:00
競業條款也要看公司還有合約內容,看她前公司的狀況
作者:
Ouroboros (Kronii's Snake)
2024-10-28 02:52:00雖然很遺憾 但她這個如果有找專業法律諮商應該可以避免悲劇
作者: xuebao818 2024-10-28 02:53:00
大概原本也沒給她多好待遇..
我有追過他的前世 我一直以為他只是轉生的皮還沒弄好而已...
作者:
SCLPAL (看相的說我一臉被劈樣)
2024-10-28 03:38:00我前面是講這位 但是不知道她約的狀況
這是心理問題 還有出道成本高也沒特別高頂天1.200萬日幣 這樣就覺得會把自己壓死純粹是懂太少
很遺憾的悲劇 但發生主因跟競業條款沒關係合約內容怎麼簽的是一回事 但沒收入可以打工 可以量力而為等到有餘裕再投資皮 沒有詐騙沒有苛扣沒有強逼 後續的極端選擇難道不是自己的評估失誤嗎?
作者:
lime1207 (吃故事的妖怪)
2024-10-28 05:59:00乾...這個V我偶而會看看 很久沒看到了 原來發生這樣的事情他開得很勤勞
作者:
erosecs (Semitone)
2024-10-28 06:21:00不是主因沒錯 但也確實有六個月的競業條款
作者:
lime1207 (吃故事的妖怪)
2024-10-28 06:29:00永遠不要這樣衝動..會有人對你伸出援手的 雖然遲了
作者:
soda54020 (soda54020)
2024-10-28 06:30:00站著說話不腰疼,誰知道當時的情況是多嚴重,VT又不是「正常人」優先選擇的工作
如果C社敢這樣逼保證絕對一定被炎上,而且是會上新聞的然後黑心會社、黑心社長的罵名...一輩子洗不掉所以這問題不知道為何能如此熱議,所以結論:很難只是就跟飛安一樣,這是要付出代價的
作者:
P2 (P2)
2024-10-28 06:50:00不會 咪醬都快被逼成精障 有人譴責狗屎爛齁?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4-10-28 06:50:00咪醬都快被逼成精障 有人譴責狗屎爛齁? <---- 沒,我比較常看到人覺得Cover好厲害,能讓露西亞安穩地做事情
作者:
soda54020 (soda54020)
2024-10-28 06:51:00壓事件,傑尼斯不是之前才爆出來,別說太滿
作者:
killloli (別叫我蘿莉控 囧)
2024-10-28 07:00:00咪醬那神處理肯定不是正常人...
作者:
anumber (Everlasting GuiltyCrown)
2024-10-28 07:08:00果然又是re:act這間破公司
作者: k798976869 (kk) 2024-10-28 07:11:00
台v比較屌 三天兩頭鬧解約 反正很多人養
傑尼斯咖位不一樣,現在V界全部加起來都不夠他們當年一個團體打。說實在我不認為現在相關公司如果有什麼確切的負面訊息流到媒體手上,他們有辦法壓得住。
作者:
S2357828 (方丈為人很小心眼的)
2024-10-28 08:06:00這篇怎麼沒講他是違約被開除的?
作者:
lungyu (肺魚)
2024-10-28 08:34:00整天拉傑尼斯救援真的笑死 有那個地位再來妄想壓消息啦
作者: cardmarket (TCGplayer) 2024-10-28 09:03:00
偷開台又領公司的錢 原公司真的好佛
蝙蝠妹 了解一下 不只被性騷 離開774後還有個一年還是一年半的競業條款
作者:
lime1207 (吃故事的妖怪)
2024-10-28 09:15:00她違約什麼呢?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24-10-28 09:27:00太多人不理解競業條款的運作加上先天性很想迴避去處理法律問題
作者:
ts1993 (komi1111)
2024-10-28 09:43:00就被騙的阿上法院對方一定輸 只是一般人不知道被唬
作者: bioniclezx (斷罪者青炎) 2024-10-28 09:48:00
ReACT居然沒事?
作者:
soda54020 (soda54020)
2024-10-28 10:04:00笑死,壓新聞不用到傑尼斯好嗎,有錢有權的想壓就壓,現實已經有示範了,拜託出社會好嗎
作者:
jcjczx (無限轉生者)
2024-10-28 10:06:00拿這件事捧台灣真的不必昨天才又有神經病撞死人跟性侵女童看看是不是又保底可教化
作者: LoDo1234 2024-10-28 10:13:00
台灣競業文章查一查很多,感覺是被各種慣老闆加進合約快要被玩壞了才有人寫文章解釋法條跟說明競業成立的條件
所以才說她是心理問題比較大 競業時間不長+他年輕+成本了不起一兩百萬日幣 靠打工跟債務協商都能先撐過去
而且他是真的小V 只靠實況要短時間能還債根本也是難題怎麼樣都要找副職的只能說他懂太少+心理問題轉不過來又在別人沒來得及伸手援助或開導之前就把自己結束了 至於是什麼樣的成長環境造就他的身心狀況那是另一回事
作者:
jcjczx (無限轉生者)
2024-10-28 11:05:00某些以為台灣治安比得上日本的,才該知恥一點
作者:
jcjczx (無限轉生者)
2024-10-28 11:42:00黑道猖獗的國家說日本很慘
數據顯示台灣治安的確是一級棒,但只說交通,隨時可能被撞死,黑道是大的過運輸業膩
作者:
soda54020 (soda54020)
2024-10-28 12:36:00詐騙一堆扯數據,犯案型態又不一樣
作者:
e5a1t20 (吃飯)
2024-10-28 12:45:00Re:Act喔!一萬訂閱很少,但也不是低到過不去的程度
作者:
jcjczx (無限轉生者)
2024-10-28 12:47:00笑死,這篇文都沉多久了講點什麼而已,某些特定立場的還可以二連三冒出來回我敢不敢再多幾個給板務查一查
作者:
after1 (aaaaaaaaaaaa)
2024-10-28 12:51:00小獅子那家……?
作者:
KEITTLY (車車在哪裡?)
2024-10-28 13:31:00台灣治安比日本好是事實,23年的資料台灣世界第三日本第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