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BOYS (洛城浪子)
2024-11-27 20:04:47http://i.imgur.com/1NHmltW.jpg
周邊『高錐客。葛萊芬多劍』
一把賣三萬日圓
http://i.imgur.com/F6N7VgV.jpg
http://i.imgur.com/mGlLot7.jpg
似乎因為劍尖做得太銳利了
疑似違反銃刀法,現正全面回收中
http://i.imgur.com/rAkVipJ.jpg
哈利波特
2年以下有期徒刑與30萬日圓以下罰金
http://i.imgur.com/r8BqZdB.jpg
因為是標示為不銹鋼製,
所以無論是否帶有刃口,都是違法的。
由於並非以傳統製法製作的日本刀,
因此不能被認定為藝術品,也無法登記。
僅僅持有就會被逮捕。
此外,在攜帶出門回收時,
若遭遇盤問,也可能被逮捕,因此需特別注意。
柯南表示有新靈感了
作者:
anpinjou (大炎上、確定ですわ。)
2024-11-27 20:06:00如果路上看到有人拿這個我也是有多遠閃多遠
作者:
poke001 (黑色雙魚)
2024-11-27 20:06:00那個劍尖看起來真的太利了
作者:
xianyao (艾瑪)
2024-11-27 20:06:00這完全能拿來殺人吧..........廠商在想三小
作者:
minoru04 (華山派巴麻美)
2024-11-27 20:08:00怎麼不跟模造武士刀一樣用合金就好
作者:
BOARAY (RAY)
2024-11-27 20:08:00好險台灣沒有
作者:
gino0717 (gino0717)
2024-11-27 20:09:00被妖精搶回去了
不能被認定為藝術品... 是說武士刀能被認定藝術品喔
作者:
jojojen (JJJ)
2024-11-27 20:09:00你 阿茲卡班
作者:
anpinjou (大炎上、確定ですわ。)
2024-11-27 20:10:00武士刀也要申請啊==
作者:
s540421 (虫它虫它)
2024-11-27 20:10:00合作廠商沒先找律師確認就做下去了?
作者:
poke001 (黑色雙魚)
2024-11-27 20:11:00武士刀也要登記吧
作者:
anpinjou (大炎上、確定ですわ。)
2024-11-27 20:11:00他這個是類似非法鍛刀私造的概念
作者:
kinuhata (kinuhata)
2024-11-27 20:11:00被盤問的時候賞對方一發空空遺忘就好了
作者:
buke (一坪的海岸線)
2024-11-27 20:12:00作者:
anpinjou (大炎上、確定ですわ。)
2024-11-27 20:12:00就算是有年代的那種市面上幹爆貴的珍藏刀也是要登記的
作者:
ayuhb (ayuhb)
2024-11-27 20:13:00台灣沒開刃的好像就沒事吧
作者:
anpinjou (大炎上、確定ですわ。)
2024-11-27 20:13:00這篇講的這個是持有就逮捕 也不給登記
作者:
ayuhb (ayuhb)
2024-11-27 20:14:00台灣比較神奇的是禁止雙邊開刃
作者:
Oswyn (Oswyn)
2024-11-27 20:14:00銃砲刀剣類登録証 美術品或骨董品,有藝術品價值才能登記不然只能持有無開刃沒殺傷力的模造刀 但這個被判有殺傷力
作者: hutao (往生堂買一送一) 2024-11-27 20:16:00
麻瓜製品濫用局上工了
作者:
pgame3 (G8goat)
2024-11-27 20:16:00原來這就是日本練歷史劍術的人不能玩鋼劍的原因阿
作者:
anpinjou (大炎上、確定ですわ。)
2024-11-27 20:16:00有趣的是這類的古董刀只要不是那種超珍品 網路上還蠻好買的w
作者:
dalzane (aimerˋ(〞▽ 〝 )ˊ)
2024-11-27 20:18:00非以傳統工法製造的日本刀所以不能算藝術品,那麼如果以歐洲傳統工法做的刀劍可以嗎?
作者:
pgame3 (G8goat)
2024-11-27 20:19:00管這個挺白癡的這種東西不妨礙黑道私鬥,因為都是用別種刀具或金屬棒,也不妨礙隨機殺人用生魚片刀殺傷的可能還更多不行,只有日本刀的樣子,好像是為了保護傳統工藝
雙邊開刃除了當武器應該沒什麼其他用途禁止可以理解。除此之外台灣目前對刀具管制還算蠻寬鬆的
作者:
pgame3 (G8goat)
2024-11-27 20:22:00管那個幹嘛,黑道要砍人用的會是更便宜的更方便的
作者:
mtyk10100 (mtyk10100)
2024-11-27 20:24:00要不要抓去關
作者:
chewie (北極熊)
2024-11-27 20:24:00《哈利波特 與 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萬圓以下罰金》www買了就是阿茲卡班
作者:
pgame3 (G8goat)
2024-11-27 20:25:00我的意思是違法的有點好笑不是ㄇ,照日本這個法規
不好笑啊,武器管制條例各國都有,也都寫好好幾十年了,你自己踩到是你的問題,不是法律的問題XD
作者:
pgame3 (G8goat)
2024-11-27 20:26:00反過來了吧 是只對日本刀寬容,不是限制日本刀啊基本上只要有申請就會過
作者:
Oswyn (Oswyn)
2024-11-27 20:27:00傳統日本刀可以在地方政府證記 外國的要跟文化廳&國立博物
作者:
pgame3 (G8goat)
2024-11-27 20:27:00我覺得有點好笑是圖片中這是群人在這法規下都會是日本的罪犯,不過老法律麻沒什需求也不會改正常
作者:
pgame3 (G8goat)
2024-11-27 20:28:00就跟我們瘋狂壓制玩具槍一樣道理
本來各國就有各國法規,這沒辦法。就像刀劍管制條例,雙面開鋒不行,但單面開鋒可以。它現在踩到的是類似的東西,跟玩具槍那種被針對的情況不太一樣。
「哈利波特與 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30萬圓以下罰金」(傳說中的第八本這樣)
我其實不知道那推講不鏽鋼不行是為什麼,但非日本刀會out的原因是長度以及殺傷力的問題
作者:
b325019 (望月)
2024-11-27 20:30:00日本刀在y拍都買得到很好買,只是很多都是無銘或是假冒名刀
原本模造刀safe原因是因為材料,但後來就有新判例是是那模造刀銳利到有殺傷力而判違法
作者:
chewie (北極熊)
2024-11-27 20:31:00像求生用刀也都是單開鋒以符合法規 就企劃單位沒考慮到這項商品本質上就是武器啊XD
作者:
Oswyn (Oswyn)
2024-11-27 20:31:00不鏽鋼是搞混了 因為能登記的只有用傳統日本刀鍛造法製作的不鏽鋼材質的不可能是傳統鍛刀 但本案的根本不是日本刀
作者:
lover19 (アキラ)
2024-11-27 20:32:00該死的麻瓜
作者:
minoru04 (華山派巴麻美)
2024-11-27 20:33:00就跟台灣限制手指虎 對爪刀之類短刀卻SAFE一樣荒謬吧
作者:
Oswyn (Oswyn)
2024-11-27 20:33:00既然不是日本刀 也不用考慮是不是不鏽鋼材質
作者:
pgame3 (G8goat)
2024-11-27 20:33:00我猜這個法律的背景可能還停留在明治維新或二戰前之類的
作者:
dsa3717 (FishCA)
2024-11-27 20:33:00阿茲卡班的聖劍
作者:
b325019 (望月)
2024-11-27 20:33:00從挖寶的角度日本y拍很好玩但是你必須要有能力辨識刀的價值不然就是去當韭菜
作者:
linnx (d調)
2024-11-27 20:33:00這東西看起來隨便都能刺死人,廠商做得太還原了
作者:
minoru04 (華山派巴麻美)
2024-11-27 20:34:00之前買模造刀是日本台灣兩邊稅關都有測材質和摸鋒利度
上面在質疑西洋劍的去google一下日本法律就知道西洋劍不在規制範圍內,不需要在那邊自己覺得
作者:
snocia (雪夏)
2024-11-27 20:35:00日本法律只要有殺傷力的非傳統刀、合格工具刀與體育用品全部違法
作者:
chewie (北極熊)
2024-11-27 20:36:00有可能 日本一堆明治以來沒怎麼動過的法規 像藍波刀彈簧刀在台灣以前也違法 後來就放寬了
作者:
snocia (雪夏)
2024-11-27 20:36:00另外無正當理由攜帶合法刀具也違法喔,例如出門帶菜刀沒拿出來
作者:
pgame3 (G8goat)
2024-11-27 20:36:00殺傷力更是搞笑,一年隨機殺人才幾個,那歐州劍的更少,黑道拿尺二砍人還差不多
作者:
snocia (雪夏)
2024-11-27 20:40:00藝術品西洋劍算啊,但哈利波特的刀不算
作者:
WLR (WLR™)
2024-11-27 20:43:00刀具本來就有管制法規
作者:
snocia (雪夏)
2024-11-27 20:43:00帶合法刀違法是和我們社會秩序維護法同類的法律,都源至戰前法律,改名而已不是刑法管刀槍那個
作者:
pgame3 (G8goat)
2024-11-27 20:44:00我是覺得這種大隻冷兵器只要不是open carry被管都很奇怪啦,現代會玩這個的要馬收藏家要馬練武術運動的,一把都很貴餒,不過中國廠商這幾年一堆4000台幣上下的武術社群很多人拿來當練習用消耗品(by朋友,不比賽就是用china貨來打,雖然有些鋼材頗爛超會壞
作者:
minoru04 (華山派巴麻美)
2024-11-27 20:47:00話說那個每次看到警棍就想說菲律賓魔棍那種不是比警棍
作者:
minoru04 (華山派巴麻美)
2024-11-27 20:48:00更危險 非伸縮警棍到底怎麼定義 棒狀物就是嘛
作者:
syldsk (Iluvia)
2024-11-27 20:48:00葛萊芬多先扣五十分就對了
菲律賓魔棍不就是籐棍…,甩棍主要的問題是被歸類在警械
作者: ANCX 2024-11-27 21:07:00
過時的法律
作者:
SCLPAL (看相的說我一臉被劈樣)
2024-11-27 21:10:00不知道標準如何?不開刃覺得也很危險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24-11-27 21:13:00這麼多推文居然沒人跟我一樣先想到another的雨傘
之前看有個道場的影片有展示拐杖劍 那個師傅還特別說千萬不能入鞘 入鞘就違法 拔出來就是一般展示品
作者:
j022015 ( ˊ ﹀ˋ)
2024-11-27 21:26:00又是你 高錐客
整串留言看到一堆天才很介意藝術品的標準 怎麼都那麼愛滑坡在那邊講屁話?腦袋跟大腸很像不代表都能裝屎啊
作者:
bloodruru (心在哪 答案就在哪)
2024-11-27 22:03:00Joker表示:拿劍幹嘛? 用筆插太陽穴一樣能把人解決掉
作者:
Beltran (グル≡崩壊)
2024-11-27 22:04:00這種全世界都有的銃刀管制條例也有人覺得稀奇比較好笑
作者:
hitlerx (谷月涵)
2024-11-28 01:35:00管這為啥白癡 難道你喜歡大家可以隨便製造這種東西嗎白癡的點是他賣周邊不知道銃刀法吧