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人們常說:「復仇不會帶來希望」

作者: mana1993 (默莫)   2024-11-16 23:03:51
※ 引述《o07608 (無良記者)》之銘言:
: 「但至少心裡能痛快點!」
: https://i.imgur.com/BPdnHwi.png
: 然後被勸說的對象就跑去把他的仇人扁一頓了(雖然自己也被扁一頓= =)
: https://i.imgur.com/kw5ZYMP.png
: 《歡迎來到鬧鬼公寓住吧》
: 每次看到二次元作品,不管歐美日出產,大都把復仇當洪水猛獸一樣
: 寫得好的就算了,問題是很多都寫得很淺薄,只會讓人煩躁
: 少講那些大道理,扁下去再來考慮後面會發生的東西
: 大家覺得呢
重點是要看對你而言,復仇是什麼。
如果你復仇是為了出一口氣,那麼復仇就是你行動的結束,也是終點。
但如果你復仇是為了讓對方不敢再次攻擊你,那麼復仇就是你的工具,而且不是唯一的工
具。
事實上,更多情況是,對方很可能比你更強大,或者對方被你復仇完之後,隔天埋伏你,
烙人堵你……
個人曾經碰過一場將近5x人的大混戰,原因只是起於其中一位的女朋友被對方的妹妹罵了
一句,結果雙方都不認輸,堅持要報復回去,衝突也不斷升級。最後就是一群人進警局,
2x位輕重傷,有好幾位骨折要住院,還有一位內臟破裂,差點往生。
至於說要斬草除根的……
只能說,網文別看太多。能夠因為一個眼神就殺對方滿門還平安脫身的,只有網文裡能做
到。要是認為網文裡的情節在現實中也可以上演的話,那台灣的社會秩序早就崩潰了。
另外「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這句話最近剛好和人討論到,討論結果是,聽起來很
有哲理,但實際上這根本就是句邏輯不通的x話。
發生在現實中,就是B告訴A這句話,認為A沒有經歷過被害人的痛苦,所以A不應該勸被害
人放下或原諒。
但反過來說,B有經歷過A的痛苦嗎?如果沒有的話,B又是憑甚麼說A不應該勸被害人放下
或原諒?
說到最後,B口中的「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這句,也只是另一種搞雙標而已。
作者: room1301 (新井輝)   2024-11-16 23:05:00
我對於「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倒是有其他的想法我是覺得是「如果沒有經歷過,那就不要勸人放下」我不知道你有沒有經歷過,所以我說如果沒有就不要去說那如果有,你就說 這樣
作者: stezer (使用TC130心靈錯位器)   2024-11-16 23:09:00
你的經歷也不會跟任何人一樣 就真的是幹話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24-11-16 23:11:00
叫一個人不要報仇跟不要勸說強度應該天差地別
作者: inversexxx (鬼島的卡夫卡)   2024-11-16 23:12:00
勸誡本來就存在種上下權力關係 最好的方式還是把你知道的利弊告訴對方並給予情緒上的同理 如何判斷的選擇權在對方身上 但大部分圍觀鄉民只是想找情緒代言人
作者: owo0204 (owo0204)   2024-11-16 23:37:00
壓制復仇是要維護現代社會秩序而已
作者: asz448151 (阿尊)   2024-11-17 00:10:00
你以為勸你是出自好心 想叫你不要在皮而已 你失去的是父母 他失去的可是錢包跟名譽啊
作者: r85270607 (DooMguy)   2024-11-17 03:22:00
我是屬於陳述利弊關係的派別並且復仇與否都要表達出來給他選擇 並且鄭重的告訴他「違法犯紀的代價如果無法勸阻你 尊重你的選擇」「把你未來的可能性也押進去也要復仇 我只能尊重你」「千萬不要事後找理由開脫你該承擔的代價」
作者: toulio81 (恩...)   2024-11-17 07:47:00
如果對方的復仇是合理的,樓上那些話只不過是威脅而已,翻譯過來就是,你要是敢懲罰殺你全家的壞人,那我就要懲罰你了,不管前提,一蓋都這樣處理,只不過是在鼓勵犯罪法律必需好好給犯人足夠的懲罰,才能阻止不理性的受害者復仇,因為那通常代表受害者想要的懲罰已經過當(比如對方只是污辱,受害者卻希望殺死他),那在這種情況下已經不應該只是給予口頭警告了,而是需要阻止根本沒有尊重問題
作者: r85270607 (DooMguy)   2024-11-17 08:54:00
怎麼會呢 我們的刑法可沒有「謀殺復仇其情」「其情可恕」toulio很好的展現出「我要復仇但又要開脫」不合你兩邊都要的 就是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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