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網友貼二次元兒少性影像iWIN報警 緩起訴

作者: astrayzip   2024-11-05 12:38:23
我有個問題
緩起訴的判決是在共識之前還是共識之後
會受到案發時間點影響嗎
如果緩起訴罰五萬是在共識後才判的話會有什麼影響嗎
因為案發時間是在共識前
有沒有法律專家可以科普一下這個是單純翻舊帳
其實沒啥影響
大家可以放心
還是緩起訴罰五萬的判決時間點
是會有影響?
作者: OEC100 (OEC100)   2024-11-05 12:40:00
市場宣示作用吧,就是一個高風險低收穫的地方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4-11-05 12:40:00
前文中士檢的講法現在不適用了共識達成後,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不適用於二次元
作者: laigeorge89 (laigeorge89)   2024-11-05 12:46:00
這不是判決,這是檢方的處分書,這根本沒進到法院
作者: excercang (啦啦啦)   2024-11-05 12:47:00
不適用,但還是得讓你跑一次法院或警局
作者: laigeorge89 (laigeorge89)   2024-11-05 12:47:00
本來的處理方式是破iwin受理>轉檢方>起訴>法院>判決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4-11-05 12:47:00
這個有到法院嗎? 看起來就只有士檢而已
作者: william456 (Eureka)   2024-11-05 12:48:00
所以可以提出異議撤銷罰鍰嗎?
作者: laigeorge89 (laigeorge89)   2024-11-05 12:48:00
這件事是iwin之亂最最最一開始的受害人之一,所以iwin轉到檢方開始調查的時間點應該是在修法前還有當事人認罪了 嗯
作者: william456 (Eureka)   2024-11-05 12:50:00
認罪就沒救了
作者: laigeorge89 (laigeorge89)   2024-11-05 12:50:00
當然不行啊,因為是修法前的案子所以適用前法
作者: SonyXperiaZ3 (ソニーモバイル)   2024-11-05 12:50:00
真的不可以隨便亂"認罪"
作者: laigeorge89 (laigeorge89)   2024-11-05 12:51:00
還有不是罰鍰,因為這根本不是判決
作者: EdwardXIII (Ed13)   2024-11-05 12:51:00
而且他在檢方那邊就認罪了,好像也沒辦法做什麼補救了
作者: Tiandai (Tiandai)   2024-11-05 12:51:00
這是修法前的事情 他不敢賭吧
作者: SonyXperiaZ3 (ソニーモバイル)   2024-11-05 12:51:00
特別是法律構成要件含糊不清的兒少性法的"兒少"
作者: laigeorge89 (laigeorge89)   2024-11-05 12:52:00
現在回頭看都是事後諸葛了,當事人應該也不敢賭後續順風還逆風
作者: scotttomlee (ほしのゆめみは俺の嫁!)   2024-11-05 12:52:00
因為認了,所以只能緩起訴而不是不起訴是這意思吧?
作者: Tiandai (Tiandai)   2024-11-05 12:53:00
4
作者: laigeorge89 (laigeorge89)   2024-11-05 12:53:00
要緩起訴還是不起訴要看檢方
作者: digitai1 (大摳)   2024-11-05 12:54:00
事後諸葛沒辦法 沒人知道後面會不會有這些協調跟改善
作者: laigeorge89 (laigeorge89)   2024-11-05 12:54:00
不過起訴後開庭8成也在修法後大概也無罪(事後諸葛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4-11-05 12:54:00
其實事件剛發生的時候 當事人應該是逆風的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24-11-05 12:54:00
就類似認罪協商 用罰金換緩起訴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4-11-05 12:55:00
因為剛發生時的風氣是覺得沒人會願意站出來討論這件事情
作者: EdwardXIII (Ed13)   2024-11-05 12:55:00
除非他有未來視知道之後會有函釋排除二次元,或是他有大把時間在法律訴訟上面耗,不然想趕快結束其實情有可原
作者: roger840410 (roger)   2024-11-05 12:55:00
也只能認罪吧,不然能說不是我貼的我是被盜嗎
作者: digitai1 (大摳)   2024-11-05 12:55:00
不然大家都是要工作走跳賺錢 能坐在那邊跟你凹不認罪凹個半年 那生活費誰給?
作者: GAOTT (杜鵑)   2024-11-05 12:58:00
當時大家都悲觀 覺得沒救了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4-11-05 12:59:00
這件事情我覺得也是告訴大家 失敗主義者真的是沒用大家還是要積極一點 好日子才會到來 :D
作者: SkyPlus (Sky)   2024-11-05 13:00:00
這個只是到檢察官而已,根本沒經過法院判決
作者: gox1117 (月影秋楓)   2024-11-05 14:37:00
好日子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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