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喜各位喔
什麼都沒做還會被告性騷擾
還真的曾經真實上演過
明明檢察官跟法官看監視器
都是女的走在路上去撞人
最後卻是男的被罰
原因只是因為女的奶子比較貴
所以男的應該閃開但沒閃負過失責任
以後走在路上眼睛張大一點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20914web002
新北市一名OL上班途中過馬路時,遭對面的男子用手肘撞擊胸部,她攔下對方跟他理論,
但男子卻回她:「是妳的胸部撞我手肘」,還說自己的手肘很痛,氣的OL報警處理。新北
市政府依《性騷擾防治法》向男子開罰2萬元
事後檢方調閱監視器畫面,認定兩人只是在行進中不慎發生身體擦撞,並非故意性騷擾,
予以不起訴,但易男依然遭到新北市政府依《性騷擾防治法》開罰2萬元;易男主張,女
子是突然轉向朝他衝過來,「這代表她就是不想尊重我的個人空間,那就可以視為攻擊預
兆」。易男還主張,新北市政府的性騷擾調查小組成員都是女性,而且調查時提出問題的
立場偏頗,明顯要把性騷擾的帽子扣在他頭上,決定提出行政訴訟。
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認定女子起先走在行人穿越道邊緣,然後靠往中央前行,與直行的
易男碰撞,但易男明明可以側身或閃避,避免碰觸到女子,卻疏於注意導致左手肘碰撞到
女子的胸部,就算不是故意性騷擾,仍有過失責任,就算女子有過失,依然不影響易男罰
則。法官認定新北市府裁罰有理,決定判決易男敗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