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看他的小說原作
就會越覺得 他的電影怎麼可以拍做得這麼無聊
本身小說的科幻設定有趣到不行
外星人禁區 超乎想像的科技 草原上潛在的危險
這種有趣到不行的東西
電影卻什麼狗屁都沒有拍出來
都在講講聖經 講人性
雖然是有幾個畫面很好看
但沒有把原作那個未知詭異的魅力做出來
小說我大概剩個十趴還沒看就是了
我真的好喜歡雷德里克
潛行者的宿命 禁區那追求理想許願機金球的衝動
家中有變成殭屍的老爸 不再是人類 長著動物毛髮的親身女兒猴子
潛行者的痛苦 跟超越理解能力 荒繆的外星人科技
實在很美
原作小說真的有夠精彩
講人類智慧那段簡直讓我拍案叫絕
對外星人來說
來地球只是個野餐 我們跟沒有智慧的動物沒兩樣
太諷刺 太可悲
我醉的要死的腦袋 愛死這極端的嘲諷
還有主角那跨越幾十年的人生
好看 太好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